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馨的油燈
柴火和火把為人類提供了最早的室內照明。似乎在5000年前就有燈了,那時的燈是用挖有孔洞的石頭做的,在孔洞裏放一些脂肪,將其點著便可照明。法國、美索不達米亞、埃及、波斯和中國都發現了早期的燈,但是我們不能肯定當時已經普遍使用,還是局限於某些地區,例如是否局限於像愛斯基摩人居住的那種缺乏木材的地區。顯然沒有證據表明,使火焰較明亮和煙較少的燈芯是否在公元前1000年以前就有了,也不知是否在500年後已廣泛使用。但是,我們熟悉的古代油燈逐漸改進,有了燈芯,燈芯通常是蘆葦或其他植物纖維做的,置於盛有油或脂肪的碟形容器中。燈通常有燈把。在古代,油燈做得相當精巧。燈,最初是用陶土燒製,後來則是用鐵和銅來做,金屬燈可精雕細鏤。希臘和羅馬人的燈偶爾有放兩個以上的燈芯的孔,還有一個向容器裏加油的孔和一個供握持的把手。他們的燈造形也很精美。
這種形式的油燈為全世界的人們使用延續了若幹世紀之久。然而,它的設計也有一些改進,其中有一項改革是達·芬奇做出的。他在燈的基本結構上加上一根充滿了水的玻璃管,在玻璃管內又加上一個玻璃“煙囪”;這樣遮住了風吹,使火焰更穩定,水則起著透鏡的作用,將發出的光放大。1784年,瑞士物理學家阿岡德加上了一個空心“煙囪”和一個空心燈芯;空氣可能通過燈芯向上流動,給火焰的內部提供氧氣,這就把煙、氣味和燈火的閃爍這些當時油燈存在的毛病幾乎都去掉了。
雖然早在1681年油燈已開始用於街道照明(在倫敦),但是,直到19世紀中期發現石油以前,油用於家庭照明仍然是一種昂貴的燃料。1885年發明了“基特森燈”,這種燈不用燈芯,而是用一個極亮的燈罩,裏麵充滿了有一定壓力的油蒸氣。
古老的油燈為人類提供了許多年的照明,直到目前仍有用途,例如用於帳篷照明和停電期間的照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