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1章 棒槌(2 / 2)

一個賊,一個虜,這次都一反常態,全部軍紀嚴明,對百姓秋毫無犯,擺出仁義之師的形象。

發生了什麼事呢?清史沒有具體記載,隻有如下記錄:

崇禎十七年(1644年)四月初四,此時,崇禎帝已於16天前吊死於煤山,李自成已高踞太和殿,然而滿清尚不知曉。這一天,大學士範文程上奏攝政王朵兒紅:

“乃者有明,流寇踞於西土,水陸諸寇,環於南服,兵民煽亂於北陲,我師燮伐其東鄙,四麵受敵,其君若臣,安能相保耶。顧雖天數使然,良由我先皇帝尤勤啟造,諸王大臣,祗承先帝成業,夾輔衝主,忠孝格於蒼穹,上帝潛為啟佐,此正欲攝政諸王,建功立業之會也。

“竊惟沉丕業以垂休萬禩者此時,失機會而貽悔,將來者亦此時。何以言之,中原百姓蹇罹喪亂,荼苦已極,黔首無依,思擇令主,以圖樂業,雖間有一二嬰城負固者,不過自為身家計,非為君效死也,是則明之受病種種,已不可治,河北一帶,定屬他人。其土地人民,不患不得,患得而不為我有耳。蓋明之勁敵,唯在我國,而流寇複蹂躪中原,正如秦失其鹿,楚漢逐之。

“我國雖與明爭天下,實與流寇角也。為今日計,我當任賢以撫眾,使近悅遠來,蠢茲流孽,亦將進而臣屬於我,披明之君,知我規模非複往昔,言歸於好,亦未可知。當不此之務,是徒勞我國之力,反為流寇驅民也,夫舉已成之局而置之,後乃與流寇爭非長策矣,曩者棄遵化,屠永平,兩經深入而返披地官民,必以我為無大誌,縱來歸附,未必撫恤,因懷搞貳,蓋有之矣,然而有已服者,有未服宜撫者,是當申嚴紀律,秋毫勿犯,複宣諭以昔日不守內地之由,及今進取中原之意,而官仍其職,民複其業,錄其賢能,恤其無告,將見密邇者綏輯,逖聽者風聲,自翕然而向順矣。

“夫如是,則大河以北,可傳檄而定也。河北一定,可令各城官吏,移其妻子,避患於我軍,因以為質,又拔其德舉素著者,置之班行,俾各朝夕獻納,以資輔翼,王於眾論中,擇善酌行,則聞見可廣,而政事有時措之宜矣,此行或直趨燕京,或相機攻取,要當於入邊之後,山海長城以西,擇一堅城,屯兵而守,以為門戶,我師往來,斯為甚便,唯攝政諸王察之。”

總結一下範文程的啟文,主要講了三個問題。

第一,明朝病入膏肓,機不可失,必須抓住這一千載難逢的良機。

第二,滿清的主要對手,已非明朝政府,而是農民軍。

第三,改變以往克城不守的襲掠作風。嚴肅紀律,秋毫無犯,宣示滿清入主中原的決心,官仍其職,民複其業,大河以北,傳檄而定。

四月初九,攝政王朵兒紅統領諸王大臣以及大軍十餘萬,南下攻明。

四月十三日,大軍在遼河地方駐營。此時清軍方知崇禎自縊,李自成進了京城。滿清曾三次光臨北京城下,都不能將北京城奈何。朵兒紅開始猶豫,是否還要繼續南下。朵兒紅谘詢農民軍問題專家洪承疇,洪承疇表示農民軍不堪一擊,打!堅決入關!

從四月初四到四月十三,滿清著急慌忙地去迎接勝利,認定河北和北京唾手可得,從來沒有把老對手大明朝放在考慮範圍內,反而對農民軍有所顧忌。

這說明什麼?

合邏輯的推斷,隻能是大明朝已經完了。

——瘟疫已經擊垮了北京,李自成和朵兒紅紛紛擺出王者之師的風範去摘桃子。

那麼,清史為什麼不如實記錄北京的瘟疫呢?

——答案還是因為範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