回到11時:警察局辦公室內.
"證明他是凶手的方法我已經想到了."坐在李的辦公桌對麵,有些賣關子地說.
"是什麼?"李果然來勁了.
"讓他參與進來."
"你確定?讓他參與不就把我們掌握的資料透露給他了."李對我的方案表示質疑.
"不,我們隻需要透露微乎其微這種程度就可以了."
"那你詳細說明."說完倒了杯水遞給我.
"我們需要一段明確的對話,要很明顯得透露出旅店的工作人員嫌疑很大,還需一些演技,並且我們之間的對話一定要讓他聽到,當他了解我們已經離目標很近的時候,按照犯罪心理學角度,他會感到害怕和不安,以至於想親自涉及到警方的領域,但是又不能隨意主動去說招至懷疑,所以我們要提供一個機會."
"繼續說."李左手的食指蹭了蹭自己的鼻子.
"說下去的同時,我想問你個問題."我又賣起了關子.
"問."
"如果明確清楚嫌疑人是誰,但是沒有證據,線索也被當時清理掉,你有辦法將他治罪嗎?"
"那還怎麼治?隻能盯著他,等他下一次犯罪時將他逮捕."
"總有盯不住的時候."
"那就隻能步下陷阱,引誘他進行下一次犯罪."
我搖了搖手,表示無趣,然後喝了口水,不緊不慢的說:"他自己說出來不就好了."
李聽後一愣,充滿懷疑的神情看著我."你傻了吧?怎麼可能?我所謂的引誘犯罪也隻是說說,但基本是不可能的,也是不能做的,你的理論就更不切實際了."
"那好,我再問你一個問題."
"問."
"犯罪當中的所有過程以及細節,誰最清楚?"
"如果以專業的頭腦和經驗進行分析,職業偵探?"
"不,最了解過程與細節的就是實施犯罪的本人."
"...你想說什麼?"
"有兩種辦法,一是讓他說出我們並未透露出的犯罪信息,二就是給他隻有犯罪者和我們了解詳情才能看懂得信息."
"說明白一些."
"我會分別將受害者來到房間的時間,陌生男子來訪時間和離開時間,女士離開時間以及死亡時間,最後被發現屍體的時間,還有她的信息分為6張紙條,然後打亂順序在後麵標明1至6,然後以這個排序將這些信息交給他,我會告明他這些時間段為什麼意思,但是我會刻意隱瞞時間段與紙條環節對應的地方.如果他不是實施犯罪的本人,他是無法看懂的,會認為這些數據是錯誤的,會提出質問.如果他是實施犯罪本人,即使打亂順序,他也會認為這份信息是正確的,確實是未公布的機密文件.當他看懂的時候,也就是他認罪的時候,到時候我們都可以作為證人,而且他在看這些信息的過程中,會很清楚的了解時間是如何排序的,那麼他將會改變這錯誤的1至6為正確的時間段順序,那麼物證也就有了."
"原來如此,真是好辦法,那麼到時候的具體對話大概是什麼?"
......
20時47分:警局審問室.
"怎麼樣?"
"你說的沒錯,紙條上的時間段排序在他看信息時已經被他轉換為正確的,他還在狡辯,但是你背麵標誌的數字起了作用."李說完笑了笑.
"人證具在,事情解決了,我回家了."說完我準備起身離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