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滄海桑田(1 / 3)

嶙峋的山峰挺立在奧爾麥平原之上,遠處一座繁華的城市座落在那裏,城外條大道交錯縱橫,蜿蜒地消失在天邊盡頭。

大片的田野,綠油油地吐露著嫩芽,道路兩旁栽種著整整齊齊的行道樹,更遠處那綿延起伏的山丘之間,若隱若現地露出了紅瓦青磚,那是一棟棟精致的小別墅。

在壁立的山嶺,一個衣衫襤褸的人,正孤獨地站立在峰脊之間。

這個人看上去隻是一個十、七歲的少年,但是他的目光卻顯得那樣蒼老,那是對於一切都感到淡漠的眼神。

他看著眼前的大地。

除了那壁立的山峰和綿延的丘陵,一切都已經改變了。

那莽莽的大森林,現在已經被砍伐殆盡,那肥沃的土地已經變成了農田。

那條穿過城市的小河,現在也已經不見蹤跡,取而代之的是一條寬廣的大道。

在他的記憶,這裏原本隻是一座普普通通的城鎮,現在已經變成了一座繁華的都市。

變化實在是太大了。

係密特甚至已經忘記了他上一次來時,這裏是什麼模樣了。

那已經是一百年前的事情了。

對於擁有漫長的生命的他來說,時間已經快變得毫無意義了。

站在這裏,眺望著遠方,係密特好像又回到了那遙遠的年代。

二三年初春,對於係密特是一個特殊得永遠無法忘記的日。

那個時候,他還隻是一個對世事一無所知的少年,在奧爾麥鄉間的別墅之,過著無憂無慮的生活。

時至今日,係密特仍舊清楚的記得,改變他命運的那一天所發生的一切事情。

二三年的初春,天氣特別寒冷,人們還裹著厚厚的皮裘不肯脫去。

丹摩爾西部的小鎮奧爾麥郊外,是連綿不斷的莽莽大森林。

森林距離小鎮隻有三百多米。

一條小河正蜿蜒地通過小鎮,它給小鎮帶來了清涼的飲用水。

在小鎮下遊,座落著十幾座伐木作坊。

作坊旁邊的空地上堆著粗大的,剛剛砍伐下來的原木。

木材是奧爾麥最大宗的買賣。每年春夏季節,總有很多商人到這裏來購買大批的木料,因為有這條小河,木材的運輸才變得既方便又便宜。

最初定居在這裏的人,隻有這些伐木工人,那時候的奧爾麥,僅僅是一個由幾十個除了斧頭什麼都沒有的苦力漢,所搭建起來的林營地。

隨著原木從那條小河源源不斷地運往各地,越來越多的人遷移到了這裏,他們有的隻帶著斧頭孤身一人而來,也有的帶著妻兒老小,全家搬來了這裏。

奧爾麥漸漸地繁榮起來。

遷移到這裏來的人們,有的最終離開了這個地方,但是更多的人則定居在了這裏。

營地變成了村莊,最終成為了一個三、四千人的小鎮。

如果再加上每年春季和夏季到這裏來找工作的伐木工人,以及購買木材的商人的話,幾乎有半年的時間,奧爾麥和那些稍具規模的小城市沒有什麼兩樣。

既然需要養活數千人口,奧爾麥周圍自然必須有大塊的農田。

靠小鎮西麵的那丘陵綿延之處的樹木,早已經在最初的一個世紀被砍伐幹淨了,將樹根挖掘出來之後,那塊土地成為了最肥沃的農田。

不過那塊農田,並不是屬於奧爾麥的伐木工人所有的。

那塊農田屬於領主大人。

奧爾麥原本沒有什麼領主,自從這裏被開辟成一個小鎮之後,國王陛下將這塊土地封給了一位叫漢摩的伯爵。

對於國王陛下的旨意,奧爾麥人頗有怨言。

奧爾麥周圍從來沒有盜匪出沒,而且鎮上有的是身強力壯的漢,也不怕野獸的侵襲,根本就用不著什麼領主來保護他們。

