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中國爭座位
第二次世界大戰結束後,遠東國際軍事法庭開庭審判日本戰犯。除庭長之外,還有美、中、英、蘇、加、法、新、荷、印、菲十國法官。除庭長韋伯法官(澳大利亞)的席位不容置辯之外,庭長右手的第一把交椅屬美國法官似已成定論,而庭長左手的第二把交椅屬誰卻各執一詞。坐在庭長旁邊,不僅可以隨時與庭長交換意見,還表示法官所在國在審判中的地位。
這時代表中國的法官梅汝璈先生率先提出自己的觀點說:“若論個人之座位,我本不在意。但既然我們代表各自國家,我認為,法庭座次應按日本投降時各受降國的簽字順序排列才最合理。首先,今日係審判日本戰犯,中國受日本侵害最烈,而抗戰時間最久、付出的犧牲最大,因此,有八年浴血抗戰曆史的中國理應排在第二;再者,沒有日本的無條件投降,便沒有今日的審判,按各受降國的簽字順序排座次,實屬順理成章。”說到這兒,他話鋒一轉,幽默地接著說:“當然,如果各位同仁不讚成這一辦法,我們不妨找個體重測量器來,然後以體重之大小排座次。體重者居中,體輕者居旁。”聽了這話,庭長韋伯笑著說:“你的建議很好,但它隻適用於拳擊比賽。”梅先生回答說:“若不以受降國簽字順序排座次,那還是按體重排好。這樣,縱使我被置末座亦心安理得,並可以此對我的國家有所交待。一旦他們認為我坐在邊上不合適,可以調派另一名比我肥胖的來替換我呀。”結果,梅汝璈以其口才雄辯和果敢的鬥爭為中國贏得了第二把交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