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3章 離婚協議序曲(1 / 2)

他們倆沒有離婚,這不可能。她明明簽過字了,寄給了他的。不可能會這樣的,怎麼會這樣呢!如果他說得都是真的,那她還是夏歐辰的老婆。

他們沒有離婚,隻能算是分居。那這樣說的話,團團他就不是私生子了。可是現在這些都不是重點,重點是歐辰的說的到底是不是真的。

她一直以為他們已經離婚了,所以她才會接受張軒,才會瞞著歐辰團團的事情。但如果這一切都不該發生,她卻讓它發生了,會不會做錯了。

流笙覺得自己有必要去一趟律師事務所,她不想讓自己這麼被動。現在想想歐辰一直在看她的笑話吧,明明知道他們沒有離婚,還一直看著她做哪些傻事。

“李律師,我想請問一下,四年前我拜托你去星宇,談的那樁離婚的案子,最後的結果怎麼樣了。事後我出國了,一直沒有關心過這個事情。”

現在想想事情是有紕漏的,如果他們是和平分手,簽過離婚協議書之後,好像還需要去民政局辦手續的。但是當時她沒有在國內,好像是辦不了。

“夏太太,是這樣的。當時我去過了星宇,也見到了夏總本人。但是他沒有簽字,而是把離婚協議書給撕了。本來我是應該通知您的,但是夏總他說他會和您好好協商……”

她聽懂了李律師的話,不管是直接說的,還是沒有說出口的。原來都是他搞的鬼,他這樣的暗示,別人都以為這是他們夫妻之間的事情,不便插手了。

但是那個時候他們已經沒有聯係了,他怎麼親自和她談離婚的事情。也就是因為這樣,他們就這樣靠著一個假象生活了四年。她是真的以為他們之間已經沒有任何關係了,他怎麼可以這樣騙她,怎麼可以。

所以他們是真的沒有離婚,所以她和張軒在一起是婚內出軌,是收不到任何人的祝福的,所以他今天親了她,也是理所應當的,因為她還是他的老婆。

可是他為什麼在他們第一次見麵的時候不說出來,要親眼看著她在他麵前出醜,他才甘願嗎?為什麼當初不同意離婚,為什麼沒有簽字,為什麼從來都不告訴她。

為什麼什麼事情她都是最後一個知道的,娶她是為了股權,所有人都知道了,她卻還在竊喜他是不是真的愛上她了;他們沒有離婚,他眼睜睜地看著她和張軒在一起,卻什麼都沒有說。

他派人照顧她在米蘭的飲食起居,林曉知道,爺爺也應該知道,就把她一個人蒙在鼓裏。

這就是他對待她的方式嗎?需要她的時候,就把她留在身邊,不需要她的時候,也不輕易地放她離開嗎?她是個活生生的人,不是個物品,為什麼要這樣強硬的綁著她。

她已經幫助他成功的拿到了他想要的,還留著她做什麼。她已經千瘡百孔了,真的再也禁不起他一而再再而三的傷害了。他為什麼還是不肯放過她。

她不要夏家的財產,也不要他所謂的贍養費。她要的隻是一份純粹的感情,既然他給不了她,她願意放手,離開他的世界。但是為什麼他還是不肯放過她,還是要和她糾纏不休。

她不知道自己後麵該怎麼辦了,如果按照法律規定,分居滿一年以上,是可以強製離婚的。但是現在團團已經大了,也知道很多的事情。

如果她這麼強勢的和歐辰離婚,勢必會傷害到團團。她可以不在乎任何人的眼光,但是她不想傷害到團團,不想讓別人用異樣的眼光看待他。

別人怎麼說她都可以,但是團團不行。她不可以讓團團受到任何傷害,絕對不可以。所以這件事情,她可能還是要去找夏歐辰,看看他到底想怎麼做。

夏歐辰,如果你想用婚姻來綁住她,還想綁住團團,她是可以做到魚死網破的。大不了,她再也不回中國了,帶著團團和爸爸媽媽回米蘭。

這是最壞的結果,也是迫不得已的選擇。相信夏歐辰也知道她是什麼樣的人,不會做這樣的事情。他也是有頭有臉的人物,應該不想弄得大家都不好看吧!

流笙到夏家的運動場的時候,團團和他已經運動了好一會兒,渾身都是汗,不停地喘著粗氣。她走過去,什麼也沒說。畢竟孩子在這兒,她說離婚的事情不太好。

她隻是拿起團團的小水壺給孩子喂水,那裏麵有她給他帶的水果茶,沒什麼刺激性,但是對身體很好。以前她也是特意調配了這些,給歐辰調理身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