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9章 附錄:趙軍逃亡日記摘錄(4)(2 / 2)

贓款揮霍一空去搶劫

中國建設銀行青海省西寧市支行某營業所原所長任誌敏,攜款潛逃兩年半之久,又因為在北京夥同女友幹鬆搶劫,被首都公安機關抓獲,後被押解回青海。西寧市檢察院已決定對兩人依法逮捕。

28歲的任誌敏在任某儲蓄所所長期間,從1997年4月至12月,利用職務之便,先後采取儲戶存款不入賬、偽造儲戶存單等手段,多次套取庫存現金共計93萬多元,進行炒股等營利活動。罪行敗露後,任誌敏於同年12月12日,攜帶贓款48萬多元人民幣從西寧潛逃至大連。西寧市檢察院接到報案後,於12月19日以涉嫌貪汙罪決定對任誌敏立案偵查,並組織開展追捕工作。

被通緝的任誌敏逃跑到大連後,結識了瓦房店市無業人員於鬆,兩人建立了戀愛關係,任誌敏利用所攜帶的贓款繼續炒股。贓款被揮霍一空後,任誌敏和於鬆在從大連流竄至北京,先後在亮馬河大廈、京廣中心,嘉裏中心飯店,合夥將歌廳小姐誘騙到他們所住的房間,采用持刀、捆綁等手段,搶劫美元數千元、人民幣數萬元,還有摩托羅拉手機等物品。

追逃新聞喚回女逃犯……

春季的一天,乍暖還寒的晨風中,河南省淮陽縣檢察院反貪局的門口站著一位30歲出頭的女子,提著一個入時的坤包,滿眼怯懦、驚疑……

反貪局幹警老崔來得最早。開門,讓進屋,女的仿佛耳語:“我姓蘇,是來投案的……”話音未落,兩行淚水已潸然落下。

老崔不由得想起半年多前那令人震驚的一幕:作為縣農行太吳陵儲蓄所的一名出納員,蘇某因對領導不滿,出於報複心理,競在當班之際,將10萬元現款裝入事先準備的提兜中不辭而別。檢察院接報後,立即立案偵查,並迅速決定抓捕犯罪嫌疑人。其丈夫楊某得知後,趕緊東挪西借,將10萬元公款先行歸還。

蘇某在逃亡後的半年間,先後潛逃至天津、北京等地,按她自己的話說:“沒有吃過一頓安心飯,沒有睡過一夜安穩覺。看到別人家團團圓圓,自己的孩子卻見不著麵,心裏有說不出的難受。帶走的錢花掉了5萬,可越花越覺得紮手。每次看到電視上播出的追逃新聞,更覺得到處都像有人在盯著自己,好多次都從噩夢中嚇醒……”

而這期間的檢察人員,一刻也沒有停止對她的搜尋。

“追逃”專項活動開始後,檢察長魏新建立即指示將蘇某等幾名潛逃者的信息交公安部門上網追逃,同時,多次指派辦案人員上門做其丈夫的思想工作,指明寬嚴政策,敦促其盡早歸案。春節期間,又派出多名幹警蹲點守候……

檢察院很快拿出了對蘇某的處理意見:鑒於蘇某主動投案的行動,依法決定對其取保候審。

通輯令發出兩個半小時後

“你叫什麼名字?”

“不用問了,我跟你們走。”麵對檢察官的查問,在逃近3年的犯罪嫌疑人李鳴東無力地垂下了頭。

這一幕發生在長春市南關區的一個招待所內,時間為2001年4月4日上午9時。此時,距該市第二批抓捕在逃職務犯罪嫌疑人通緝令發布僅兩個半小時。

4月3日,為擴大追逃專項行動的戰果,長春市檢察院與當地公安機關聯合召開了追逃專項行動新聞發布會,通報了2001年1月18日以來該市追捕在逃職務犯罪嫌疑人情況,同時確定第M批重點追捕對象,並將其中的6人確定為重點督捕對象發布了通緝令。

4月4日,長春各家媒體同時播發了載有犯罪嫌疑人照片的通緝令。當日早8時20分,剛剛走進辦公室的長春市檢察院反貪局副局長肖春光,就接到一名婦女打來的電話:“我們在南關區仁愛招待所看見一個男的,像是今天報紙上通緝的李鳴東,你們快去!”

李鳴東原是一汽集團公司長春汽車研究所會計科中試廠會計組出納員,1994年至1998年,李鳴東利用職務之便先後坐支公款95萬餘元用於揮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