掃地毯的機器
機械打掃的嚐試起始於1811年(這年休姆獲得了英國的一項專利),時隔數十年後才出現真正適用的機械:這些機械還是像用掃帚那樣掃塵土,而不是把塵土吸收掉。1842年,惠特沃思爵士發明了一種有輪子的道路掃雪機,上麵有一個旋轉的掃帚;1859年,他根據同樣的原理發明了掃地毯器。他很快又成功的研製出了另一種掃地毯器,這種掃地毯器是靠車輪轉動一把扇子,扇子將灰塵扇進一個盒子裏(不在地毯的表麵刷掃)。這種想法隻有在研製出了小型電動機之後才行得通。
但是,家庭主婦對所有的這些掃地毯器都不感興趣。1875年出版的《家庭經濟指南》(適合於每年開支在150至1500英鎊的家庭)一書中有這樣一段描述:“在打掃地毯和地板前,撒上一些茶渣,然後再仔細地打掃。高級地毯應跪著仔細打掃。如果不需要把整個地毯都拿去洗的話,最髒的部分可用一個小刷子刷。為了保持地毯的顏色,水中通常要加少許的膽汁。”
1876年在比斯爾獲得專利的一種叫格蘭德拉皮茲(密執安州內的一地名)的打掃器出現後,人們才從這些繁重的勞動中解放出來。比斯爾有一個瓷器店。包瓷器的稻草帶有不少灰塵,使他經常產生過敏性頭疼。為了解決這個問題,他發明了一種帶盛灰盒的打掃器——它的重要特點是所有部件都由婦女們在家裏做好,再由比斯爾夫婦進行安裝。他們製作的數十個打掃器,很快就在維多利亞女王的宮廷裏,阿拉伯宮和蘇格蘭的草坪派上用場。
這項發明正趕上時候。當時巴斯德的近代細菌理論已使得公眾像南丁格爾那樣懂得講衛生。南丁格爾在斯庫台時堅持濕掃以減少空氣中的灰塵。她說:“空氣像水一樣可能弄髒。”這項發明因此而變得流行起來,為人們所廣泛采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