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部分 第62章小雪!前進吧!(1 / 2)

荒原白狼!一個特殊的種族!

首先這是一個可憐的種族,因為荒原上特殊的環境,它們的大部分骨骼中沒有足夠的硬度來支持它們的身體,這使得它們隻能像長了腳的蛇一樣在地上爬著走,別以為它們是草原食物鏈的頂端就是吃肉的,實際上,它們幾乎可以算得上是雜食的,菌類,昆蟲,餓得實在慌了它們有時甚至會吃草!因為除了草原地鼠外幾乎就再找不到穩定的肉食來源了,一個食物鏈頂端的種族居然混到吃素比吃肉多,還有比它們混得更慘的嗎?!

沒有漂亮的皮毛實在是讓人覺得沒有愛,在地上爬著走的樣子又喪失了食肉動物的威嚴,更何況肉質又粗糙難咽,這樣一個不能吃不能用還沒有人愛的這麼一個種族,說它們可憐是一點也不過分。

其次,這是一個很可怕的種族,它們的皮毛雖然難看,但防禦確實不錯,天上下冰雹時,它們可沒有時間挖

地洞來躲,普通人想用什麼刀啊劍啊,砍破它們的皮毛,沒個幾下子力氣還真的不行,即使是一般的箭矢也很能傷到它們,不然隻需要站在高高的城牆上向下射箭就好了,荒原狼又怎麼可能成為北方一害?!

它們不僅擅防還擅攻!為了生存它們全身的骨頭的硬度都集中在三個地方了——頭骨!爪子!還有牙齒!

如果沒有它們的尖牙利爪的保護,荒原狼強悍的皮毛估計也會被更加強大貪婪的人類剝了當皮甲用,畢竟雖然稀拉的皮毛很難看,但那東西可比鐵甲輕多了……它們鋒利無比的爪子可以輕鬆地刨開任何生物的皮毛,包括同類!普通牛皮皮甲可不比荒原狼的皮毛,為了幾張比牛皮堅硬卻半個錢不值的皮子去冒屍骨無存的危險(要知道荒原狼的牙齒甚至可以啃下掉築牆用的石頭,更別說是人和動物的骨頭之類了,那就和啃個水果沒什麼區別!)所以,無論是對於商人還是對於獵人來說,獵荒原狼,是一件極不劃算的事!

那可是可以啃石頭嚼骨頭的利牙啊!!思思居然皮都沒有破一塊,隻是覺得有點痛……這也太傷那些狼兒們的自尊了,要知道它們追在她身後十幾天可就等著啃肉的……如果吃不了,那誰還樂意尾隨在這個危險又可怕的人的身後!

“哈哈哈哈”,在荒原白狼兒們恐懼的眼神中,思思一邊掄著手中的皮毛寬軟鞭把身邊一張張的大口抽飛,一邊開心地大笑著,好像一個孩子找到了一個有趣的遊戲,而已樂在其中地正玩得不亦樂乎。雖然這次她沒有發出那可怕的光劍,但狼兒們卻萌生了退意……它們是貪婪,但它們又不傻!

可是……首領還在人家手裏呢!或者說,人家的手還在首領嘴巴裏呢……

為首的白狼傻傻的叼著那隻怎麼也嚼不爛的小手,看著某人大發雌威地一一抽飛它的同伴,直到沒有一隻狼再敢上前了,那個還沒它高的小不點才抬起頭,有趣地看著它,白狼首領全身一抖,大口一鬆,轉身就跑……“嗚嗚……”尾巴是什麼時候被人揪手裏了?

思思一眼看見這隻最大的白狼了,所有狼兒都趴著,就它站著,所有的狼兒都是髒兮兮的灰白毛,就它是雪白的(雖然一樣很禿),這麼顯眼的存在……怎麼可能不注意!……所以在它轉身想跑的時候,思思毫不猶豫地一把揪住了它的尾巴……小樣,姐姐不想放你走,你還跑得了嗎?

一看首領居然被抓住了,原來就萌生了退意的狼兒們直接轉身向四麵八方迅速地散開……兄弟們,點太硬,扯呼了啊!

“嗷嗚……嗷嗚嗚……”奈何首領無論怎麼叫喚,就是一隻回頭的都木有啊……

“嘖嘖嘖……”思思一手揪著尾巴,一手搭在額頭上看著四散而逃的趴趴狼們,嘖嘖有聲,“真是長見識了,聽說狼都很堅貞的動物,對同伴不離不棄,我原來還以為荒原狼再怎麼長得難看,也應該還是狼才對,沒想到啊……喂!”思思扯扯尾巴引起白狼的注目後問道“是你們已經完全變態了呢?還是你這個首領當得是不是太失敗了點?!”

白狼無限惶恐地看著她,如果能說話,它大概會叫屈吧……荒原狼與普通的狼最大的區別還不是在於外貌和食譜上,它們最大的區別是荒原狼已經不再群居了,因為,畢竟除了偶爾出現的人類,或者不小心走迷失在荒原的牛羊,又有什麼大型的動物需要多頭狼一起出去的?(冬天去人類的村莊狩獵的時候不算),平時搶地盤搶地鼠的相互打鬥什麼的那是肯定有的,首領之所以是首領隻是因為它地盤最大,也最強壯!大獵物出現了,狼兒們一起狩獵時,會聽最強大的那隻的,不然自己群裏起糾紛卻讓獵物跑了怎麼辦!……這就是首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