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謂中國式民主就是人民民主。那麼,什麼是人民民主?怎樣理解人民民主?怎樣在實踐中落實人民民主?等一係列的問題並非大家都知道。理解中國式民主就必須要從中國的視角來認識中國,而不是一味地在中國外部進行隔霧看花式的“觀賞”中國。“不識廬山真麵目,隻緣身在此山中。”這是對山的認識,但對中國的認識,必須要對這首古詩進行反其意而行之,即從中國內部來透視中國。從外部看中國政治的發展,最多是了解一點皮毛,甚至連皮毛都不清楚。由於不了解,於是在外部對中國政治發展諸問題進行橫加指責。當問他為什麼要罵中國的政治製度時,他會說,“我也不知道。反正我就要罵。”這就是不講事實隻講意識形態的做法。這顯然是不對的。當然,我們也不能盲目地吹捧中國的政治製度,認為凡是中國的就一定是盡善盡美的。這也是不客觀的。我們要看到中國政治發展的成就,也要看到中國政治製度中存在的問題,通過解決問題,從而實現中國政治的進一步發展。
一、民主是普世價值
“民主”一詞來源於2500多年前的希臘雅典城邦,希臘文democracy 中的demo意為村社,是城邦的基層單位;cracy意為統治或主權。Democracy意為全體村社公民掌握城邦政權。它的實施主要是通過定期舉行全體自由民參加的公民大會,由多數決定原則作出決定。關於“民主”的最早也是最經典的表述是公元前431年雅典城邦首領伯裏克利(Pericles)在陣亡戰士葬禮上所說的:“我們的製度之所以被稱為民主政治,是因為政權是在全體公民手中,而不是在少數人手中。解決私人爭執時,每個人在法律上都是平等的;讓一個人優先於他人負擔公職時,所考慮的不是某個特殊階級的成員,而是他們的真正的才能。”“在我們私人生活中,我們是自由和寬容的;但是在公共事務中,我們遵守法律。”很顯然,雅典城邦所推行的隻是民主的一種形式,並非作為普世價值的民主。趙汀陽教授認為,民主和專製一樣隻是一種技術手段,而不是一種價值。筆者不讚同這種看法,但在一定程度上同意趙汀陽教授的分析,民主會導致以眾暴寡的問題。但是趙教授所說的民主並非作為價值的民主,而是實施者自認為的一種具體的實現民主的形式。而作為價值的民主是以維護公正和所有人的利益為目標的,盡管這種價值現實社會中不存在,但作為一種政治理想是存在的。沒有這種政治理想,那麼人類的一切政治行為都是沒有意義的。沒有這種政治理想,人類的政治行為就會跟一般動物的弱肉強食沒有任何區別。
1.西方搶占著民主的話語優勢
作為價值的民主是一種倫理道德準則。人是說話的動物,人類的社會實踐形成了共同的是非、善惡觀念和行為準則。它們構成了人類社會集體理性的基本內容,就是“人同此心,心同此理”的“理”。它們是超民族、超階級的,因此成為“普世價值”。普遍認為,西方文明的傳統是兩個:一個是希臘精神,另一個是基督教精神。凡討論民主製度,必溯源至兩千五百年前的古希臘,特別是古希臘的雅典城邦。在討論西方民主製度時,人們常常認為西方的直接民主製起源於古代希臘。雅斯貝爾斯在《曆史的起源和目標》這樣評價:“希臘城邦奠定了西方所有自由的意識、自由的思想和自由的現實的基礎。”由此可見,雅典的民主不僅是人類曆史的首創,而且直接影響了後世西方的政治製度。
歐洲的民主在反對天主教會的統治中萌芽,進而隨著反對封建專製的鬥爭不斷發展,並在資本主義製度的生成過程中確立,先是在英、美、法等國建立了資本主義民主製,進而又逐步擴展到歐美其他國家。也正因為資本主義民主先於社會主義民主,而使得西方從一開始就搶占著民主的話語優勢。在西方看來,民主隻有西方的方式,即所謂從雅典民主製傳承下來延續至今的西方式民主;凡是與此不同的就是違背民主精神的政治製度,就是專製的製度。且不說這種邏輯是錯誤的,即便是雅典民主也並非作為普世價值的民主,再說當今西方民主與雅典民主也有本質的區別。
雅典民主作為一種民主的形式實際上是一種共和主義的民主,而並非完全體現作為普世價值的民主。雅典民主本身是有缺陷的。按照蘇格拉底的說法,“民主”的含義在當時就是人人統治,從而人人不得受到任何人的統治;所以他的基本取向是“自由”或不受幹預的自由。柏拉圖也認為,當時的民主自由就意味著“不受幹預”。但是,雅典民主也強調法治。從形式上看,雅典式民主規定所有公民都有權參加公民大會,都有發言權和表決權。重大決議須有6000名公民到會,多數通過方為有效,任何官員不能對城邦大事擅自做主。而與此同時,它又規定法律由公民大會通過,有至高地位,法庭有至高權威。結果,“不受幹預的自由”與“法律的權威”直接產生了尖銳的衝突。眾所周知,蘇格拉底反對“不受幹預的自由”之民主,而倡導規訓,主張為靈魂套上法律的嚴格約束。這樣一來,他就冒犯了法律“至高無上的權威”,因而要受到懲罰。蘇格拉底的問題在於,因捍衛法律並用法律來約束民主(自由),反而卻受到因冒犯公民大會通過的法律而最終被處死。這就充分體現了雅典式民主的缺陷在於“大眾暴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