對於這些伐木工人來說,領主無疑是一個什麼事情都不做的吸血鬼。

讓伐木工人們稍稍感到安慰的是,這位漢摩伯爵比起丹摩爾的其他那些貴族來說,算是相當和善,並且通情達理的了。

除了替國王陛下收稅之外,這位領主大人唯一一件令人不滿的命令,便是不允許伐木工人們在森林裏麵打獵。

因為,這位領主大人是個不折不扣的打獵愛好者,每天大部分的時間,他都花費在打獵這種遊戲之。

眾伐木工人們很懷疑,國王陛下將這個家夥派到奧爾麥來,是否是因為這個家夥喜歡打獵的緣故。

要不然,沒有哪個貴族會願意跑到這個窮鄉僻壤來擔任一個小鎮的領主,這裏每年的出產,剛好能夠養活這裏的人,而能夠收到的稅金也極為有限。

除了滿山遍野的鳥獸之外,很難想象有什麼東西能夠吸引住那些貴族。

不過,伐木工人們也不得不承認,這個領主大人確實有些手段。

自從他來了之後,木材的價格上漲了很多,因為這位領主大人不允許人們低價出售木材,有的時候,甚至自己出錢將所有的木材買下來。

雖然木材的價格一漲再漲,但是,來這裏購買木料的商人們反而越來越多,每年春天,這座小鎮總是人滿為患,房租甚至比那些心城市更加高昂。

隨著眾多商人們的到來,這裏更加趨於繁華。

旅店、餐館,漸漸地在這個荒蠻之地出現,並且數量越來越多。

而領主大人的癖好,也使得這裏漸漸地成為了聞名丹摩爾的打獵聖地。

有越來越多的貴族們,在這裏修建了別墅。

有些貴族和那些商人一樣,隻有到了打獵季節才來這裏,不過,也有些貴族長年逗留在奧爾麥。

他們為這個偏遠的小鎮帶來了繁榮。

出售奢侈品的商店,使得這個小鎮比那些型城市更加來得風光。

現在奧爾麥的伐木工人到了別的地方,總是自豪地宣稱——他們的小鎮,是連貴族老爺們也流連忘返的好地方。

當然,貴族們不可能和伐木工人一樣住在鎮上,雖然鎮上原本有兩座頗為豪華的貴族府邸,但是,那裏從來沒有人居住。

貴族們都喜歡住在郊外,因為那裏方便打獵,風景又迷人。

在奧爾麥遠郊的一處風景極其秀麗的連綿山丘之上,座落著一幢幢的別墅。

由於奧爾麥周圍雖然有眾多山嶺,但是那些構成嶙峋壁立山峰的岩石,並不是用於建築的好材料。

那些石料不但疏鬆,而且質地淩亂,顏色更是難看之極,這些石料,就連奧爾麥鎮上的伐木工人,也無法對其產生任何一點興趣。

因此,這些別墅和奧爾麥所有的建築物一樣,全部是由木頭建造而成的。

棕紅色的上好杉木搭成了別墅的框架,這些堅硬無比的木料,使用幾個世紀都絕對沒有任何問題。

白柏木是牆壁和隔板的主要材料,因為它的色澤清新,更因為它禁得起風吹雨打,而且不容易變色。

而質地最佳的紫檀木,則是窗戶欄杆的主要製作材料,也是室內家具所選用的原料,而地板是由柚木所鋪成的。

和丹摩爾的其他任何一幢別墅比起來,這些別墅絲毫不會遜色。

在別墅四周,是一大片平坦整齊的草坪。

在一個比較高而又顯得空曠的山丘之上,放置著一個個精致的木台,每一個木台四周都擺放上了四、五張座椅。

為了防雨和遮陽,四周還聳立著十幾根三米多高的木樁,在木樁之上頂著一張極為寬大的油綢。

陽光透過油綢,便不再顯得那樣強烈。

初春季節仍舊有一絲寒冷,因此椅上坐著的那些女人身上,還是披著厚厚的華貴的皮裘。

在間的台上放著五個銀盤,銀盤之上擺放著各色精致的點心。

