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統的模糊文化

模糊管理之“模糊”與中國傳統文化之“模糊”有著本質的內在聯係。作為在中國傳統文化史上居主導地位的儒文化,其實質是一種以“仁”為核心的倫理文化,而“仁”,以及其他的倫理規範如“義”、“禮”、“利”等,從科學的角度看,其含義都是模糊、不清晰的;另一個在中國傳統文化中占有重要地位的道家,則更是以提倡“模糊”、“混沌”而著稱,它所提出的“道法自然”、“無為而治”等觀念的含義,人們至今也隻能通過“意會”、“悟”去體會。總之,中國傳統文化總體上是從直觀、樸素的整體論角度出發,對人們所觀察到的自然現象、社會現象進行抽象演繹而逐漸形成的,這種抽象演繹的一大特點,就是其濃厚的直觀性和樸素性,這就決定了它對事物發展變化的解釋具有較大的模糊性。源自傳統文化,又置身於這種“模糊”文化大氛圍之中的管理,自然與之有著千絲萬縷的淵源。

中國古代模糊管理思想

一、文化倫理主義

中國傳統的管理思想包括了對文化倫理的特殊的重視,其核心是人。孔子的主要思想之一是“仁”,“仁”尤其是其倫理思想的主體。按照《禮記·中庸》的記述,孔子回答什麼是“仁”的問題時,直截了當地歸結為“仁者,人也”。孔子的另一個同樣簡短的說法是“仁者愛人”。所謂“愛人”,無非是人際關係的協調中的一種理想狀態。因此,中國傳統的文化倫理結構是以人倫即人際關係為主的結構。所謂文化倫理,實際上就是人際關係的秩序與協調。

文化倫理主義的形成有若幹有力的促成因素,其中之一是中國傳統管理哲學對人性認識的模糊。中國曆史上著名的人性論,可以歸結為這樣幾種主要觀點:孔子、墨子的“性純可塑論”、孟子的“性善可塑論”、荀子的“性惡可塑論”、韓非子的“性惡論”、告子的“性非善非惡論”以及後來的“性有善有惡論”和“性三品論”等。所有這些觀點,在後世都有其繼承者,隻是“性善可塑論”在近古更為家喻戶曉(通過《三字經》的宣傳,所謂“人之初,性本善,性相近,習相遠”)。但在理論界,對人性的認識並未統一過。

文化倫理主義就是文化倫理結構的觀念形式。文化倫理主義並不是為文化而文化、為倫理而倫理的,而具有相當明顯的功利傾向。

文化倫理主義所涉及的管理活動的基本假設前提是倫理中心原則,儒家的“仁”、“義”觀具有非常明顯的倫理中心的色彩。“仁”和“義”都有著非常直接的管理目的。尤其是孟子,更是自覺地把仁義說用於管理之中。他的有名的斷言是“仁義而已矣,何必曰利”(《孟子·梁惠王上》)。僅“何必曰利”這一句話,孟子就說了三次。仁義的作用何在?孟子接著說:“未有仁而遺其親者也,未有義而後其君者也”。換言之,有了仁義,就能通過人際關係的確定來穩定整個管理係統的結構。

文化倫理主義所隱含的管理結構可以用春秋時的“義以生利”(《國語·晉語一》)來概括。在這一結構中,“義”是放在首位的。“利”隻是“義”的衍生物。顯然,這是與西方現代管理完全不同的一種管理結構和管理觀念。在文化倫理主義的管理觀念中,管理者和被管理者對待“義”和“利”的態度是截然不同的。被管理者是重利的,但管理者不同。管理者雖然也要功利,但既不可明言功利,又不必使用功利手段。隻要用“義”來引導,用“義”來規範,管理者的功利就能取得。很難說孔子的“罕言利”(《論語·子罕》)和孟子的“何必曰利”都同時也是一種自覺的策略手段。但在策略方法上,以“義”來規範人的行為和以“利”來激勵人的行為是有天壤之別的。首先是體現在管理價值觀和管理目的的不同。以“義”來規範,其目的是保持現有結構秩序的穩定,服從於穩定的管理價值觀。而以“利”來激勵,則是著眼於效率和展開,建基於發展的管理價值觀。其次,“義以生利”的功利目的是隱蔽的,功利的獲取在於對“義”的遵奉,而並非赤裸裸地言利。這也完全不同於《管子·國蓄》的“見予之形,不見奪之理”的純策略。最後,這一方法的實行是非常複雜曲折的。要達到功利目的,先要進行教化,使被管理者接受“義”的觀念和“道”的訓練(《論語·陽貨》:“小人學道則易使”),從而自覺維護管理係統的穩定。這種管理結構具有非常明顯的複雜和模糊的特點。

