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3章 年限(1 / 2)

艾崇推門進來,葉一凡已經裝好了碟片,

《逃亡者》算不上馬龍白蘭度的代表作,但艾崇和葉一凡都很喜歡。片子本身因為人物關係設定很牽強而受到爭議,但這似乎並不影響男主角發揮演技。相比之下,艾崇更喜歡這部電影的另外一個名字——《流浪者》。

馬龍白蘭度都不忘人物流浪者的身份,即便是他和老板娘相愛了,也不會說要帶著飽受痛苦的情人一起離開的話。故事莫名以悲劇結尾,女主人公死了,男主人公繼續踏上流浪者的漂泊生活。

字幕滾動,艾崇先開了口:“你簽完協議,傷也基本上好了,我再留住在你這裏不合適,月底前,我會把樓上的客房騰出來。”

“我喜歡他在裏麵唱的歌”,葉一凡跟艾崇說話不在同一個頻道,“流浪的歌——我沒帶走任何人,鬼都沒有。”

“一年”,艾崇突然嚴肅,仿佛是在肯定自己:“我再熬一年,你等我。”

葉一凡把視線從熒幕上移開,看向艾崇。突然,他咧嘴笑了,說:“崇哥,我不想總依賴你,一年的時間,如果我不行,說不定還是得找你。”

艾崇詫異,他沒料到葉一凡是這樣想的。“好!”艾崇爽朗應一聲,說:“真到那個時候,你來找我,我負責養你!”

葉一凡聽到艾崇這麼說,笑容又變得靦腆起來,

“沒了後顧之憂,你就加油往前衝吧!”艾崇鼓勵他。

——

孟逸辰進屋,從書包裏摸出厚厚的一摞文件,大致翻了一遍,歎口氣,把文件放在一邊,自己則趴在桌子上。

——發呆。

其實簽不簽耀華根本不是孟逸辰考慮的問題。他偏著頭,眼睛一斜正好看到衣櫃側麵貼著的一張小照片,中間有一個人,拍攝的清晰度不夠再加上磨損,樣貌需要仔細辨認。不過孟逸辰不需要,這張小照片已跟了他很多年,他知道那個人是誰。

有同學問起,孟逸辰都會說這個人是他的偶像。偶像當然有個名字,當別人繼續問,他都是抱歉笑笑,說:“我隻看過一次他的表演,隻知道他演的角色,並不知道本名。”

旁人“切”一聲離開,而孟逸辰隻能無奈笑笑。——他知道,他隻能不能輕易說出來。

艾崇,才是孟逸辰答應來耀華的原因,唯一原因。他為了賺學費,從一開始的勤工儉學到後來的話劇小角,直到引起經紀公司的注意,都是為了能離艾崇更近一點。包括最開始考大學選專業,孟逸辰的想法單純地要命:

如果我不能成為你身邊的人,那我至少要努力成為你附近的人。

現在,他不隻在“附近”了,他已經一步到位,即將從陌生直接跳躍來到“身邊”。現在,擋在他和艾崇中間的,隻剩下眼前這一摞紙。

簽!

簽了他再說!!

孟逸辰從筆筒裏找到一直簽字筆,嘩啦嘩啦翻到最後的簽字頁,正要落筆,有人推門進來。

是同屋的同學,陳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