那盤布丁顯然很符合聚攏在一起的人們的胃口,因此已經是所剩無幾了。

鬆糕好像一點都沒有被動過,仍舊整整齊齊地迭放在那裏。

台上還放著兩個容量大約一品脫的銀壺,裏麵盛放著的是濃鬱新鮮的牛奶和味道香醇的葡萄酒。

洗幹淨的杯,整整齊齊地排放在那裏等候著人們取用。

旁邊站著的那位男仆,不時地拿起一個杯,用手的白色絲綢手帕擦抹幹淨。

五位夫人聚攏在一起,正津津有味地聊著天。

一個年輕的男,正和另外一個顯然比他年長的女人,在那裏輕聲嬉笑著。

“我們的丈夫,什麼時候才能夠帶著野味回來?我可不希望到下午一點鍾才開始進行食物的烹調。”一個清秀的年輕女抬頭看了一眼天空,顯然是在估算現在已經是幾點鍾了。

“這就很難說了,這些男人一旦沉溺於這種事情,恐怕早就忘記時間了。”她身邊一位稍微有些年長的嬌小貴婦人說道。

“唉,他們真是豈有此理,連小墨菲都一起帶去了,我可不希望我的弟弟成為一個整天在森林裏麵晃的人,他得到古裏爾可夫去上那裏的教會學校,今後他還要繼承父親的爵位呢,他可沒有那麼清閑。”那個清秀女埋怨地說道。

“好了,好了,讓你的弟弟在去教會學校之前,好好地度過一個春夏吧,聽說那些教會學校的修士們可嚴厲了,小墨菲今後的日,肯定是相當枯燥的。”另一個同樣長得極為清秀的女勸解道。

“是啊,除了小墨菲之外,還有一個小係密特呢,係密特也才隻有十四歲,並不比墨菲大多少。”另一邊坐著的那個瘦長個貴婦人說道。

“墨菲怎麼可以和係密特相提並論,係密特是幼,他用不著擔負任何家族責任,到教會學校去上學,頂多是為了增長一些學識,將來好找一個不錯的官職,或者成為某個侯爵、公爵的私人秘書,如果他能夠和教會拉上關係,也許可以成為高級神職人員,那倒是前途似錦。”那個清秀的年輕女有些不滿地爭辯道。

“玲娣,你打算讓小係密特在這裏住到多大?對他的將來有什麼打算嗎?”一個稍微有些肥胖的貴婦人問道。

那個被問的清秀女,低著頭想了一想說道:“係密特的哥哥已經為他安排好了一切,等到過了明年之後,係密特就要離開這裏到京城去,在成年之前,他將住在格琳絲侯爵夫人家裏,接受上流社會的熏陶,格琳絲侯爵夫人認識很多學識淵博的學者,係密特將能夠從他們那裏學到很多東西。”

“格琳絲侯爵夫人,喔,塔特尼斯伯爵確實為他的幼弟,設想得頗為周到。”那位雍容的貴婦人點了點頭說道。

“格琳絲侯爵夫人是誰?”那個瘦長貴婦人問道。

“一位頗為富有的寡婦,她的前任丈夫是長老院主席,赫赫有名的裏奧貝拉侯爵,侯爵死後,他的家族為了讓這位侯爵夫人交出侯爵爵位的繼承權,默認這位侯爵夫人擁有侯爵在世時候的所有私人財產,各位應該聽說過,這位侯爵大人是一位高明的經濟學家,更是一位運氣極佳的投資者,他的私有財產,甚至讓國王陛下都大為動心。”

“那位夫人同樣也是一位傑出的經濟學家,她以對她來說沒有多少用處的侯爵爵位,換來了前夫名下龐大的財產,又用這筆財產取悅於宮廷,獲得了侯爵夫人的稱號,她什麼東西都沒有失去,還因此而聞名於整個上流交際圈。”旁邊那個唯一的男士插嘴說道,顯然對於這位夫人,他早就調查得一清二楚。

“設想確實周到,一個富有的寡婦,而且在長老院擁有相當的影響力,塔特尼斯伯爵倒是很會打算,不過,他怎麼敢肯定,那位富有的寡婦會看得上小係密特呢?”那位嬌小的夫人問道。