中國傳統的倫理關係是相當全麵的。從管理角度看,最重要的首推“忠”、“孝”。這也是在中國長期的封建社會中最受重視的倫理觀念和倫理關係。就倫理關係而言,忠是臣民對君主,孝是子女對父母。忠孝之重要,關鍵在於兩者是維持社會穩定的主要方法。以孝持家,以忠報國,有此兩種主要的倫理關係,國家就能保持穩定。但在所有的這些倫理規範中,孝悌是最基本的。孔子的學生有若說過:“其為人也孝弟,而好犯上者鮮矣;不好犯上而好作亂者,未之有也。”所以,“孝弟也者,其為人之本與?”(《論語·學而》)據說為孔子的學生曾參所作的《孝經》,對“孝”的發揮更多,認為孝是“天之經也,地之義也,民之行也”(《孝經·開宗明義》),孝“始於事親,中於事君,終於立身(《孝經·三才》),明王“以孝治天下”(《孝經·孝治》)。實際上,如同古代家庭是國家的全息映像一樣,孝也是忠的全息映像。但除此之外,人倫也廣泛存在於各個方麵,除了社會等級的規定外,還包括了宗族、地域以及社會交往的種種關係。《論語·學而》記載曾參每天都要自我反省三件事,其中之二就是“為人謀而不忠乎”,“與朋友交而不信乎”。

傳統的人倫關係在董仲舒之後形成了“三綱五常”的封建集體化綱常體係,並在中國近兩千年中成為實際的人際關係規範。這種情況與“三綱五常”的穩定作用是分不開的。董仲舒把孟子的“五倫”改造成“三綱”,即“君為臣綱,父為子綱,夫為妻綱”,而“五常”則為“仁、義、禮、智、信”。“三綱五常”的內容,尤其是“三綱”,成為封建宗法等級體係的主幹,對於維護封建社會的穩定起到了極其重要的作用。

文化倫理主義還暗含有管理者為道德君子的假定。孔子的“君子喻於義,小人喻於利”(《論語·裏仁》)已經相當明顯地透露出其中的含義。孔子的“君子”雖然也有其他意義,但《論語·陽貨》所謂“君子學道則愛人,小人學道則易使”,把“易使”的小人與君子相對比,其中的君子顯然為管理者。孔子談到“愛人”時多半也是針對管理者所提的要求,尤其是在這類君子、小人的對比中。雖然對於曆史上或現實中的統治者、管理者,孔子有其實際的評價,但這種假定仍然貫徹在儒家的或傳統中國的管理哲學之中。這種方法與近代科學在對客體進行研究時先將客體理想化的方法大同小異,研究時的對象實際上是已經理想化的模型。

二、自然主義的“無為而治”

在中國曆史上有過如此眾多的王朝,不可能隻采取一種完全確定的統治思想和管理理論。但在中國曆史的航船行進的過程中,雖有各種曲折,但卻有一種基本的穩定力量,無為而治的模糊管理扮演了極其重要的角色。

“無為而治”的管理思想是中國古代管理哲學中極具特色的著名思想,被認為是管理的最高境界。“無為而治”雖然被認為代表道家的觀點,但在長達兩千年的儒家獨領風騷的年代中,“無為而治”的思想仍然受到普遍尊崇,並在一定時期內發展為一種管理實踐。儒家對自然無為也是非常推崇的。孔子說過不少與老子的說法相同或相似的話。如《論語·為政》中說:“為政以德,譬如北辰,居其所而眾星共之。”“書雲:‘孝乎惟孝,友於兄弟,施於有政。’是亦為政,奚其為為政。”《論語·衛靈公》說:“夫無為而治者,其舜也與!夫何為哉?恭己正南麵而已矣。”更有趣的是《禮記·中庸》中的“夫政也者,蒲盧也”的比喻,孔子明明是說,管理就像是蒲盧那樣的植物,其含義也不難理解為是讓管理過程像植物的生長一樣自然。應當承認,在中國曆史上真正具有長期影響的是經過儒家改進過的“無為而治”思想。在這一思想中,儒家把自己道德至上的觀點與老子的無為無不為的哲學命題相結合,形成了模糊管理的終極目標——無為而治。

