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元昊好酒色,日夜無酒不喜,無女不歡,這在他十四歲時來臨江之後的第二年便傳開了。算起來,他現在已經二十四歲,在臨江已經呆了整十個年頭。
初來臨江城時,李元昊有才子美稱,詩詞歌賦無所不通,儒雅風liu。
他身份尊崇,雖然名為人質,但畢竟是南唐皇子,又有親王榮光,加之年輕英俊,出手闊綽,一時間成為臨江城銷金窟中最受群芳歡迎的恩客。
李元昊揮金如土,來臨江城後第二年,便將從南唐帶來的錢財揮霍一空。隨後每年南唐通過東吳朝庭發放給他的歲供,也是不到三兩個月就揮霍得幹幹淨淨。
本來以他極善揮霍的秉性,是不可能日夜笙歌,醇酒美人受之不盡的。但是不知為什麼,李元昊的人緣出奇地好。幾乎所有臨江城的紈絝子弟都與他交好,總有人請他喝酒赴宴,讓他有足夠的機會流連於勾欄瓦肆之間。
尤其是丞相許文昌的大公子許晉爵,與李元昊的關係好得出奇。三日一小宴,五日一大宴,就連家中看家護院的母犬生了小犬都可被他當成理由,請李元昊去青樓裏放浪形骸一番。
對此,李元昊自然是求之不得。人人都知道,對李元昊來說,隻要有美酒佳人,他便能獲得最大的美足。
浪蕩十年,當年文采風liu的南唐小王爺如今也成了繡花枕頭,嘴裏吐出的再不是風雅詞曲,隻會附庸些淫詞浪調。曾妙筆生花,繪得好丹青的一雙妙手,如今也隻會捉女人的小腳了。
初至臨江時這小王爺尚可縱馬揚鞭,開弓競獵,如今卻是走三步路便氣喘籲籲,上車下轎都需人攙扶。原先尚算挺拔健壯的身軀如今已變得虛肥臃腫,便連在女人身上縱馬揚鞭都撐不了片刻。
坊間盛傳,原先那一表人才的小王爺算是廢在胭脂堆裏了。
月奴用兩片櫻唇含了一口酒水,喂進李元昊嘴裏,見李元昊喝酒時仍癡癡地望著廳中眾舞姬,不由用嫩蔥似的食指點了李元昊的胸口一下,嗲聲道:“三公子,你好壞,吃著碗裏的,還想著鍋裏的……”
李元昊哈哈一笑,在月奴胸脯上狠狠抓了一把,伸出舌頭在她光潔如玉的麵頰上狠舔了一口,笑道:“小丫頭,人生在世,吃喝二字。這女人,自然是越多越好,玩遍天下美女,方是大丈夫所為!你竟敢這麼說本公子,今天晚上,本公子非好好招待你不可!”
月奴吃吃笑道:“奴等著領教三公子虎威哩!”
瑩兒將手伸到李元昊胯下,輕輕掏摸了一把,掩嘴笑道:“嘻嘻,三公子本錢果然雄厚,難怪敢誇下玩遍天下美女的海口。”
李元昊嘿嘿怪笑道:“小瑩兒,你是不是怕了?”
瑩兒媚眼如絲,嬌聲道:“奴隻怕三公子不夠狠哩。”
李元昊哈哈大笑,道:“好,今天晚上,本公子就讓你們兩個小丫頭瞧瞧,什麼是真正的英雄本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