“親愛的米麗,格琳絲侯爵夫人既然曾經和那樣一位高明的經濟學家生活過如此長的一段日,她自然也學會了一些經營之道,與其將一切投資在一個相當冒險的產業之上,還不如從頭開始經營自己能夠完全控製得住的產業。”

“能夠從丈夫的家族手奪取龐大的遺產,這位侯爵夫人想必也是一個極為高明的人物,她應該很清楚怎樣保護自己的財富,而又能夠享受到美滿的生活,一個完全能夠控製在手的丈夫,實在是再合適也不過了。”那位清秀的女士說道。

“簡妮,對於這些事情,你倒是知道得一清二楚。”

那位雍容的貴婦人說道。

“小墨菲還有一個在繈褓之的弟弟,如果能夠為他同樣找到一位富有的寡婦,那倒是很不錯的一件事情,但是,想要找到格琳絲侯爵夫人這樣富有而又充滿智慧的寡婦,可並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現在大多數富有的寡婦,不是沉溺於情人們的花言巧語,就是太珍惜自己的自由,打算等到年老色衰再也找不到情人的時候,才改變自己的生活,但是我家的小鮑勃無論如何,都不可能為了財產而去娶一個老太婆啊,即便再有錢,對於家族的名聲也不好聽,隻要我的哥哥還沒有發瘋,他是不會讓兒這麼做的。”簡妮撇了撇嘴巴。

聽到她剛才這一番話,旁邊那對親親熱熱的男女顯然有些不自然起來。

那個雍容的貴婦人,拉了拉那位有些輕狂的清秀小婦人。

“對了,丈夫們什麼時候才能夠帶著獵物回來啊,我有些餓了。”那位瘦長夫人將話題轉移到一開始的題目上麵。

“不知道,現在的獵物越來越少,上個星期領主大人連一隻野兔都沒有打到。”簡妮說道。

“今年的初春太寒冷了,動物們還沒有從冬眠醒來,獵物自然就少了。”那個男士解釋道。

“而且,今天他們還帶著墨菲和係密特,要照顧他們倆,恐怕行動不太方便。”雍容的貴婦說道。

“係密特是個極為出色的獵手。”那個瘦長夫人說道。

“是的,他從我們的丈夫那裏學到了不少打獵的技巧。”那個嬌小玲瓏的貴婦人說道。

在密林深處,陽光穿透了茂密的樹冠,吝嗇地撒下了一、兩點陽光。

密林之光線黯淡,而且道路崎嶇不平,到處都是露出地麵的樹根和大塊的岩石。

這裏是莽莽森林的邊緣,但是那些生長了數百年的樹木,對於穿梭在其的那些人類來說,仍舊顯得那樣不起眼。

密林之並不存在有真正的道路,那些稍微平坦一點,能夠通過行人的地方,自然成為了天然的道路。

但是,在幽暗的森林裏麵,想要找到這種地方仍舊是極為困難的,幸好這些獵人們身邊,帶著引領他們通行的獵狗。

穿行在森林之的,總共有十來個人。

為首的是一個戴著鹿皮翻邊大簷帽,身上穿著棕色獵裝,手拄著拐杖的老頭。

在他身後跟著的顯然是他的仆人,那是個腰板硬朗的年漢,身上不但背著主人的弓弩、箭支,還有兩個銀質的大水壺。

這位仆人手更牽著四隻碩大的獵狗,毛色棕黃,背脊上有一條長長的黑色條紋。

在這幽暗的森林裏麵,獵狗的眼睛裏麵放射著陣陣碧綠的光芒。

除了這位老者之外,身後那些人,還有位身分顯然同樣高貴的貴族。

其有兩位稍微上了一點年紀,其他那些正處於壯年,其的一位,年齡顯然比其他人稍微小一點,因此他自己背著弩箭。

一行人最顯眼的是兩個少年,一個十四、五歲大小,另一個頂多隻有十一歲。

大的那個手戴著厚厚的皮質手套,牽著獵狗在岩石和樹木之間跳來跳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