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226章 :自投羅網(2 / 2)

幾人均用凶狠的眼神瞪著楊氏母女,恨不得將她們大卸八塊,竟然會幹這種傷天害理之事。

譚大梅的臉色頓時變得慘無人色,要是隻有徐氏一人,她倒還不怕,到時不承認自己曾說過什麼,做過什麼。

可現在有這些人在場,那就是百口莫辯。

“娘,你害死我了。”譚大梅在緊挨著自己的楊氏耳旁低聲說,語氣無比的憤恨。

楊氏緊緊拽著女兒的衣擺,身子像打擺子一樣,早就沒了先前唆使女兒去做壞事時的得意模樣。

“古……古大人,沈……夫人,康夫人,您們……怎麼……在這兒?”譚大梅聲音顫抖著問。

“將這三個婦人給我帶走。”古縣令並沒有回答譚大梅的話,隻是對著身後的衙役揮了揮手。

康夫人扶著徐氏站去一旁,將路給讓出來,立馬幾個衙役魚貫進入雅間,押了芬娘子、楊氏與譚大梅三人出去。

徐氏與鄭婉如、康夫人三人也跟著去了衙門,聽候古縣令對楊氏母女的判罰。

酒館這場戲是鄭婉如與康夫人所出的主意。

徐氏當時已經氣糊塗了,隻是一門心思想著要將譚大梅找到狠狠打一頓,以泄心頭這口惡氣。

鄭婉如知道這種事很容易讓譚大梅到時反咬一口,說徐氏誣告她,畢竟無憑無據的。

要真是反被她告了誣告,徐氏和康夫人可是要受極重的刑。

同時她也將可能發生的後果如實對徐氏和康夫人說了,問她們還願不願意告。

徐氏和康夫人十分堅決的說,一定要告,這等惡人要是不嚴懲,難消心頭這口惡氣。

徐氏當然是氣自己的女兒被人如此汙蔑。

而康夫人則恨未來的媳婦被人說得這樣不堪,要不是自己曉得二霞的為人,聽信了讒言,不但失了一門好親事,失去一個好兒媳,還有可能害了二霞的性命,到時自己就成了害死二霞的幫凶,想想後背就滲出一層冷汗,這些人好歹毒的心思啊。

見二人心意堅決,鄭婉如就認真思量了起來。

後來,鄭婉如與康夫人二人商議後,對芬娘子如此這番說了說,讓她一定要將譚大梅的話套出來。

芬娘子為了減輕自身的罪,自然萬分配合,臉上被打的的痕跡在康夫人家用厚重的脂粉掩蓋了。

安排好芬娘子這邊,鄭婉如與康夫人去了衙門,找到古縣令,說請他來看場戲,並未說明戲的主角是誰。

隻因王紅雷的關係,擔心古縣令要是知道主角是譚大梅,到時會出聲提醒,或者讓人去告訴王紅雷,那計劃就會泡湯。

楊氏是在計劃之外的,她要不是沉不住氣,老實的待在譚大梅家,也就不會自投羅網了。

上了公堂之後,饒是楊氏與譚大梅百般抵賴,口燦蓮花,都已無用,隻因古縣令聽到了事情的真實經過。

知道這件事的始作俑者是楊氏,譚大梅也罪不容恕。

而芬娘子雖然不明真相,是受譚大梅指使,但芬娘子為了錢財竟然不分青紅皂白就去散播謠言,惡意中傷二霞,幸好康夫人事先有了警惕,同時也對二霞的人品深信不疑,否則這件事釀成的後果是不可估量的。

如果康家取消定親,人們定會奇怪康家為何會取消定親,那到時對二霞不利的謠言勢必流出。

這樣的謠言一旦傳播開來,到時七朵一家人千口難辯,而二霞定會被人所唾棄和不恥,再也抬不起頭來做人。

就算最後為二霞洗涮了清白,但恐怕已沒多少人相信她是清白的。

如此一來,二霞隻有一條路可走,那就是死!

否則不但她要受人在背後指指點點,無法抬頭做人,就連譚家其他人也會跟著被人指點,依趙氏那樣的性格,到時不拿根繩子逼二霞上吊才怪。

這樣一想下來,徐氏對楊氏母女的恨又重了幾層,恨不得上前剝了她們的皮,喝了她們的血,這才能解心頭之恨。

綜以上種種,所以楊氏與譚大梅雖然隻是說了幾句看似簡單的事話,但已觸犯了大名朝的律法,按律每人杖責三十,同時楊氏做為主犯,還要拘役十日,以未警戒,同時罰銀十兩。

譚大梅本要拘役三日,但因她是楊氏的女兒,不得不聽從母親的話,做這事並非出於本心,五日的拘役改為三日,罰銀十兩。

而芬娘子本來也該受杖責三十,但念在能主動認錯,又幫忙讓楊氏與譚大梅說出實話,將功被過,最後隻罰了十杖,罰銀五兩。

聽到這樣的判決結果,楊氏一下子暈了過去,被衙役給掐了人中後蘇醒過來,眼神呆滯,沒想到會是這樣的後果。

等王紅雷聞訊趕來之時,古縣令正準備下令執行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