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做個樣子給孩子看
“孩子是站在自己的肩膀上的,自己有多高,孩子才能有多高;自己能走多遠,孩子才能走多遠。”榜樣的力量是無窮的,如果你希望孩子成為什麼樣的人,那麼就應以身作則,給孩子一個良好的示範。
那是個黃昏,阿玲去接兒子放學。冬日的夜幕降臨得很快,他們在路邊等車時看見一位大娘挎著個籃子,似乎很沉。阿玲看她東張西望,就問她:大娘去哪裏?大娘說的地方剛好是阿玲居住的小區,於是阿玲幫她提著籃子一起上了車。
天漸漸黑了。阿玲和大娘拉著家常,原來大娘來給女兒看孩子,本想明天來,想想怕女兒著急就沒打招呼從鄉下趕來了。阿玲問她女兒這時會不會在家?她說也不知道啊。拿了這麼多的東西沒人去站點接怎麼行?於是阿玲拿出手機幫大娘撥了個號碼,想告訴她女兒去接。她女兒接電話了,可是在加班。女兒安慰大娘:別著急,一會兒叫她丈夫去接。
總算把事情搞定。大娘很感激,從蓋著厚厚的包袱的籃子裏掏出熱乎乎的地瓜和芋頭,一個勁往兒子手裏塞,跟阿玲說:“吃吧吃吧,我剛煮熟就帶來想給女兒吃。”
好感動,做父母的啥時候想自己了?總想著兒女。大娘對阿玲千感激萬謝謝的,阿玲都不好意思了。做了這麼點事情,竟然得到人家這樣的感激,自己心裏也高興起來。
在停車的地方,大娘的女婿在等著,大娘一個勁說:趕緊謝謝這個小妹子,真好心啊,要不是阿玲幫助我就迷路了,你們不在家,我自己怎麼辦啊?
阿玲和兒子高興離去,兒子那時才8歲,他對阿玲說:媽媽,做好事真好,人家高興,我也高興。
最讓阿玲高興的還不是這個事情,而是因為這個事情引出了兒子的事情。不幾天後是個星期天,兒子自己出去玩,很久才回來,哼著小曲,滿臉的笑容,好像有什麼高興事情。
一再追問,兒子才說出來:原來他剛才出去遇到一位老太太去兒子家,也是拿了個包袱,兒子幫忙拿著,攙著老太太上了車,老太太高興地直表揚兒子懂事、心眼好,兒子才高興的。
雖然這是件小得無法再小的事情,但是它給阿玲的印象很深刻。父母是孩子最好的老師,孩子對父母的一言一行都很在意,我們做父母的一定要給孩子做一個好榜樣。
現在,想一想你在教育孩子的時候,有沒有隻注重言傳,而忽略了身教。
在平時的生活中,你是否很注意自己的一言一行對身邊孩子的影響?
孩子有沒有問過你為什麼要做某件事,或者當場指責你的行為不對?
朱慶瀾先生說:“無論什麼教育,教育人(即教育者)要將自身做個樣子給孩子看,不能以為隻憑一張嘴,隨便說個道理,孩子就會信的。”特別是在家裏,“做父母的,一天到晚同兒女在一起,一舉一動,兒女都把你監管著。比如教兒女不要吸煙,父親就不能吸煙,如果父親吸了煙,不但叫孩子疑心”,還“從此不信任父母的話”,“看不起父母”,“做出不服父母、不孝父母的事”。
因此,他要求做父母的,“要禁止兒女不要做哪件事,自己先不要去做;要教兒女做哪樣事,要自己先去做”。朱慶瀾先生把自己的以身作則看做是家庭教育的“根本道理”、“根本方法”,並且斷言:“根本法一錯,什麼教法都是無效的。”這話是很有道理的。
前蘇聯教育學家馬卡連柯曾經告誡做父母的人說:“你們自身的行為在教育上具有決定意義。不要認為隻有你們同兒童談話,或教導兒童、吩咐兒童的時候,才是在教育兒童。在你們生活的每一瞬間,甚至當你們不在家的時候,都在教育著孩子。你們怎樣穿衣服,怎樣跟別人談話,怎樣談論別人,你們怎樣表示歡迎和不快,怎樣對待朋友和敵人,怎樣笑,怎樣讀報——所有這些對兒童都有很大的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