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和諧高等教育體係中“教授治學”的思考(1 / 3)

高建榮

隨著我國經濟體製轉型和高校辦學規模的不斷擴大,傳統體製下形成的高度集中的內部管理體製,越來越不能適應高等教育發展的需要。李源潮指出,高校要完善黨委領導下的校長負責製,積極探索“黨委領導、校長負責、教授治學、民主管理”的有效途徑和辦法,實現高等教育的和諧發展。在當前,如何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深化高校內部管理體製改革,推進和諧高等教育體係建設,滿足人民群眾對高等教育的多樣化需要,成為我國高等教育麵臨的重大課題和緊迫任務。本文就和諧高等教育體係建設中的“教授治學”進行粗淺探討。

一、和諧高等教育體係的內涵與特征

(一)和諧高等教育體係的內涵

和諧高等教育體係是指高等教育係統與社會其他係統之間、高等教育係統內部要素之間分工明確、相互促進、高度協同、共生共榮的一種良性體係,結構、質量、效益、規模和速度等要素達到和諧發展[1]。

高等教育體係和諧發展,是時代賦予的使命。科學定位、特色強校,是高等教育落實科學發展觀、實現和諧發展的重要體現;內涵發展、提高質量,是高等教育落實科學發展觀、實現和諧發展的具體要求;建設和諧校園、正確處理發展與穩定的關係,是高等教育落實科學發展觀、實現和諧發展的基本保障。

(二)和諧高等教育的特征

和諧的高等教育,需要和諧的大學文化。和諧大學文化的特質是理論與實踐、人文與科學、傳統與現代、民族與國際、理想與現實的統一體。通過構建和諧大學文化,營造一種和諧共處、求實創新、積極進取的教風、學風和校風,有利於大學生綜合素質的培養。

和諧的高等教育,需要和諧的教育理念。樹立以人為本的教育理念,是大學和諧發展的基礎。高等教育和諧發展,必須充分尊重學生的主體地位,堅持以學生為主體的教育思想。

和諧的高等教育,需要和諧的管理體製。高校教育管理體製指高校的管理製度、機構設置、管理權限和資源配置關係,其核心是權力結構。從和諧高等教育體係出發,就是要構建一個學術權力與行政權力和諧運作的管理體製。

二、和諧高等教育體係中的“教授治學”

教師是大學的主體,而教授是教師中的佼佼者,是一所大學學術成就的代表及智慧的象征。實施教授治學是和諧高等教育體係建設的客觀要求,是深化高等學校體製改革、落實“黨委領導、校長負責、教授治學、民主管理”的需要,也是堅持以人為本、充分行使學術權力、促進學術發展的客觀要求。

(一)教授治學的現狀分析

教授治學是平衡學術權力和行政權力,實現從行政本位向學術本位轉變的根本途徑。現代大學的本質是知識的傳承、研究、融合和創新。在大學中,學術權力應占主導地位。要平衡學術權力和行政權力,防止行政權力的泛化和學術權力的行政化,從而保持大學學術組織的本色。教授治學正是突出學術權力的一條有效途徑,教授治學為中國高等教育管理體製改革注入新的理念。

2000年,東北師範大學將教授治學這一理念付諸實踐,成立了教授委員會。在高校管理體製改革的道路上,東北師範大學將教授治學提早推進了三年[2]。目前,北京大學、清華大學、複旦大學、中山大學等國內著名大學均確立“教授治學”這一理念,並對如何實施“教授治學”進行了積極的探索和研究。當然,學術委員會、學位委員會及教學督導委員會等,也屬於“教授治學”範疇。

(二)教授治學的理念

作為治學主體的教授,重在提高素質和自我修行。具體說來,首先,要有學術精神、學術道德。要敬業,對知識、真理執著追求,而不是追逐名利;要有治學的道德,自覺履行學術責任。其次,要以學術為本,追求卓越,這就要求教授要有治學的水平,要有真才實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