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名字叫明笙。
和大多數人不同的是,在這個拒絕買賣人口的時代,我卻失去了自由。
被養父送到了這裏。
成為了被培訓的人之一。
這裏是個夜店,但又不同於其他的夜店,他們把貨物分成等級售賣。
最低一等的是賣皮相的,過了正好的年紀,便沒了資本。
而後是有些情趣的,女子會彈古箏,知書達理,男子懂得進退,知道分寸。然而他們學的是如何討好。
再往上的學的是攻略。
當然,像我這樣被賣進來,是沒有資格去到最高一層次的。
甚至有些人掏錢進來學那些東西。
但是幸運的是,在我出賣皮肉兩年之後,主管找到我,說是有人買下了我。
這也沒有什麼差別,無非是被一個人做和被無數人做罷了。
所以談不上高興與否。
那個人我認識,是貨真價實的達官貴人,在政府不允許壟斷產業的條令下,還能把信息產業完全攥在自己手上的人。
像這種靠自己打拚出來而不是富家子弟的,很少有人沉迷於聲色。
他也來過這裏幾次,但是似乎隻過來找我,但是每次也沒有什麼調情的前戲,往往是做完就走。
他買下我的舉動讓我心中有了些猜測,或許是因為覺得感覺不錯買回去當個玩物又或者是其他。
但是這個問題我不會問他,因為我要做的是取悅主人。
我從小便被教導了各種上流社會的禮儀,怎樣更好的服侍主人,因為皮相還不錯的原因,陪一次的價格是很高的,所以一般能夠買得起的大多是達官貴人。
或許是因為天生會察言觀色,漸漸就學會怎麼討人歡心。
被買下之後,我便被帶到了他的房間,他似乎很忙,把我帶進房間便出去了。
而且他的話也不多,在車上兩個人也是相顧無言。
不過一個玩具倒也的確不需要太多交流。
被買下的第一天晚上我一直都在房間裏等著他回來,想來新買了東西都要先嚐鮮的。
但是這第一個晚上,他並沒有來。
我在房間裏等了一個晚上,我想大概他工作去了別的地方又或者忘記了。
等我準備睡覺的時候,他便從門口進來了。
他看上去很驚訝的樣子。
但是隨即那表情就收斂了,轉而說道:“你昨晚沒睡?”
“我在等您。”我做出一個笑容,非常的燦爛,這是很多客人喜歡我的原因,年輕的臉蛋笑起來看著總是很有活力。
但是他似乎並沒有因為我的笑容而神色緩和,反而拍了幾下頭,有些頭疼的說道:“你出來。”
我立刻跟著他出去了,想來他現在心情應該不算好,百依百順才是最好的選擇。
出來之後,他站在旁邊的房間門口,打開了一個口,讓我看。
“這是我的房間,那是你的。”
我愣了一會。
我對他的預判錯誤了,看來不一定外麵高大的男人生理需求一定就很強,或許買回來當作花瓶也不一定。
如果擅自的做出不理解對方意思而傷害自己的事情,或許會讓自己現在這個主人很苦惱。
處於人性考慮,他這樣的行為,會讓人覺得愧疚而不是愉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