默認卷 第四百四十三章這麼多年以來(1 / 2)

而張海波認為法院對自己的量刑過重,提出了上訴。本案進入了二審過程,這一案件經過二審開庭的時候,原以為就是塵埃落地的案件,卻忽然發生的變故。

二審的庭審開始沒多久,就在法官追問被告人:是否還有其他上訴理由時,張海波忽然從身上掏出了一張紙,當庭供述綁架女孩除了自己,還有另外兩名同案犯。而自己手裏的這張紙條,就是他們兩個人從看守所外麵傳進來的。

他這樣一說,震驚了整個法庭。這張紙條是如何傳進看守所的?如果真的有兩個同夥,在偵查起訴階段為什麼就沒有查出任何線索?難道說公安和檢察機關在辦案過程中有什麼紕漏?

張海波說,張傑和李龍是他的朋友,是打工的時候認識的。後來回到了老家聯係也沒有斷,在案發的前一天,兩個人因為缺錢花就開車來找他借錢,恰巧他也沒有錢。張傑便提出三個人一起想辦法弄點錢,兩個人當晚住在了自己家中。第二天上午,兩個人出門不久,自己就接到張傑的電話,讓他開車沿著出村的村路,和兩個人見麵,而等到自己上了停在路邊的小轎車之後,才發現了已經被綁架的姍姍。

後麵的事情自己隻是因為貪圖錢財,就按照他們的指示開車和取錢。姍姍也是被張傑強奸和殺害的。

張海波供述出同案犯到底是真是假,難道傷害女孩的凶手真的另有其人嗎?張海波手中那張皺巴巴的神秘紙條又是怎麼回事兒?

因為有了新的情況,法院蔣案件發回重審。這一次的調查檢察機關並沒有將案件退回到公安機關補充偵查,而是展開了自行偵查。他們兵分兩路,分別對張海波供述出來張傑和李龍進行調查。

根據張海波的供述,承辦人找到了張姐。可是檢察官的到來非但沒有讓張傑驚慌失措,反而讓他感覺莫名其妙的。他說自己和張海波確實認識,案發那幾天自己開了一家小飯館兒,那幾天忙的是不可開交。有很多人都可以作證,根本就沒有作案的時間,綁架的事情和他一點關係都沒有。

隨後,檢察官對他所說的相關物質證人展開了調查取證,其他人也證實了他並沒有說謊,他作案的可能性被否定了。

被舉報的李龍是否參與了犯罪呢?警方對李龍的調查結果也和張傑一樣,李龍也說認識張海波,可是對張海波殺人的事情也是後來聽周圍的鄰居們說的。案發當天,他就在自己的家中,哪裏都沒有去,鄰居和他的父母也都可以作證。對兩個人的調查結果顯示,被告人張海波是說了謊話。

方靜女兒忽然遭到了傷害致死的消息,傳遍了整個村莊,人們都進入了萬分悲傷之中。村莊仿佛也被濃濃的壓抑氣氛籠罩著,給人一種無法窒息的感覺。

丁雲依然在商店賣著貨品。這時候,齊剛走進了商店,丁雲很是好奇的問道:“你怎麼來了,這個時間你應該是在歌廳陪著那些唱歌跳舞的人們,或者是打麻將的牌友們,應該才對,什麼來這裏來了?”丁雲一邊賣著貨品,一邊微笑著問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