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百一十九章我還是喜歡你(1 / 2)

秦銘換了一套咖啡色西服,打了金利來領帶,頭發焗過黑油,白襯衫,棕色皮鞋,這一身行頭是阿杜這小子帶他去金麥銀座選購的,其實,秦銘一收拾真的儀表堂堂,平時把自己裹在不合身的衣服裏,不修邊幅,一副邋遢相,詩人大致都這樣嗎?我還是覺得,一個人的儀表很重要,你詩歌寫的栽好,終日邋裏邋遢,糟糕形象,人家一看你這副尊容,就會認為,你的作品也好不到哪裏去。

“秦大詩人,這會是正統的姑爺,以後就這麼照本宣科啊!阿杜,你好棒!”我朝阿杜豎起大拇指,秦銘跟在馮蝶小姐身後,拎著馮蝶買回來的各種蔬菜,水果,小丸子進了夥房。

秦銘今天的表現,令馮蝶很舒服。至少夫妻之間,應做到婦唱夫隨,秦銘屬於入贅馮家寨,就是馮蝶從秦家搬來的靠山,起碼也要給馮蝶溫暖的感覺。

馮蝶紮著翠花藍色圍裙,烹煎炒榨,忙的不亦樂乎,在燉鯉魚時,油煙的味道熏的她跑到院子裏一陣嘔吐,秦銘追了出去,“蝶,你怎麼了?身體不舒服嗎?來,我扶你回房休息吧,廚房的活兒交給下人幹。”

馮蝶吐的眼淚鼻涕雙管齊下,“好,扶我回屋吧。”秦銘攙著馮蝶,走了幾步,一塊石子絆了馮蝶一下,一個前傾整個倒在秦銘懷裏,秦銘一不做二不休,攔腰抱起馮蝶,眾目睽睽之下,進了他們的房間。

“秦銘,幹嘛啊?下人們還有火旺幾個都在看。你也太野蠻了。”馮蝶嬌嗔地說。

“嗬嗬,蝶,我是你老公,不過分吧,再說,你身體不舒服嗎。”秦銘將馮蝶抱到床上,替她脫了鞋,又端來一盆水,伸手試了試水溫,端到馮蝶腳前,“蝶,咱倆結婚這麼久,我沒有給你洗一回腳,你白天又那麼累,家裏家外的,我卻不務正業,沒有好好幫你打理這個家,如今個爹也下落不明,娘還在醫院,我就像是這裏的過客,對不住你對我的一片真心啊!”秦銘脫下馮蝶的絲襪,這雙腳細膩,白嫩,小巧玲瓏,很長的一段時間裏,秦銘沉迷在玉器,古玩,原石的收藏,淘瀘,討價還價之中,給馮蝶的愛幾乎是空白。

馮蝶沒有和秦銘提出分手之類傷心的字眼,秦銘是自己選擇的,當時,爹娘都不同意,但是,她就是鬼迷心竅。她篤定緣分。

上天把她和秦銘安排在一起,那是逃不掉的情結。

“秦銘,其實,我很喜歡你。雖然,喜歡和愛有著一定的距離,喜歡是一種廣一的詞彙,喜歡爹娘,同事,朋友,阿貓阿狗,很廣義的存在。而愛就不一樣了,兒女對父母的愛是一種純淨無暇的感情,丈夫對妻子的愛有時候是偏執的甚至自私的,婚姻中的男女,烙上了責任和義務的枷鎖,盡管不能綁架道德,但是也是自私到最低點。”

“蝶,我對你是有責任保護你,愛你,可我沒有做到,辜負了你。給秦銘點時間,讓我就像愛詩歌一樣深情的愛你好嗎?”秦銘一邊慢悠悠地給馮蝶搓腳,按摩,一邊坦誠的說。“好了,秦銘,蝶不會生氣了,我們畢竟是夫妻啊?千年修的同船渡,五百年的回眸,才換的今生的擦肩,說實在的,我很珍惜。我生在這個快節奏,一切素食文化的時代,我的骨子裏卻是根深蒂固的傳統。”“蝶,我爹是做玉器生意的,我娘就是個簡單的女人,一日三餐,洗洗涮涮,縫縫補補,下雨天知道往家裏拾掇柴草,夏季炎熱,知道曬被子縫褥子,沒有心機,單純的猶如一杯白水。我喜歡玉器,可我做不了玉器的主兒,我就做不了生意。所以,我是枕著詩歌的墨香長大的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