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改元問題
開寶九年(976)十月二十一日,太宗正式即位,當年的十二月二十二日,就改元太平興國元年。新皇帝即位這一年,如果這個皇帝不是用非常手段得到帝位的,從來是繼續沿用原有的年號,第二年才改元,這是自古以來的慣例。按理說,八天以後就能改元,而太宗卻故意不等逾年在年底就改元,這實在使人無法理解。對此,後世議論紛紛。明代劉定之的《宋史筆斷》認為,這正是太宗誅兄篡位的不打自招,而把年號稱為“興國太平之世”,這等於明確宣布自己是創業君主,遠遠超過太祖。對於太宗不逾年而改元的問題,《宋史·太宗本紀》的論讚中說,這是一件“後世不能無議”的事。《長編》則指出,這“與常例不同”。南宋時候,朱熹的學生也提出了這一問題,朱熹則回答說,這是由於開國之初,人才缺乏,通曉古今、又敢於直諫的人不多之故。
這樣的解釋顯然不能使人滿意。誠然,當時宋朝的國家製度還屬於初創時期,但當年改元乃是常例所沒有的,這一點,對於太宗也好,他的大臣們也好,似乎是應該知道的。特別是在年底,故意采取改元的行動,它的背後一定有極其重大的事件。當然,具體是什麼事則不得而知。但是,太宗晚年在回顧自己二十年的統治時,曾經說過這樣一段耐人尋味的話:
即位之始,覽前王令典,睹五代弊政,以其習俗既久,乃革故鼎新,別作朝廷法度。於是遠近騰口,鹹以為非。至於二三大臣,皆舊德耆年,亦不能無異。朕執手堅固,靡與動搖,晝夜孜孜,勤行不怠。
由此可以知道,當時對於太宗的自立與改革,遭到不少非議和責難。為了平息輿論,實施改革,太宗在對內對外方麵都有必要表示堅決而明確的態度。事實上,就在太宗即位的第二年,即太平興國二年,太宗就接連不斷地采取一係列政策,打擊反對派。正如劉定之所說的,“不逾年而改元”這件事,表明了太宗決心改革的堅強意誌。
二、清除反對派
太宗閃電般地登上皇帝寶座,但是,如前所述,在當時宮廷內部,皇位的繼承者還有他的異母弟秦王廷美和太祖的兩個兒子德昭、德芳。照規定,太宗以後,這三個人將依次繼承下去。因此,對太宗來說,這三人是威脅他及其子孫帝位的危險人物。即位不久,太宗就相繼把他們一個個地清除掉。
首先被清除的是太祖的次子德昭。太平興國四年(979),德昭跟隨太宗征討契丹。有一天夜裏,軍中突然不知太宗的去向,有人謀劃立德昭為帝。但是不久,就知道了太宗的下落,立德昭為帝的事也就沒有再提起。後來,太宗知道了這件事,很不高興。由於這次北征最後以失敗告終,撤退回朝後,過了很久也沒有對前一次討平北漢論功行賞,將士們產生了不滿情緒。德昭為這件事向太宗進言,請求早日行賞。太宗聽了大怒,大聲訓斥道:“待汝自為之(譯者按:指天子),賞未晚也。”德昭惶恐不安地回到寢宮,關起門來用削水果的刀自刎而死。這是根據《涑水記聞》的記述,而按照國史德昭本傳的說法,德昭是因為愛吃肥豬肉而得病死的。
德昭死後不久,太平興國六年三月,太祖的第四子德芳在二十三歲正當青春之時,也因病逝世,隻剩下廷美一人。第二年,有人告發廷美勾結宰相盧多遜妄圖謀奪帝位,被貶逐出朝廷,流放到邊遠地區。雍熙元年(984),廷美在流放的地方病死。同時被告發的盧多遜,是科舉出身的新官僚,曾經深得太祖信任。在太祖晚年,他代替趙普當了宰相,與太宗有矛盾。當盧多遜的政敵、因失去太祖信任被貶到地方的趙普,重新被召回朝廷,再次擔任宰相後,就謀取被盧多遜奪走的一切。在太宗和趙普製造了“金匱預盟”的謊言,使太宗的帝位繼承成為合法的同時,盧多遜被戴上擁立廷美的罪名,罷去了宰相的職務,流放到嶺外。廷美大獄的導火線,完全是太宗培植起來的曾經在晉邸任職的一批官僚點燃的。在這次事件中,凡是與廷美有點關係的人都被放逐。至此,反對太宗一派的大小官僚被一掃而光。另一方麵,太宗把元老趙普召回朝廷,利用他驅逐盧多遜一派。太平興國八年,當廷美一案結束後,趙普也立即被罷去宰相的職務,到地方上去出任武勝節度使。
於是,有力的帝位競爭者被掃除幹淨,威脅太宗的人已經不再存在。太宗以後,帝位由他的親子真宗繼承。整個北宋,皇位都由太宗的子孫代代相傳,而太祖的子孫都被攆走,不得聞名於世。但是,南宋的第一個皇帝高宗趙構沒有兒子,太宗係統的一族後裔在北宋滅亡時,都被女真擄掠到了金國,隻好由太祖係統的孝宗(德芳的第六代孫)為皇位繼承人。而南宋第四代皇帝寧宗的繼承人理宗是德昭的第九代孫,接替理宗的度宗是太祖的第十一代孫。這樣,從南宋第二代皇帝開始,帝位一直由太祖的子孫繼承,太宗係統到此中斷。世人認為,這一皇位繼承,是由於太宗不聽太後的遺言,沒有讓太祖之子繼承帝位的報應。下麵是兩宋帝位世係表(—⑨是北宋帝位繼承次序,(1)—(9)是南宋帝位繼承次序)。
三、軍閥的解體
太宗即位之初,再三宣稱自己將繼承太祖的遺業。確實,在加強中央集權、建立君主獨裁體製等大的方針政策方麵,太宗與太祖相比,是沒有多大變化。隻是,如上所述,太宗的即位是一次小的政變,“不逾年而改元”就已向內外表示了他不尋常的決心。在即位的第二年,就急忙采取打擊異己的各種政策,這和太祖多少是背道而馳的。除此之外,在對軍閥實行控製政策這一點上,太宗也與太祖不同。太祖對軍閥的權力是抑製的,但準許守衛邊境的武將長期駐守在那裏,在經濟上還給與優惠和特權。但是,太平興國二年(977)正月,太宗發布詔令,一律禁止軍閥營利:“自今不得因乘傳出入,齎輕貨,邀厚利。並不得令人於諸處回圖,與民爭利。有不如詔者,州縣長吏以名奏聞。”這一詔令,實際上是太宗上台後實行的第一項措施。它表明,在獨裁君主統治下,不允許任何人享有特權。這是太宗在經過充分考慮後作出的決定,但實施這一政策的結果,造成邊防鬆弛,後世對它的評價大多持否定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