《老子·二十五章》說:“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老子的“道”是哲學史研究的重要對象,其含義極豐富。這裏的客觀唯心主義的“道”頗像某種先天的法則、規範,但又混混沌沌。“自然”在《老子》中並非在指客觀現實中的自然界是可以確定的。自然界即天、地、人的組合,實際上都是“法道”的。“道法自然”認為最高法則是自然而然。

“道法自然”在實際流傳的過程中,其含義與老子的原意有所變化。正因為“道法自然”,所以基本的方法論就隻能是無為,是混沌管理。自然的過程是自生、自長、自發展、自複製的過程。對於這樣的過程,任何幹預都可能違背自然之道,唯有“無為”才是最合理的。因而“道法自然”即“無為”,即任生物、社會自然生長發展。

從社會背景和經濟背景看,中國古代長期的封建小農經濟是這種思想產生的基礎。尤其對於管理哲學,鑒於其與實際的管理過程有實用的配合要求,管理哲學更必須與社會製度和經濟製度相結合,反映社會、經濟的需要。由“道法自然”而形成“無為而治”的管理哲學是邏輯上的必然結論。“無為而治”是適合中國古代生產的落後狀態的。由於這些小農經濟的自給自足的特性,管理上任其自在自為,反而有利於其生存。與此同時,這些以家庭為主的小農經濟由於規模小,又有親緣關係維係,在內部管理上非常簡單。這些都促使“無為而治”的模糊管理有其很大的可能性和實用性。

另一方麵,“無為而治”用相當簡單模糊化的方式處理人際關係,這也是“無為而治”的思想能被廣泛接受的原因。這種方式因而具有很明顯的倫理學含義。從理論上看,“無為而治”的哲學基礎是黃老哲學中的自然主義和辯證法,但一經轉為一種行為哲學和行動綱領,“無為而治”就設定了一種新的倫理規範。“無為而治”並非如其字麵上的意思那樣是什麼也不做,相反,“無為而治”體現了從不同角度來調節人與人的關係、調節領導者與被領導者的關係、調節人與自身的生存環境的關係。

“無為而治”本身就是管理的模糊。它實際上是不區分管理主體與客體的管理,是不區分界限的管理。“聖人無常心,以百姓心為心。”“以其不爭,故天下莫能與之爭。”“夫唯無以生為者,是賢於貴生。”《老子》中這些管理論述,界限的模糊是主要的特征。

儒家模糊管理思想

一、人性論

孔子講:“性相近也,習相遠也。”(《論語·陽貨》)人的本性是相近的,差別不大。在後天的生活中,人性差別就擴大了。根據這種理論,孔子強調後天的教育作用。這就是以教育為主的樸素模糊管理理論的依據。

孔子以後,儒家關於人性論有許多種不同的見解,主要有四種:一是孟子的“性善論”,二是荀子的“性惡論”,三是董仲舒的“性未善論”,四是韓愈的“性三品論”。下麵分別論述這些不同的人性論與模糊管理思想的關係,以及對現代的影響和啟示。

(一)性善論與模糊管理思想

孟子和告子辯論中闡述了性善論。他認為人性是善的,也像水性向下流那樣。人出生以後如果能保持善性並加以發揚,就會成為善人乃至聖人。人都有善性,都可以修養成聖人。所以他說:“人皆可以為堯舜”(《孟子·告子》)。人為什麼會變壞了呢?孟子認為那是由於人在生活中受到外界物欲的誘惑,亂了本性,喪失了善性。據此,孟子認為隻要避免人與醜惡事物接觸,就能保持善性。如果接觸了醜惡事物,就要閉門思過,清除醜惡事物的影響,恢複本性。用在管理上,就采取各種措施,防止被管理者接觸社會,接觸人間各種醜惡現象,甚至嚴禁被管理者接觸“異端”思想。曆代封建統治者一再宣布“禁書”就是其中一項重要措施。所謂“男女授受不親”也是防範汙染的一項規矩。所謂“兩耳不聞窗外事,一心隻讀聖賢書”,就是從小培養脫離實際的書呆子的一句口號。在《紅樓夢》中,王夫人如何管教賈寶玉呢?她擔心賈寶玉的本性被外界誘惑變壞,把寶玉身邊的姑娘趕走,把姑娘送給寶玉的禮物丟掉,這樣就清淨了,寶玉就可以不被勾引壞了。王夫人的措施就是根據性善論而采取的。這種模糊管理辦法在現代也還有很深刻的影響。

