蹦床

蹦床運動是在彈力床上進行各種技巧表演的運動。蹦床比賽不僅動作騰空高,難度大,而且相當驚險,給人一種美的享受。

蹦床運動起源於美國,是美國一名雜技演員在1936年發明的。1954年開始正式比賽,後傳入意大利、法國、日本國、前聯邦德國、前蘇聯等國家。第一次世界性比賽是於1958年舉行,1960年在前聯邦德國法蘭克福正式成立了國際蹦床聯合會以後,蹦床運動即成為國際單項體育比賽項目之一。

蹦床的主體是一個金屬框架,框內四周由橡皮帶或彈簧係著一塊大帆布(或網狀織物),製成一個有彈性的床麵,金屬框的高度為0.95米至1.05米,長度為3.60至4.30米,寬度為1.08米至2.15米。蹦床四周要有寬為6至12米的空場地,體育館頂棚高度至少不低於7米。為了運動員的安全,蹦床四周須鋪有墊子。

目前,國際上開展的蹦床比賽分個人、團體(由5人組成)、同步(2人)三種。各種類型的比賽包括規定動作和自選動作,每套動作均規定由10個動作組成。

個人賽是先進行預選賽,預選賽中運動員必須完成一套規定動作和一套自選動作,預選賽後的前10名運動員,再進行一次決賽。決賽是以一套自選動作來決定名次。

團體賽是由5名運動員組隊參加比賽,分別完成一套規定動作和兩套自選動作。全隊規定動作和自選動作前四名成績的總和,作為團體賽的成績。

同步賽是由兩人同時在兩個蹦床上做相同的動作,同時完成一套規定動作和一套自選動作。每個運動員隻能參加一個組的同步賽。

比賽時,男運動員必須穿運動衫、體操長褲、蹦床鞋;女運動員須著緊身衣和蹦床鞋。

個人賽和團體賽由1名裁判長、4名負責審查動作內容的裁判員、兩名負責審查動作難度的裁判員擔任裁判。同步賽的裁判工作由兩名裁判員和記錄員以及輔助人員負責。根據動作的內容和難度以及運動員完成動作的情況進行評分。

目前,國際蹦床聯合會每兩年舉行一次世界蹦床錦標賽和歐洲蹦床錦標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