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c國。
頭頂著幾乎無處不在的攝像頭,隨身攜帶著跟蹤所在位置的ai終端,如果用上個世代“不得刺探、記錄個人隱私”的標準來說的話,c國的人其實是沒有多少隱私可言。
如果說c國國民的隱私信息保存的情況,那麼就是一個詞“木藏於林”。
比如在網上購買了什麼必須打上馬賽克的東西,剛剛跟誰進了酒店的房間等,包括日常行為在內的等一切的行動記錄,隻會保存在國立「星海」分散在c國國土上、衛星軌道乃至月球數據基地的龐大的行動數據庫,隻有涉及公眾安全(比如發生治安案件)、國家安全(比如疑似間諜行徑)或者本人要求調取的時候(這個需要付費),可以調取出來。除此之外的情形下,就算人死了,就算是是他的伴侶想知道他生前有沒有出軌這種事,也是不被允許的。
就算有人破譯了密碼闖入了數據庫,直接得到的,也是沒有寫上人名,天文量級的亂碼,想要找到想要的信息,唯有擔任執行者係統的國立「星海」(其他兩個負責監督的人工智能係統也不能做),能將這堆雜亂無章的信息整理成一份調取信息者所需的報告。
如果保護“隱私不被國家以外的個人單位所利用”的角度上講,縱觀全世界,c國是做到最為極致的程度——因為在c國,任何商業組織都是不允許通過任何手段收集他人的隱私情報,就連消費者在這個公司屬下商店購買的交易消息也是如此,因為c國所有商業中使用的交易係統本身,也是由「星海」管控的。
大部分情況下,「星海」對於個人行動情報的管理,隻是記錄,而不會有其他的過程,一旦“記錄”之後會進入“分析”的情況,就是俗稱的“被「星海」關注”的情形。
「星海」關注的原則,就如上麵所述,隻有涉及或即將涉及公眾安全、國家安全的情形下,對相關者進行“關注”,相對長期的關注名單上通常有兩類人,一是中高等國家公務員,二是刑滿釋放人員(再次犯罪可能性高)。至於通緝犯,一經就會被抓捕,輪不到長期關注。
劉元津,已經退休的c國專利局局長,他的名字數個月前剛剛從需要被星海「關注」的名單中刪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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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劉元津的妻子報案,與劉元津失去聯係,長達24小時。
據說第一天晚上就沒回家睡覺,不過本人明確說過是跟來出差的前下屬去喝酒,但是第二天到了中午時分,依舊未回到家中,以為跟以前一樣,醉酒後躺在什麼酒店的房間呼呼大睡,所以才無法聯絡,所以才會直到這天的晚飯時分,他的妻子終於報案。
接到報警後,國立「星海」調出他個人ai終端顯示的行動數據,發現他住在一個酒店的房間裏,滯留了長達20個小時未離開,但他的ai終端,期間乃至到最後,都一直處於無法接通的狀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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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場附近的警察,得到轉發給他的調查報告後,立即趕到了報告裏提及的酒店房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