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樂藝術的雛形(1 / 1)

音樂藝術的雛形

在這一部分所要回顧的,至少有750年的歲月,也就是從公元850年到1600年這一階段時間音樂發展的情況。它是從最初被認為有和聲出現的時間開始,通過這一時期音樂的逐漸成熟,直到它光輝的結束。這個階段的最後50年,在音樂方麵成就的比重,遠遠超過前麵的700年。因此,為著保留最多的篇幅給最後的50年,對較早的年代,隻是提綱性地用簡單年代排列的方式來說明。如果要想把這提綱擴大,必須得去向曆史方麵請教。不過也得先提一下,關於那些早期的情況,其考古的成分要比音樂的成分來得大。那是專門的工作者們所探索的事情。然而,對那時代的基本情況和年代的劃分的知識,卻是一般音樂工作者和愛好者所應該明確了解的。

這提綱即如下麵所列,至於年代當然隻是個比較接近的數字。

(1)850年到1050年,聲部的進行,除了在靜止時以外,都是同方向或斜方向進行。除了在斜行進行之外,隻用同度、八度、四度、五度音程,其他的音程偶爾也出現,但卻被認為是不協和音程,沒有節奏的長短;伴唱聲部一直是盡可能地跟隨著主調聲部的語言節奏。這方法被稱為“老奧加農”(OldOrganum)。

(2)1050年到1150年,節奏方麵和以前相同,但反向的進行可以自由使用,聲部相互間也準許交錯。基本的和聲還是同度、八度、四度、五度。不過反向進行形成了要更為擴大使用其他音程的必要(雖然這仍是純粹出於經驗所使)。

這種叫做“新奧加農”(NewOrganum)。

(3)1150年到1300年。在這時期發明了對音樂節奏的記錄,其方法是借用一般詩韻——抑揚格、長短格等等——按照音樂的需要把它們加以采用。長和短的音節就代表長和短的時值或音符。

要說明的是那時的基礎韻律,全部都是三拍子的。二拍子是在14世紀時才出現的。因此,在長短短格所代表的音符,實際上是相當於(qo)如抑揚格。

和聲方麵沒有什麼大的改變:八度、四度、五度依然很得勢,但三度和六度(較晚)開始被認為是協和音的一部分。這時期叫“狄斯康托”(Discant)。

這結束了我們所稱歐洲音樂的“帕拉奧裏吉克”(Palaeo-lithic)時期。另外大約有250年的光景,直到這一階段的充分成熟時代以前,不得不從略。雖然這些歲月進展是連續著沒有停,但沒有人能指出究竟在某些方麵發現了什麼。然而我們應當認清這一階段是音樂史上一個發展的階段,在這一階段中技巧與風格是穩步前進與精益求精,而進入從完滿的成就到更完滿。當然是受到客觀的條件局限著,比起以往的各時期則又不如。

現代有許多文章討論到這一時期的音樂理論,那些文章大部分都不太正確,因為它們多是極端模糊含混和充滿爭論。在此處不預備把它們多加批評。建立較完滿的理論,要從實際的事務出發,而論者所願接受的也隻屬於那些已經確定了的東西,隻有這樣才能把結論很好的作出來。要完成這樣的工作,勢必用一巨冊把各種實例進行比較,並加以綜合研究方有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