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體起立。”

隨著審判員肅穆的聲音,法庭內的人接連站起。

而原本坐在被告席上的溫悅迎,也在身邊兩名法警的攙扶下堪堪站了起來。

她的身體已經虛弱到了極點,整個人形銷骨立,猶如一支即將燃盡的蠟燭,微弱的生命之火隨時將會熄滅。

在溫悅迎站起的那一刻,被準許進入法庭內拍攝錄像的幾家媒體開始瘋狂地按動快門。

昔日的天之驕女如今淪為階下囚,這一幕多麼令人唏噓。

近一年沒有接觸到鏡頭和媒體,雪亮的鎂光燈讓溫悅迎感到強烈的不適和不安,她偏過頭,本能地抬手遮擋,隨著動作,腕上的手銬碰撞,發出清脆的聲響。

視線無意間看過某個方位,整個人遽然僵住。

原告席上,站在正中央的那個人穿著一身黑色西裝,棱角分明的臉上看不出表情。

溫悅迎瞪大眼睛,無法抑製地顫抖。

在今天的終審判決開庭前,她已經在監獄裏被羈押了一年,整整一年的時間裏,他一次都沒有來看過她。而此前的兩場庭審他也從沒有露過麵,可今天,他卻出現在了終審判決的現場!

這個男人,這個她曾幾何時最最信任的人,作為她的丈夫,卻和她同父異母的妹妹聯手,親手將她送進監獄!

無邊的哀絕和恨意蔓延,像烈焰瞬間吞沒她,要將她焚燒殆盡!

她死死地瞪著他,直到男人抬起頭,迎上她的目光。

她以為到了這個地步,那個男人多少會存留些許良知和人性,可實際上他的眼睛裏卻是什麼都沒有,沒有羞愧、沒有心虛,沒有不安……一切一切她所期望的都沒有,唯有冷漠。

審判席上,站在主位的法官拿起卷宗,開始宣判庭審結果。

“關於被告人溫悅迎挪用至一集團資金一案,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條、第二百七十二條之規定,判決如下:

一、被告人溫悅迎犯職務侵占罪,判處有期徒刑十年;犯挪用資金罪,判處有期徒刑五年。決定執行有期徒刑十五年。

二、沒收被告個人全部財產……”

後麵的判決內容溫悅迎已經聽不見,如同活死人般僵立在那裏。

審判結束,她在法警的帶領下離開法庭,本已是羸弱不堪的人,這一刻卻爆發出驚人的力量,在經過原告席時,突然掙脫了法警的攙扶,歇斯底裏地撲了上去。

“張峴,你這個畜生!你為什麼要陷害我?為什麼?為什麼?!”瘦骨嶙峋的雙手死死攥住男人的前襟,她血紅著眼,“我那麼愛你,那麼信任你……你怎麼能這麼對我?”

眼淚衝刷著蒼白灰敗的臉龐,溫悅迎哭到閉氣,幾欲肝腸寸斷。“你、你是我的丈夫啊!”

她嫁給他整整五年,一直努力做一個好妻子。他不喜歡她事業心太重,她就放棄了自己正處於上升期的事業回歸家庭,他事業陷入低穀,無人肯投資他的電影,她毫無怨言拿出所有積蓄陪他渡過難關……她以為自己會成為他的賢內助,成為他成功背後的那個女人,可她怎麼都沒有想到,他功成名就之後,卻是摟著另一個女人,將一份離婚協議書摔在她的臉上,甚至不惜用如此卑劣肮髒的手段,陷害她入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