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章 B國殺手(1 / 3)

刑警隊,會議室。

目前,兩起大案的各項偵破工作都在有序推進,隻是進展不甚理想,雲海警方和支援小組都覺得有必要開個會,將各條線索彙總一下,集思廣益,尋找出突破瓶頸的調查手段。

刑警隊長高進首先介紹了“食人案”的偵破進展:

“對南山湖附近的生態城區域現已排查過半,一度圈定了幾名嫌疑人,但深入調查後又都排除了,目前排查工作仍在繼續。兩名受害者生前於工作場所接觸過的客人當中,未發現有符合作案時間的,當然有些客人隻是偶爾光顧,老板和店員們也說不清他們的身份和樣貌,所以不能完全排除凶手曾在受害者工作的地方出現過。

“不過,關於凶手和受害者接觸的渠道現在又有了新發現,隊裏的網警發現兩名受害者不僅在實體娛樂場所提供色情服務,也曾在多個私人網絡論壇和一夜情網站上,散播色情服務信息,她們將個人資料、QQ和手機號碼以及半裸自拍照都留在網絡上麵。如此,凶手完全可以通過網絡將她們選定為‘獵物’,我已經讓所有網警24小時上崗,希望能夠找到可疑的瀏覽IP。”

高進合上報告,仰起頭,若有所思地盯著韓印看了一會兒,緩緩說道:“以行為分析來指導辦案,我以前接觸得不多,也從未有過在沒有任何實際證據支持下,便近乎孤注一擲地將大部分人手都放到某個特定區域去進行排查。

當然這是基於我對你們支援小組,尤其是韓印老師的信任,但是說實話,我心裏是有些打鼓的,還是覺得應該將辦案手段再豐富一些,除了居住地和接觸方式這兩個調查方向,韓老師還能不能想點其他手段?”

“您的擔憂我能理解,我也正想再說點建議。”韓印輕輕頷首道。

“那快說來聽聽。”高進使勁揚揚手,催促說。

韓印遲疑了一下,才說:“我先前提過,凶手選擇受害者是因為她們的某種特質,就目前信息看,兩名受害者的相同點,就是她們的‘賣淫女’身份,我認為凶手再次作案應該仍會選擇這樣的群體,咱們能不能通過恰當的方式對她們做一些警告和提醒?首先提醒她們在暗地交易時提高警惕,當然,最主要是要尋求她們的配合,如果發現可疑的客人,要及時向咱們彙報。”

“這有些超常規了吧!賣淫是觸犯法律的行徑,如果我們公開向她們發出警示和尋求幫助,好像有些支持她們從事這種勾當的意味,恐怕影響不太好!”高進咂了兩下嘴,有些犯難地說。

“不管她們做過什麼,也終歸是這個國家的公民,那咱們警察就有義務保護她們,而此時她們的生命正遭受著連環殺手的威脅,所以我覺得韓老師的建議不算過分!”顧菲菲一臉嚴肅地說道。

“從正常渠道溝通應該不太方便,我隻能盡量利用一些線人,將消息散播出去吧!”高進稍微琢磨了一會兒說。

“這樣也行。”韓印稍做停頓,接著說,“還有一點,凶手肯定會再次作案,當然最理想的是在作案前期將其鎖定,不過也要做好麵對他再次作案得手的準備,這就要牽涉拋屍地點的問題。我認為凶手仍然會選擇‘水路’,因為他已經找到了可以完美清洗所有罪證的方法,是不會輕易改變的……”

“你是想,除了南山湖,對市區內的水庫和湖泊都要全麵監控?那怎麼可能,我去哪兒找那麼多人手啊!再說,如果凶手選擇在郊外或者海邊拋屍呢?”同時偵破兩起案子,人手的問題早把高進搞得焦頭爛額了,沒等韓印把話說完,便急赤白臉地搶白道。

“您別著急,我隻是說一種可能的拋屍選擇。”其實韓印本來確想提出監控“水路”,但見高進一副吹胡子瞪眼的模樣,隻好退而求其次,“人手的問題我知道您有難處,所以咱也不必派專人來監視,可以讓各派出所的巡警和聯防隊員夜間巡邏時,盡可能地加以注意就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