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學簡述
三分損益律是中國音律史上最早產生的完備的律學理論,被稱為“音律學之祖”,大約在春秋中期出現。
律:構成律製的基本單位,當各律在音度上有了精密的規定,形成一種體係時,便稱為“律製”
律學:曾一度被學術界稱為絕學,是研究樂音體係中音高體製及其相互的數輯關係的科學,是音樂聲學、數學和音樂學互相滲透的一種交叉學科。
三分損益律:是中國音律史上最早產生的完備的律學理論,被稱為“音律學之祖”。大約在春秋中期出現。
《管子.地員篇》、《呂氏春秋.音律篇》分別記述了它的基本法則:以一弦長為其數,將其均分為三段,舍一取二,便發出第一個上五4度音,這就是“三分損一”;如果將均分的三段再加一段,便發出其出第一個下五4度音,這就是“三分益一”,如此推算,可得12個音,稱為“十二律”,每律有固定的律名。
“三分損益”法計算到最後一律時不能循環複生,是一種不平均的“十二律”,各律之間含有大、小半音之別。用這種方法推出十二律的還有希臘數學鼻祖畢達哥拉斯。
在中國傳統樂器中,七弦琴譜的一部分,民間“點笙”校音,以及其他許多民間樂器都用三分損益律。“三分損益”最初是建立在五聲基礎上,它包容著“七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