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聽過的第一場明星演唱會就是在這裏,那時偌大的場館裏坐了浩浩蕩蕩上萬人,此起彼伏的尖叫歡呼聲震耳欲聾,滿場明黃色的熒光棒交相輝映,打著各種LOGO的燈牌卻隻閃耀一個人的名字,那樣絢爛的舞台,那個人感動的淚水,那些誌同道合的朋友們陌生又熟悉的擁抱,腦子裏突然就浮現很多畫麵,那還是在大三的時候,每天除了上課,爬籃球架偷窺秦朔,就是跟室友一起追星,她也曾因此逃課,也曾在大雨中舉著燈牌隻為在那人走過紅毯時遙遙的喊一嗓子,也曾電腦前奮戰幾天幾夜不停歇隻為他能得到一個獎項而努力投票,也曾為了他的第一張專輯,第一次電影感動的大哭大笑,那時聽說他要舉辦第一場演唱會,她激動的跳起來高聲歡呼,對秦朔軟磨硬泡讓他陪她一起去看,可秦朔不喜歡那些,怎麼都不肯答應,後來她一個人去了,演唱會結束已經夜裏十一點,她從體育場走出來,外麵下著雨,秦朔就坐在正門前的一張長椅上等她,渾身淋透了,不知道等了多久,回頭望見她沒有生氣也沒有抱怨,隻是淡淡的問了句:“結束了?”
她錯愕的看著黑暗中那張有些蒼白卻故作若無其事的臉孔,隻覺得喉嚨一哽,眼淚就掉了下來。
他微微皺了皺眉,走過來摸摸他的頭,漫不經心的說了句:“給人補課回來路過這裏,想到你之前說要來看演唱會,就等了幾分鍾。”
他說的那樣輕描淡寫,可後來她聽白桐說那天秦朔特意問過她知不知道演唱會的場地,他一早就來了,隻是方洵隻顧著跟外地來的一些朋友說笑,沒有看到他,而他也沒有走上前。
他就是這樣一個人,沉默不喜言語也不善表達,為人冷淡又嚴肅,用白桐的話來說,是個超級無趣的人,除了長得帥點真不知道還有什麼可取之處,不知道她怎麼就看上了他,其實方洵自己也不知道,或許是那日的陽光特別好,或許是她那日的心情特別好,她在校園的林蔭道一眼就看到了那個綻放在陽光下的明朗笑容,他對她笑了,她以為這就是一見鍾情,後來白桐十分仗義的提醒她:“人家哪裏是對你笑,人家是對著你身後的係主任笑啊,你是不是太自作多情了大姐。”
但她覺得,不管那個笑容是不是因為她,但她恰巧看到了,這是什麼?這是緣分。
然後白桐徹底敗下來了。
然後她就徹底陷進去了。
然後她開始注意他,打聽他的名字,專業,興趣愛好,有沒有女朋友,總是刻意製造一些偶遇,借機搭訕,最後靠著幾個要好的同學關係順利打聽到了他的宿舍,知道那就是學校小操場正對著的302寢室。
於是她開始了沒羞沒臊的偷窺生涯。
她不知道秦朔怎麼看她,但是對於她明目張膽的喜歡,明目張膽的偷窺他並沒有很生氣,在她刻意出現,刻意搭訕的時候也沒有對她擺臉色,所以她覺得秦朔並不討厭她,這是個很好的開始,而事實也是如此,即使大家已經開始議論紛紛,看到他會不經意的投來古怪眼神,他也沒有在意,照常上自己的課,過自己的日子,對方洵的態度一直不冷不熱,不拒絕也不主動靠近,可是越這樣越撩撥的方洵心裏癢癢,迫不及待的想要知道他的想法。
她還記得那天的天氣特別好,她像往常一樣趴在籃球架上偷窺傳說中的302,那時本該像往常一樣在寢室啃書本的秦朔突然出現在籃球架下,他穿了件白色的T恤,襯得他那張冷淡到發白的臉孔十分明朗幹淨,他就那樣站在籃球架下,眉頭微皺,一臉思索的看著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