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不談政治”的情結及其一廂情願
胡適的天性大概就是喜歡政治的。在美國留學期間他就熱衷於考察美國的政治和社會,還曾實地觀察美國的選舉,現場聆聽總統候選人的演說,實地觀察選民的投票。1916年11月9日在美國的胡適是這樣記下日記的:餘每居一地,輒視其地之政治社會事業如吾鄉吾邑之政治社會事業。以故每逢其地有政治活動,社會改良之事,輒喜與聞之。不獨與聞之也,又將投身其中,研究其利害是非,自附於吾所以為近是之一派,與之同其得失喜懼。故吾居綺色佳時,每有本城選舉,我輒有所附同,亦有所攻斥。於全國選舉亦然。一九一二年,我衣襟上戴Bull Moose(野鹿)徽章兩月,以示主張進步黨也。去年則主張紐約女子參政權運動。今年則主張威氏之連任。顯然,胡適是帶著極大的興趣去對待美國社會的政治與社會改良活動的。
他不僅觀察,還實地參與,並且很認真地在參加競選的兩黨中做出了自己的選擇。胡適絕不是簡單憑興趣投身其中的,他把自己視為社會一分子,而社會一分子是不能對社會活動冷眼旁觀的。他當天的日記還有他解釋熱衷政治的原因:
此種行為,人或嗤之,以為稚氣。其實我頗以此自豪。蓋吾人所居,即是吾人之社會,其地之公益事業,皆足供吾人之研究。若不自認為此社會之一分子,決不能知其中人士之觀察點,即有所見及,終是皮毛耳。若自認為其中之一人,以其人之事業利害,認為吾之事業利害,則觀察之點既同,觀察之結果自更親切矣。且此種閱曆,可養成一種留心公益事業之習慣,今人身居一地,乃視其地之利害得失若不相關,則其人他日歸國,豈遽爾便能熱心於其一鄉一邑之利害得失乎?
看來,胡適當時在美國熱心美國的政治與社會活動,既因為他是美國社會臨時的一員,要責無旁貸地關心公益事業;也因為立誌要改造中國社會,所以有意識盡可能多地了解美國這個“他山之石”,而要真正了解美國,就得沉下心來,像一位美國人那樣盡可能多地融入美國社會,轉換角色,換位思考,自然感受更深。胡適的態度是對的。
美國這個民主國家的政治生活,特別是總統選舉給青年胡適留下了極為深刻的印象,這種印象甚至影響到胡適的一生。1922年,胡適說:“我是一個注意政治的人。當我在大學時,政治經濟的工課占了我三分之一的時間。當1912至1916年,我一麵為中國的民主辯護,一麵注意世界的政治。”1937年胡適回憶說,“我在美國七年細心觀察民主憲政實地施行”,專門學習政治理論和製度,而且運氣不錯,政治學的老師Samuelp.Orth並非紙上談兵之輩,“做過多年實際政治改革”。這位先生“教我們‘政黨論’,從不用書本子;那年正當1912的大選年,他教我們每人每天看三個大黨(那年羅斯福組織了進步黨)的三種代表報紙,每周做報告;並且每人必須參加各黨的競選演說會場;此外,我們每人必須搜集四十八邦的‘選舉舞弊法’,作比較的分析。……我對於民主憲政的始終信仰擁護,完全是因為我曾實地觀察這種政治的施行,從實地觀察上覺悟到這種政治並不是高不可及的理想製度,不過是一種有伸縮餘地,可以逐漸改進,逐漸推廣政權的常識政治。”
胡適之所以發起文學革命,之所以能在新文化運動中(胡適本人喜歡稱之為“中國文藝複興運動”)充當領軍掛帥的人物,之所以能成為20世紀中國政治舞台和學術領域那個特有的“胡適”而不是別的什麼形象,歸根結底是美國政治特別是美國的民主製度影響和塑造的結果。如同胡適在《胡適口述自傳》中所說的,他在美國參加的同選舉有關的各種集會,特別是康奈爾大學的兩位教授分別代表民主黨和進步黨進行辯論的集會,給他留下了難忘的印象,“這批教授們直接參加國家大政的事,給我的印象實在太深了。我可以說,由這些集會引起我的興趣也一直影響了我以後一生的生活”。胡適在美國讀書期間也同樣關注中國的政治,並對政治的弊端有著較深刻的認識,他1916年7月20日的日記中寫道:“吾國幾十年來的政府,全無主意,全無方針,全無政策,大似船在海洋中,無有羅盤,不知方向,但能隨風漂泊。這種漂泊(Drift),最是大患。一人犯之,終身無成;一國犯之,終歸滅亡。”胡適在日記中針對“漂泊”提出了改進的設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