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樂的聲學基礎
為什麼我們的耳朵能聽到窗外傳來的歌聲
人們要能聽到聲音,首先要有個產生聲音的源頭即“聲源”。對於音樂來說,其聲源無非就是人的歌唱,樂器的演奏,從廣播、收錄機、唱機、音箱或揚聲器中傳出來的音樂聲等。當然,有時把風聲、濤聲也納入音樂之列。這些可以統說是一些音樂聲源。
隻有聲源,人的耳朵還是聽不到聲音。聲音是一種機械波,即機械振動的傳播。機械波的傳播是需要一定介質的。如果是在室內聽窗外的歌聲,那就是從聲源發出的聲波通過空氣這個介質傳播到我們耳朵裏。有過這樣一個實驗:在一個鍾罩裏放一個正在響的老式鬧鍾,如果把鍾罩裏的空氣抽去,這時你可以看到這個鬧鍾的鈴錘還在動,然而幾乎聽不到聲音。這就是說聲音是靠空氣作介質來傳播的。
除了氣體以外,固體和液體也能傳聲。人們把耳朵貼在鐵軌上,可以聽到遠處的火車聲,而把耳朵離開鐵軌則聽不到,這說明固體傳聲要比空氣更快些。用耳機聽音樂有很好的效果,其中也包括著通過頭顱的固體傳聲。液體也能傳聲,我們在遊泳池的水裏照樣也能聽到岸上播放的音樂,而且很清楚。
聲波在介質中傳播時,總是會逐漸減弱的。從遠處送親隊伍飄來的吹打音樂聲,會隨著隊伍的遠去而越來越輕。這是由於從一個點源發出的聲波,其有限的能量隨著波的散布、距離的擴大而擴散到越來越大的空間,因而單位空間裏的能量就會越來越少;另一方麵也是因為波在傳播中由於存在吸收而使能量不斷消耗。所以,如果我們要抑止或者減弱不需要的聲音時,就可以采取隔聲或者吸聲的措施。所謂吸聲,實際上就是采用一些材料讓聲音通過這種介質時增大損耗,使透射或反射部分減弱。
聲波傳播到兩種介質的交界麵上時,一部分被反射,一部分透射。兩種介質的特性聲阻抗,即介質的密度與聲音在這個介質裏的傳播速度的乘積相差越大時。反射部分就越大。透射部分就越小。例如:大塊厚玻璃板就可以使聲音大部分被反射回去,使透射部分變小,起隔聲作用。
人們要聽到音樂,還要有聲音的接收器,耳朵是每個人都有的最自然也是最靈敏的聲音接受器。因此,聲源、介質和聲接收器三者是聽到聲音缺一不可的先決條件。
聽得到的音樂與聽不到的音樂
人們通過把機械波按其頻率——每秒鍾振動的次數,而分為次聲、可聽聲、超聲以及特超聲等。
一般的分法是,振動頻率在20赫茲以下,即每秒鍾振動20次以下的叫作“次聲”。地震前兆的大地振動,海洋、大氣裏傳播的氣流振動,原子彈爆炸或一些機器產生的聲波中,都可能有次聲波。有些次聲波有很大的能量和破壞力。
振動頻率在20至2萬(20k)赫茲之間的聲波叫作“可聽聲”,即人耳可以聽得到的聲音。當然,對於每個人來說,可聽的範圍可能不同。一般說,年輕人可以聽到低至20赫茲,但老年人則連50赫茲也聽不見了;青年人可以聽出高至20k赫茲的聲波,但老年人則常對12k赫茲也是聾子,因為聽覺隨著年齡而老化。
振動頻率在20k赫茲以上的叫超聲。
在可聽聲裏,人的歌唱聲大概從60赫茲(男低音)到2500赫茲(女高音)。鋼琴的最低音是27。5赫茲,最高音是4086赫茲。除了特大的管風琴以外,幾乎所有的傳統樂器的發聲頻率都在此之間,當然,電子合成器則另當別論了。
在可聽聲裏,又分為樂音和噪聲。凡是其振動波形是周期性、在頻譜上是分列、聽起來有一定音調的,就叫作“樂音”。反之,凡是其振動的波形不呈周期性,在頻譜上是連續的,聽起來沒有一定音調的,則叫作“噪聲”。
每一個樂音,即周期性的振動都可以分解為許多不同頻率、不同相位、不同振幅的簡諧振動的疊加,這叫作“富氏分析”。簡單的簡諧振動即正弦振動或餘弦振動的傳播產生的聲波叫作“純音”。實際的樂音如歌唱聲、樂器聲等都不是簡單的純音,而是許多純音的疊加。在這些簡諧振動中頻率最低的叫作“基頻”,頻率是基頻的整數倍的叫作“諧波”,頻率不是基頻整數倍的高頻振動叫作“分音”。基頻、諧波、分音組成了實際的樂音。基頻的能量往往是最大的,但也不是絕對的。
我們所聽到的音樂中,除了樂音以外,還包括一些在物理上是噪聲的聲音,如鑼、鼓、沙錘、木魚、梆子等沒有固定音調的打擊樂器,海濤、流水、風聲等效果聲等,這也是音樂聲的一部分。
我們做過實驗,把一個樂音中20k至50k赫茲的高次諧波“切掉”,與沒有被“切掉”的相比,二者聽起來是有明顯差別的。這說明這部分高次諧波對音色的改變是有作用的。因此,也應納入音樂聲。
這樣,我們的結論是,從物理上講,音樂聲應由三部分組成,即:樂音、在音樂中使用的噪聲、以及對音色有影響的在諧波中存在的一部分超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