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馬竇劄記》記述了軍界內的又一種中國特色----“秀才領導兵”。“在歐洲人看來,那似乎是一種頗為奇怪的並且有點無效的方法。所有考試中,無論是軍事科學或數學醫學特別是哲學的考試,
主考或監考都總是從哲學元老中選出,從不增加一位軍事專家或數學家或醫生。擅長於倫理學的人,其指揮受到極高的崇敬,他們似乎能對任何問題做出正當的判斷,盡管這些問題離他們自己的專長很遠。
《利馬竇劄記》:“由於軍事科學在這個國家不受培育和重視的緣故,軍界狀元授予儀式要簡單得多事實上,軍界很少有人追求這種學位,並不把它看得有什麼重要意義。軍事方麵的考試分三部分。第一部分是軍人馭快馬奔馳著射九箭。第二部分是站定不動再射九箭。凡是能在馬上射中四箭,站著能射中兩箭的,就可以參加考試的第三部分。在這一部分中,他們必須筆試回答有關軍事策略的一些問題。”
囚犯、軍人與叫花子
“士、農、工、商”是中國傳統的階層劃分法。軍人的地位在哪裏?據《利馬竇劄記》所述:“這個國家中大概沒有別的階層的人民比士兵更墮落和更懶惰的了。軍隊的每個人必定過的是一種悲慘的生活,因為他們**入伍並非出自愛國心,又不是出自對皇上的忠誠,也不是出自任何想獲得聲明榮譽的願望,而僅僅是作為臣民不得不為雇主勞作而已。軍隊中大部分人是皇上的奴隸,他們被奴役,有的是因為自己犯過罪,有的則是為其祖先贖罪。當他們從事軍事活動時,他們就被派去幹最低賤的活計,例如抬轎、飼養馱畜以及其他這類的奴婢行業。隻有高級官員和軍事長官才在軍隊範圍內有一定威權。供給軍隊的武器事實上是不能用的,既不能對敵進攻,甚至不能自衛。除了真正打仗時外,他們都隻攜帶假武器,發給他們假武器是為了在演習時不致完全沒有武器。我們已經描述過,無論是官是病,也不論官階和地位,都像小學生一樣受到大臣鞭打,這實在荒唐可笑。”可以斷定,軍人在當時是賤業,經常由囚犯來擔當。《水滸傳》中因犯法而被發配充軍的情節一再重現。而士兵的生存狀況比叫花子略強一點。
葡萄牙人伯來拉在《中國報道》中的敘述,他本人曾在 1549-1552期間在中國當過俘虜。
“他們殺人有多麼持重和閑逸,那他們鞭杖就有多麼殘酷和迅速。他們的鞭是用這些竹莖製成,長約到一個中等身材人的胸部。他們打人的大腿部分,叫人趴在地上,兩腿伸直,兩手反綁。這種鞭杖十分殘酷,頭一下馬上出血。一次鞭杖是兩扳子,由站在兩旁的役吏施刑,各打一條腿。兩鞭杖後人便不能站立,他們拉著手腿讓他起來。很多人挨了五十或六十鞭杖後死去,因為屁股卵蛋全給達爛了。把竹板放進大水缸裏,為的是更厲害地打犯人。施刑時,老爺們毫無憐憫之心,相互交談,吃吃喝喝,剔他們的牙齒。
酷打的程度達到滿堂院都是鮮血;打完之後,他們把犯人象羊一樣拖著一條腿到牢房,而不是押送回去。如果重罪在押的可憐囚犯在這種審訊將結束時能找到一條可上吊的繩子,那他們會爭先恐後去上吊,以免遭受鞭仗的酷刑。
幾名當國囚犯的仆人向我肯定說,有一天四十名犯人就在所在牢裏上吊而死,因為他們寧可喪命而不願挨杖。葡人對我說,繩子那樣短,很難套緊脖子,掛在**牆裏的一根棍上;因為棍矮,他們相互扯著直到斷氣,同時為爭先上吊而鬥毆。”
看那些犯人“因為害怕鞭杖要上吊,因為爭先上吊而鬥毆,因為吊不死而互相幫忙。”何等作孽的刑罰才能恐怖至此!
用做煙花的火藥
《利馬竇劄記》:“最後,我們應該談談硝石。這種東西相當多,但並不廣泛用於製造黑色火藥,因為中國人並不精於使用槍炮,很少用之於作戰。然而,硝石卻大量用於製造煙火,供群眾性娛樂或節日時燃放。中國人非常喜歡這類表演,並把它當做他們一切慶祝活動的主要節目。他們製作焰火的技術實在出色,幾乎沒有一樣東西他們不能用焰火巧妙地加以模仿。他們尤其擅長再現戰爭場麵以及製作轉動的火球、火樹、水果等,在焰火上麵,他們似乎花多少錢也在所不惜。我在南京時曾目睹國為了換請春節而舉行的焰火會,這是他們的盛大節日,在這一場合我估計他們消耗的火藥足夠維持一場相當規模的戰爭達數年之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