孟子根據人性都是善的,提出“仁政”的模糊管理思想。這個管理方針的核心就是“以德服人”。他說:“以力服人者,非心服也,力不贍也;以德服人者,中心悅而誠服也。”(《孟子·公孫醜上》)以德服人才能得民心,得民心就能得天下。要實行仁政德治的管理思想,需要做許多配套的工作,首先要保證人民的物質生活條件,使他們有恒產有恒心;其次要進行封建倫理的教育,提高遵循封建倫理的自覺性;其次,還要把道德高尚、能力較強的人安排在各級領導崗位上。總之,要實行仁政管理,統治者必須竭盡愛心,為民興利除害。“修其身而天下平”(《孟子·盡心下》)。也就是說,實行仁政,關鍵在於管理者是否有仁心。孟子說要“放心”,要“善養吾浩然之氣”,在出現問題的時候,首先要“反身而誠”,檢查自己的責任。孟子對管理者的個人素質是要求比較高的。不但需要高尚道德,“徒善不足以為政”(《孟子·離婁上》),而且需要高水平的管理能力。這都是性善論決定的。

(二)性未善論與模糊管理思想

西漢董仲舒認為人性中有善的因素,但開始並不能算善人。隻有經過教化,才能把未善的性加工成善性。以穀子作比喻,穀子中有米,但穀子不是米,隻有經過加工,去掉穀殼,才成為米。這就是性未善論。

按這種人性論,管理的重點也在於教化,在於德治。也就是把穀子加工成米,把未善的性教化成善性。刑罰也設置著,準備懲治那些不接受教化的極少數的“鬥筲之性”的人。對“中民”一般不用。這種模糊管理歸納起來就是多做正麵的教化工作,少進行懲罰。德教為主,型罰為輔。

(三)性三品論與模糊管理思想

唐代韓愈對性三品論作了最係統、完整的論述。他認為,性包括仁、義、禮、智、信五種成分,是人生來就有的。性包括喜、怒、哀、懼、愛、欲、惡七種表現,是人接觸外界以後才產生的。五常之性在每個人中是不一樣多的,大體上可以分為上中下三品。韓愈說:

性之品有上中下三。上焉者,善焉而已矣;中焉者,可導而上下也;下焉者,惡焉而已矣。(《原性》)

上品隻有善,下品就是惡,中品可以引導向上成善,也可以引導向下成惡。人有三品之性,如何管理呢?韓愈說:“上之性就學而愈明,下之性畏威而寡罪,是故上者可教而下者可製也。”(同上)上品之性的人參加學習,就會更加聰明。下品之性的人害怕法律的威力而減少犯罪。所以說上品的可以教化,下品的可以製服。這也就是說,對一部分人進行教化,對另一部分人進行法製。對整個社會的管理,則是教化和法製相結合。這是各種形態的社會管理者都采用的兩手,在封建社會則更為明顯。在封建社會之前的原始社會和奴隸社會,教化少而法治多一些,在封建社會以後,教化逐漸增多,而刑罰也將逐漸減少、減輕。這是文明發展的重要內容。也是模糊管理日益受到重視的表現。

二、經權論

(一)常之謂經,變之謂權

“經”是指原則性,“權”是指靈活性。

關於經權問題,儒家有很多論述,這可以追溯到孔子。孔子說權不多,賦予的等級卻不低。他說:

可與共學,未可與適道;可與適道,未可與立;可與立,未可與權。(《論語·子罕》)

可與,就是可以與他一起做某件事的意思。這段話的大意是:可以一起學習的人,未必就可以一起遵循道;可以一起遵循道的,未必就可以一起辦成大事;可以一起辦成大事的,未必就可以使每件事都辦好,都辦得合乎義。這裏講了四件事:共學、適道、立、權。四件事不是並列的,而是遞進的,一級比一級難,一級比一級高。權,是最難最高的。楊時認為,這四件事是有先後次序的,他說:“知為已,則可與共學矣。學足以明善,然後可與適道。信道篤,然後可與立。知時措之宜,然後可與權。”這裏的“然後”,就說明四者的先後不同。達到最終也是最成熟的階段,叫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