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還記得,很多人都記得。”
張誌沉默了片刻後,說道。
他做夢也想不到麵前的人竟然是那個成名已久的巨星。
誰兒時沒個搖滾夢,誰兒時不想騎著大哈雷,穿過撒哈拉大沙漠。
長大以後才知道,前提條件是摩托上必須有汽油能夠維持這麼遠的路。
但這些細節可以不去考究,貓王搖滾之父的稱號是毋庸置疑的,一個死了四十多年的人,還能在世界上保持如此的影響力,說沒有商業吹捧,倒是假的,可商業吹捧的前提,也是必須有那個實力。
貓王嘴角微微刮起了一絲笑容,看起來極為欣慰。
“大家都以為我是中毒死的,其實我真是中毒,但我並非我樂意。”貓王扶著身後的黑暗,此刻的黑暗更是一麵牆壁,他站了起來,微微一伸手,出現了一把吉他,那是被供在博物館內的一模一樣。
“這一切都是因為那叫亞特斯的男人。”
貓王的頭發自然的豎了起來,他將所有氣憤發泄在手中莫名出現吉他的弦上。“那是一個老人,一個看起來七十多歲的老人。”
“就是老王頭吧……”
張誌接話茬道。
這是他唯一能想到的答案。
不出意外,貓王點了點頭。
“他告訴我,想要成為矚目的巨星,就需要付出代價,我需要將靈魂賣給他。”貓王長歎了一聲,“所以,我們簽訂了協議,在他的脅迫下,我開始不停地吸食,為了達到他的要求,我甚至連覺都不能睡,為的就是盡快完成吸食。”
“後來,我後悔了。我才40歲,我已經有了名氣,可我為什麼還要死?我開始試圖擺脫他,才發現自己在他麵前的無能為力。”貓王手中的吉他突然破碎,再也沒有了蹤跡。
無盡的黑暗中,還是隻有張誌和貓王。
而多的,卻是莫名的傷感和心痛。
“他是天使,一個擁有權利的天使。”貓王咬牙道,“他會得到他想要的,也絕不許別人拒絕,更不許別人反抗。從我反抗的那一刹那,我就知道我要輸了,而且輸的一無所有。”
“我特意花心,甚至殺人,將自己偽裝成壞人。比起去天上,迎合那個變態,我更希望去地獄,去投靠撒旦,可是壓根沒用。”貓王痛不欲生道,“撒旦告訴我,他們那裏最不缺的就是音樂家……名額滿了。”
張誌:“……”
想想也是,貝多芬、肖邦、柴可夫斯基、莫紮特這些大佬,自己的性格都是相當古怪,越是古怪也是受歡迎。
“我又被無情的趕出去了地獄,老王頭接待我了……”貓王咬牙道:“他將我變成了貓,成為了世界貓王。”
“也還好。”張誌同情道:“好歹也是個王,你看看你在人間,也是一人之下,萬貓之上。”
“有個毛用啊!”貓王翻起了白眼,爆出一句現代感十足的話:“那不還是貓?這老王頭就是可惡!喜歡狗,就找了人當狗王,喜歡貓就找了隻貓當貓王,難道就不能在人間找一隻貓嗎?為什麼非要是我?”
“可能,他喜歡會音樂的貓。”
張誌咳嗽道。
貓王一愣,忽然想起這些年在老王頭手下的噩夢,不禁撩起了謝頂的頭發。
“回去吧,聽話,你在人間絕對不行。”張誌走上前,安慰道。“人間的貓差一點經曆了生死災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