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稅
關稅是一國海關根據其法律規定,對通過本國國境(關境)的進出口商品課征的稅收,一般分為進口關稅、出口關稅;有時也分為優惠關稅、普通關稅、報複關稅。關稅是國際貿易管製方麵的重要措施。關稅的課征,加大了進出口商品的成本。關稅的高低,直接影響到國際貿易的開展,對進出口商品起到~定的促進或限製作用。
貿易配額
是指在國際貿易過程中,兩國間為了協調雙方的貿易關係,而對兩國間部分進出口商品數量及名稱所作的規定。有兩種情況:(1)進口配額,即一國政府在一定時期內對某些商品的進口數量或金額的限製,超過配額規定的便不準進日,或者在規定的關稅配額以內的進口商品,給予低稅、減稅或免稅待遇,對超過配額的進口商品則征收較高的關稅,附加稅或罰款;(2)出口配額,即出日國在進口目的壓力下在一定時期內限製部分商品出口。
傾銷與反傾銷
傾銷通常是指商品傾銷,是指壟斷出口廠商或組織以遠低於國際市場價格和出口國國內價格,甚至遠低於生產成本的價格,在國外拋售商品,打擊競爭者,占領市場的活動。當國外競爭者被打垮,市場被占領後,就停止傾銷,改以壟斷高價出口,用所得的壟斷利潤補償進行傾銷時的損失。有的國家政府對在外國市場上進行傾銷的企業進行補貼。傾銷必須以高築關稅壁壘為前提,否則低價出口的商品,會倒流回本國。一國采取傾銷手段往往會遭到對方的抵製和報複,這就是反傾銷。反傾銷一般是通過對傾銷企業征收高額反傾銷稅和反補帖稅來實現的。
國民待遇
指在國際貿易條約或協定中,締約國之間互相保證給予另一方的自然人(公民)、法人(企業)和商船於本國境內享有與本國自然人、法人和商船在國內稅、各項費用、國內銷售、推銷、購買、運輸、分配和生產等方麵的同等待遇。這些待遇還包括輪船遇難施救,商標注冊,申請發明權、專利權、著作權、民事訴訟權等。國民待遇是貿易與投資自由化的一條重要的非歧視性原則,必須對等。
最惠國待遇
最惠國待遇又稱“無歧視待遇”是指締約國雙方(A國和B國)在通商、關稅、航海、公民法律地位等方麵相互給予的不低於現在或將來給予任何第三國的優惠、特權或豁免待遇。又可分為:(1)無條件最惠國待遇,是指締約國一方(如A國)現在或將來給予第三國(C國)的一切優惠,應無條件、無補償的自動適用於締約國另一方(B國)。(2)有條件最惠國待遇是締約國一方(A國)現在或將來給予第三國(C國)的優惠,締約國另一方(B國)必須提供同樣的補償才能享受。西方某些大國往往利用最惠國待遇來對其他國家提出種種不合理的要求。最惠國待遇不久將被正常貿易關係代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