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本的價值
資本的基本概念
除了勞動和自然力這兩種基本的和普遍的生產要素外,還有另一種生產要素,若沒有它,工業便隻能處於最初的原始而簡陋的狀態,而不可能進行任何其他生產活動。這就是以前勞動產物的積累。這種勞動產物的積累稱為資本。徹底弄清資本在生產中的作用是極其重要的,因為有關資本的很多錯誤觀念都來源於對這一點的不全麵的、混亂的理解。
在完全不熟悉這一問題的人看來,資本就是貨幣。要揭穿這一誤解,就得重複一下緒論中說過的話。貨幣不是財富,同樣也不是資本。貨幣本身並不能執行資本的任何職能,因為它不能向生產提供任何幫助。為了向生產提供幫助,必須把貨幣換成別的東西;而任何能與其他東西交換的東西,都能在相同程度上對生產作出貢獻。資本為生產所做的事情,是提供工作所需要的場所、保護、工具和原料,以及在生產過程中供養勞動者。這些是當前的勞動向過去的勞動,向過去勞動的產物要求提供的服務。無論什麼東西,隻要用在這方麵,即用來滿足生產性勞動所必需的以上各種先決條件,就是資本。
為了熟悉這一概念,讓我們看一下投入一國各生產性行業的資本究竟用在了哪些方麵。例如,某一製造商的資本,一部分以建築物的形式存在,為從事生產活動提供場所。另一部分以機器的形式存在。第三部分取決於他製造的產品,如果他是紡紗業者,便以原棉、亞麻或羊毛的形式存在,如果他是織布業者,便以麻紗、毛線、絲或棉紗的形式存在,如此等等。按現代的習慣,工人所需的食品衣著,不由他直接提供;除了食品或衣著的生產者外,很少有資本家使其資本中任何值得一提的部分以食品或衣著的形式出現。每個資本家持有的不是食品或衣著,而是貨幣,他把錢付給工人作為報酬,讓工人自己去購買食品衣著。此外,倉庫中還有製成的貨物,把這些貨物賣掉後,他可獲得更多的錢,用這些錢支付工人的報酬,以及用來補充原料,修理房屋和機器,更換報廢的房屋和機器。不過,他擁有的貨幣和製成品並不全都是資本,因為他不是把它們全部用在這些方麵。他用一部分貨幣和出售製成品所得的貨款來滿足他個人和他家庭的消費,雇用馬夫和聽差,供養獵人和獵犬,教育子女,交納稅款或捐給慈善機構。那麼,他的資本是什麼呢?精確地說,乃是他用於進行再生產的那部分所有物,不論這些所有物以什麼形式存在。其中一部分甚或全部,是否能直接用來滿足工人的需要,這無關緊要。
例如,假定資本家是一個五金製造商,假定他的資本,除機器外,目前全都是鐵製品。鐵製品是不能用來養活勞動者的。然而,隻要改變一下鐵製品的用途,他就能供養勞動者。假設他原來打算用一部分收入養一群獵狗,或雇一些仆人,而現在改變了主意,把這部分收入用於從事生產活動,用於向增加的工人支付工資。這些工人由此而能購買和消費原來會被獵狗或仆人消費掉的食物。由此可見,雇主無需看一眼或碰一下食物,便能使該國較多的食物用來供養生產性勞動者,而使較少的食物用在非生產性消費上。現在改變這個假設,設想不是用養仆人或獵狗的錢來改發工資,而用購買餐具和珠寶的款項改發工資。為了使結果更加明顯,我們假定這一改變的規模相當大,購買餐具和珠寶的一大筆錢轉移來雇用生產性勞動者,假定這些勞動者象愛爾蘭農民那樣,以前處於半失業狀態。這些勞動者得到增發給他們的工資後,不會用來購買餐具和珠寶,而是用來購買食物。然而該國沒有多餘的食物,而且也不象在前麵的例子中那樣,可把一些非生產性勞動者或動物的食物轉用於生產目的。因此如果可能,將進口食物;如果不可能,勞動者暫時仍將處於半饑半飽的狀態。但是,資本家的花費從非生產性支出轉變為生產性支出,會使商品需求發生變化,其結果乃是下一年生產的食物將增多,而餐具和珠寶將減少。這再次表明,無需直接對勞動者的食物做任何事情,隻要有人將其一部分財產(不論是哪類財產)從非生產性用途轉變為生產性用途,就會使生產性勞動者消費的食物增加。由此可見,“資本”與“非資本”之間的區別並不在於商品的種類,而是取決於資本家的意向,看他將其用於何種目的;任何一種財產,不論多麼不適合於勞動者使用,但隻要這種財產或得自這種財產的價值用於生產性再投資,它就是資本的一部分。由各個所有者指定用於生產性再投資的全部價值總和構成了國家的資本。這些價值是否都具有可直接用於生產的形式,這無關緊要。不論它們以什麼形式出現,都是暫時的和偶然的;一旦被指定用於生產,它們就會以某種方式轉變成能夠應用於生產的東西。
生產中的資本分配
因為凡是用於生產的產品都是資本,所以反過來便可以說,國家的全部資本都用於生產。不過,對第二個命題,必須施加一些限製並作一些解釋。一筆資金可能正在尋求用於生產,但可能尚未找到符合其所有者心意的用途,此時這筆資金雖說是資本,卻是未使用的資本。或者,資本可能是尚未出售的貨物,不能直接用於生產性目的,一時又賣不出去,因而這些貨物在賣掉以前,也處於未使用的資本狀態。再有,人為或意外情況可能使人必須提前擁有較大量的資金,也就是說,開始生產之前擁有的資本必須多於生產本來需要的資本。設想政府在生產的較早階段就征稅,例如征收原料稅。製造商必須提前納稅,在開始生產以前就納稅。因而製造商擁有的資金,就必須多於生產所需要或實際使用的資金。他必須用較多的資本來維持同樣的生產性勞動量,或者換句話說,他必須用給定的資本來維持較少的勞動。因此,這種課稅方式不必要地限製了國家的產業。所有者指定用於生產的基金,有一部分偏離了其目的,成了墊付給政府的款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