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授人以漁(1 / 2)

此時已經是殺人風波後的一個周了,平靜的生活依然進行著,唯一發生變化的就是現在的龍天賜似乎更出名了,其聲勢完全不低於學校某位大人物。龍天賜也沒有試圖去找出究竟是誰走漏自己和校長的關係,甚至於自己被當做了恐怖份子的事情,有些事情是不能夠去強求的。

人生總是這樣,很多自己不喜歡的事情,卻總是發生在自己身上,而自己卻是那麼的無奈,隻能去麵對,既然這樣,無法去改變些什麼,那就讓他去吧,很多東西都會隨風而逝的。

心境的提高,讓龍天賜感悟著別人無法感悟到的一切,有時候,龍天賜覺得那些無法擺脫自傲,偏見,自我是一種可憐;可是同時也發現,自己是寂寞的,因為他在看著世間的時候,同時也在悲歎世間。

他突然發現,自己無論怎麼樣的去悲憫世間,自己卻依然無法擺脫自己也屬於其中的一部分的事實,當然,也就無法擺脫世間的花花綠綠,他能做的,也就隻能是去改善。

錢能拿到神仙,跟不用說龍天賜根本就不是神仙了。

就在此刻,龍天賜感覺自己有些苦惱,原來世間有錢也是一種煩惱,他此刻寧願自己沒有錢,依舊是那樣的撿垃圾過日子。那樣,到還活得逍遙自在。

一百萬,要是在其他人手上,那估計是能夠興奮的了,可是在龍天賜的手中,那簡直就是燙手山芋,他甚至有些怨恨鄭鐵,要不是那樣,自己現在就用不著這樣苦惱了。

不過,也正是這一百萬,讓龍天賜明白了,當一個人有了一定的能力後,他就必須為自己的能力而承擔應有的責任,這也是從那天綁架事件中總結出來的。

現在,龍天賜更願意自己沒有得到魔方,甚至當初就不該用掉所有的繼續去買那本少林易筋經。隻是,一切,似乎已經有些晚了。

一百萬,很多,也很少。

龍天賜很想拿這筆錢給老爹買套大房子,至少要比那垃圾場的房子漂亮,然後讓老爹也擁有自己的車子,雖然每天不能山珍海味,至少也能保證每天吃上一頓肉,甚至不用每天起早摸黑的忙活。

可是,很快的,龍天賜就不這麼想了,因為他看見了同老爹一起起早摸黑的那些人,他們也是一樣的勤勞,一樣的照顧過自己,自己不能忘恩負義。

所以現在他苦惱了,就好比中國十幾億人,如果一人一塊,那加起來,就是十幾億;可是,如果要把十幾億分出來,那每個人就隻能分得一塊錢,僧多粥少啊!

淩誌就坐在龍天賜的對麵,說道:“你是在想怎麼樣才能讓手上的一百萬都用在那些人身上?”

龍天賜點點頭,他不笨,相反,因為精神力的提高,他非常的聰明,要不然現在也不會這麼出名。可是,對於用錢來說,沒有一點經驗的他,就好比一個三歲小孩兒,拿著一張百元大鈔,不知道究竟該買什麼。

但是,這些東西淩誌懂,別看淩誌大大咧咧的,一副四肢發達頭腦簡單的樣子,可是那是裝的,人不能太聰明,也不能太笨。要不然,就憑淩誌那表現出來的樣子,能夠在這麼難的考試中考取前五名?他可不是實驗班那些瘋子。

所以他有很好的建議:“你是想用手上的錢去幫他們,還是想辦法把手上的錢變一變?”

不變則不同,變則通。龍天賜明白這樣的道理,所以他也明白淩誌說的是什麼意思,可是究竟要怎麼樣變,缺乏經驗的龍天賜卻不知道。

“怎麼變?”

淩誌笑了笑,不答反問:“知道什麼賺錢最快嗎?”

賺錢的方法很多,有的能賺錢,有點卻會虧本,也有的賺錢快,有的賺錢慢。

但是龍天賜現在並不知道怎麼樣賺錢最快。

“是錢,沒有什麼能夠比用錢賺錢更快了!”淩誌神秘的說道,其實這並不是他自己的話,而是從他老子那裏得來的。

“我相信你能夠在最短的世間賺取足夠錢!”龍天賜從來就沒有懷疑過淩誌的實力,隻是相信這家夥比較懶而已,尤其是喜歡打架。

淩誌自信的一笑,他不否認,如果自己現在手中有一百萬的話,那他可以在一周之內翻上好幾倍,但是他卻不喜歡這樣做。他不想太出眾,就像龍天賜那樣的出眾,但是龍天賜現在是身不由己了。

隻是這次自己的兄弟有麻煩了,他不能別開自己的兄弟自己一人去享受那種安寧。

“那我給你這些錢,你能幫我賺足夠的錢嗎?”龍天賜問道,他甚至都不知道自己為什麼這樣問。

“能!”淩誌肯定的說道。

繼而,淩誌有出現了一種堅定:“但是我不會幫你!”

龍天賜感覺非常的意外,但是很快的他有淡淡的一笑,的確,自己太執著了,太著眼於現在了,所以他一開始就陷入了自己無意間設下的陷阱,心魔的陷阱,要不是經過淩誌的這一係列的引導,估計自己一時半會兒都走不出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