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業創出奇跡(3 / 3)

微軟表示,如果網景不與它競爭,則兩家公司可以形成一種互惠合作的夥伴關係。微軟還特別提出,如果網景同意不推出可替代Windows的領航員瀏覽器,那麼,微軟將在其他操作係統平台方麵作出讓步,比如在對待Macintosh(蘋果的操作係統)和Unix的問題上。

但網景拒絕了微軟提出的在兩家公司之間分配瀏覽器市場的建議。

意在對網景進行限製的行動失敗後,微軟便收起橄欖枝,軟的不行,來硬的。

首先,微軟從Spyglass公司獲得了Nosaic技術的許可證,並將其用作開發自己的網絡瀏覽器IE(InternetExplorer。“互聯網探索者”)的基礎,欲與網景的領航員瀏覽器一決高下。

其次,微軟意識到應將增加瀏覽器的市場份額放在公司發展戰略的首位。微軟建立並保留了一個獨立的公司分支機構,專門致力於發展網絡以及網絡瀏覽器。

其三,微軟早就意識到,即使將它的瀏覽器免費贈送,也無法保證它的市場份額,以及在這場與網景針鋒相對的瀏覽器大戰中取得勝利。因此,微軟使出最“毒”的一手:通過杠杆效應,利用Windows的壟斷地位來增加其瀏覽器的市場份額。

在具體操作過程中,微軟將目標對準了網絡瀏覽器發行和使用的兩個主要渠道——原始設備製造廠家和ISP/OSP(InternetServiceProviders“網絡服務提供商”/OnlineServiceProviders“在線服務提供商”),同它們簽署了一係列協議。在與原始設備製造廠家簽署的許可證協議中,微軟要求原始設備製造廠家將IE與Windows捆綁銷售。微軟還加上了一些對啟動和屏幕加以限製的條款,以阻止原始設備製造廠家用其他網絡瀏覽器代替IE,也為了不讓用戶得到用其他網絡瀏覽器圖標代替IE圖標的電腦。

在同ISPs和OLSs簽署的協議中,微軟要求將IE作為他們所推薦或默認的瀏覽器進行使用和發行,以換取在微軟的(“網絡連接向導”)或微軟的桌麵(“在線服務”)中的一席之地。微軟還同ICP(“網絡內容提供商”,如CNN)簽署了協議,使ICP同意不對與微軟競爭的瀏覽器製造商提供補償,以獲取成為IE收費信道的資格。

微軟的大棒政策的效果立竿見影,至1997年初,IE在瀏覽器市場中的份額大約為30%一年內增長了近25%。

但這並不意味著戰爭結束了。

不久,微軟發布了OEMServiceRelease(“捆綁服務版”,即OSR2.5)。而對OSR2.5的許可證條件不僅要求將IE與Windows95進行捆綁,而且還要求被捆綁的是IE的最新版本——IE4.0,同時微軟還以Windows專利權使用費打折的形式進行經濟方麵的鼓勵。

到1997年11月,據估計,微軟的IE已占有網絡瀏覽器市場的42%,比1997年4月增長近12%。而且,微軟預計,IE將於1998年第二季度在市場份額方麵,取代網景公司之領航員瀏覽器的主導地位。

最後,微軟計劃在1998年5月中旬,向原始設備製造廠家提交Windows98,並於1998年6月底將其推向零售市場。將微軟的網絡瀏覽器與Windows95或98捆綁銷售,將會排除網絡瀏覽器市場中相當數量的競爭者。

想當初,微軟的總裁比爾·蓋茨並不認為網絡會成什麼大氣候,所以信誓旦旦說絕不會發展網絡軟件,除非他死了,不過事與願違,他沒死,倒是快把網景氣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