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除掉這個叫曉涵的女孩子(1 / 2)

“這個曉涵,我真的想見識她一下嘛。”察必認真地在地上畫著什麼,然後,她抬頭看一眼忽必烈說,“是的,創業的君主,應該精選良工,規劃鑄範,以畀子孫。此外,還需要有謹厚的人掌管,才可永世寶用。否則不惟有缺壞之虞,還恐遭受竊失。如果有朝一日你真的能管理天下的話,那麼,你必須適應形勢對創製改革的需要,要以獨到的眼光關心著漢地農民的生計。農家勞作,何以衣食不瞻。農桑是天下之事,衣食所從出,農夫們男耕女織,終歲勤苦,他們把耕織所獲,擇其精華者以輸納官府,餘下粗糲則用來奉父母,蓄妻子。然宰民的官吏卻橫加苛取,半點不留有餘,這樣,百姓便少有不受凍餒之苦了。還有,軍無紀律,固然對百姓危害非輕,而宰民之官頭會箕斂,使民如蹈水火,危害更是厲害。”

“察必,你講得好,講得好啊,聽君一席話,勝讀十年書。”忽必烈捉住了察必的手。

“忽必烈,其實,你被蒙哥勾考得以過關,現在又能重握兵權南征,真的是來之不易呀。”察必假裝要拿開被忽必烈的握著的手,她感覺到自己的手被忽必烈握的更緊了。

“父親拖雷有十一個兒子,六子旭烈兀比我小兩歲,那時,他去西征了。算起來,我們蒙古人有三次大西征,第一次西征是祖父率領的,第二次是拔都率領,第三次西征的統帥就是旭烈兀。那一年我九歲祖父從西域凱旋回來,我和七歲的弟弟同去迎接祖父。你不知道的,察必,那一年祖父率眾打獵,我射死一隻兔子,旭烈兀射死一隻野山羊。蒙古人的習俗,兒童第一次射殺禽獸,要將獵物的血塗在長輩的手指上表示敬意。旭烈兀握住祖父的手塗血,出力很重,祖父怪他太粗魯,我卻捧住祖父的手輕輕塗拂,那樣,祖父很是歡喜。至於老七阿裏不哥,現在他在和林大本營留守。在金蓮川草原,遠處的馬嘶聲漸起漸落,蟬聲消退,取而代之以草原上特有的白翎雀的歡鳴,隨風搖曳的金蓮花,還有黃金一般富麗蕩漾的草原,我常想著縱馬馳騁的年輕時代,那時候真痛快。秋天到了,秋草黃了,馬兒該蓄膘了,白翎雀兒在歌唱。夏天的草原永遠充滿了和平溫煦的喜氣。陽光充足,青草生長。牧人們找到一塊水草豐美的好地方,紮下氈包,半年都不用為牛羊餓肚子發愁了。夏天是牧人最快樂的季節,用不著為牛羊操心,每天喝足了馬**酒,催著馬兒滿草原沒邊沒際地賽跑,馬兒也容易長膘,用不著憐惜。在金蓮川我的宮殿麵南背北而立,鎏金的殿頂高挑秀逸,好是要托起一輪太陽。貫穿整座城市,有條神奇秀麗的河流,泛著金色細碎的波光。流經宮殿的時候,這條神河浸漫開來,形成了一個清澈碧透的大湖。湖中心是一座島嶼,滿島碧綠,象一顆晶瑩剔透的翡翠玉,明媚的陽光從上往下照耀在都城上麵,街道寬闊筆直,街上人煙阜盛,各執其業,各行其是,井然有序。多美的金蓮川,常令我在征戰中夢回那裏。我會想起我的祖母還有一些先人。孛兒帖,當然還有臨朝稱製的乃馬真,她在汗位虛懸時臨朝攝政,期間,曾發兵進攻南宋兩淮等地,庶政紊亂,法度不一,寵信奧都刺合蠻亂政。還有海迷失攝政,一直到我的哥哥蒙哥得勢,我們托雷一係才重振家威。當然,這是和我的母親唆魯禾帖尼分不開的。現在,母親要我娶一個人,察必,你說怎麼辦。”

“不,我要當你的皇後。”察必知道忽必烈的母親是很喜歡自己的,“我出身名門,父親是按陳附馬。難道說我性不明辯,不夠達於事理,和你在金蓮川一起的那一段日子,我的生活時很節儉,親率宮人執女工,織綿紡紗,另外,你也知道的,我改革蒙古人舊式服飾,以適應征戰需要。你在前線作戰,差不多後方的一些事情都是我來應對的,忽必烈,這些,你不知道嗎?”

“察必,娶帖古倫,這是母命,你要理解我。”忽必烈起身,他要走,但是,察必拉住了他的手。

夜空閃動著銀質的光芒,皎潔的月亮在涼爽的夜裏圓得讓人驚奇,清澈的光隨風飄落在心裏。

“忽必烈,我真想在這樣安詳寧和的夜晚,我和你,這個世界上,隻有我和你,盡情享受這溫暖的月光,在這月夜裏,我和你可以忘卻了雜亂無章的空想,羽化在這仙境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