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生光明

篝火

時光悄悄地流逝。人類在同自然界的鬥爭中增長著才幹,認識了周圍的許多事物,火就是其中之一。

原始人發明用火,是經曆了艱苦緩慢的實踐和認識過程的。

你看,當暴風雨襲來的時候,電閃雷鳴,雷電擊到樹木或其他容易燃燒的物質上,就會燃起熊熊大火。由於火山噴發或者隕石墜地,也會釀成森林火災。

我們的祖先起初是並不喜歡火的。那時候,火對人類總是板著一副凶狠的臉孔:大火燃起,烈焰衝天,濃煙蔽日,所到之處,一片焦土。火的破壞性使原始人望而生畏,遇到大火就驚恐萬狀,逃之夭夭。

但是,遇到火的次數多了,人們就漸漸不以為奇,反而習以為常了。而且逐漸懂得了火也能給自己帶來好處:大火過後,被燒死的野獸糊香撲鼻,香美異常,吃起來外焦裏嫩;火能使人得到溫暖,趕走寒冷;火還可以用作防禦和攻擊猛獸的武器,因為猛獸也是害怕火的。

一次又一次的實踐,改變著原始人對火的認識,他們慢慢地由怕火而變成愛火。當大火再一次襲來的時候,他們不再一跑了之,而是果敢地小心翼翼地把一些還在燃燒的樹枝拿回來,並且不斷地給它添加新的樹枝——精心地“喂養”起來。於是,由幾根樹枝架起的一堆篝火終於燃燒起來了。

當人類第一次圍在篝火旁度過一個歡樂的夜晚的時候,該是一幅多麼動人的場景啊!他們興高采烈,歡呼慶賀,甚至驚喜若狂。啊,他們終於用自己的勞動戰勝了黑暗,贏得了光明!火堆,這是人類創造的第一盞“燈”,這是人類掌握的第一種人工光源。

火愉快地燃燒著,善良地微笑著,它由人類的敵人變成了人類的朋友。

原始人開始隻是利用現成的火,後來漸漸想到應當保存火種——它們把火置於特別的監護之下,由專人負責看管,不讓它熄滅。用火時把火生得旺旺的,不用時讓火慢慢地冒著煙。一堆火種往往可以保存很長的時間。

在我國北京周口店的考古發掘中,發現有四五十萬年前的北京猿人用火留下的灰燼堆積物。堆積物很厚,說明他們從天然火那裏取來的火種晝夜長燃不熄。

天然火得來不易,原始人對火種的珍惜也就可想而知。古代埃及、希臘、伊朗等國的寺廟或城鎮,經常點燃著一堆不滅的“聖火”。到了現代,雖然人們在生活中早已不再保留火種,但是,每當舉世矚目的亞運會或奧運會開幕,總有傳遞火種和點燃聖火的儀式,也是古代傳統的再現吧。

火種既然十分珍貴,那麼對於不慎讓火種熄滅了的看火者,當然要給予非常嚴厲的懲罰。

懲罰歸懲罰,萬一火種熄滅了又怎麼辦呢?隻好到鄰近的地方去借火。人們用寄生在樺樹上的一種菌類來引火。這種菌類像個大蘑茹,點著後能像木炭一樣緩慢地燃燒,等到需要火的時候,隻需使勁一吹,它就會著起火來。人們用樹枝插在菌類上做柄,然後拿著這珍貴的火種飛快地跑過來,再點燃自己的火堆。

借火是很費事的,而且也不保險。有時由於離借火的地方較遠,在半路上火種就熄滅了。甚至還可能借不到火,比如一場大水衝來,人們躲到高處去了,周圍是一片汪洋,你到哪裏去借火呢?

嚴酷的現實迫使原始人開動腦筋,想方設法擺脫對天然火的過分依賴,去爭取用火的更大自由。

不知又經曆了多少萬年的實踐、探索,原始人終於發明了摩擦取火的方法。

摩擦取火是利用石塊互相撞擊迸出的火星來取火,這大概是一二十萬年以前的事。摩擦取火在人類曆史上占有極其重要的地位,人類科學技術的發展正是從這裏開始的。就世界性的解放作用而言,摩擦取火甚至超過了蒸汽機,因為它使人類支配了一種自然力,從而最終把人和動物界分開。

從那時以後的若幹萬年以來,人們一直依靠著摩擦取火來點燈;甚至直到18世紀末葉,人們還用火刀打擊燧石取火。發明和使用火柴隻是近一二百年來的事兒。

我們的祖先終於能夠不依賴自然界而自己來取火了。隻有到這時,人類才算初步獲得了對熱和火的真正支配權,才有可能利用它去發展和提高社會生產力,才有條件去不斷發明和改進照明工具,直到製造出形形色色的現代新燈來。

從火堆到鬆明

在科學不發達的遠古時代,人們不了解火的本質和由來,而人類跟火的關係又非常密切,於是就把它當作神聖的東西來加以崇拜。

根據我國古代的傳說,火是由一位名叫“燧人氏”的聖人發明的。而古希臘人說火是由一個叫做普羅米修斯的神從天上偷來的。他造福於人類,自己卻受到殘暴的眾神之王——宙斯的懲罰。宙斯把他用鐵鏈鎖在高加索的山崖上,每天派一隻餓鷹啄食他的心肝。但是普羅米修斯堅貞不屈,為人類忍受著苦難。

波斯的祆教是一種拜火教,它把火看成是善良和光明的化身,禮拜聖火是他們主要的宗教儀式。奧林匹克的神廟裏至今還保存著古代的火種,不時有人前往頂禮膜拜。

人類學會用火以後,火的神秘性就慢慢地消失了,但是火同人類生產和生活的關係,卻越來越密切。

使用火堆照明持續了幾十萬年。原始人在野外露宿的時候用它,在洞窟裏穴居的時候用它,學會蓋房子搬進屋子裏以後還用它——他們在屋子中間挖一個不太深的方形坑,叫做火塘,就在火塘裏生起火來。

你可以設想一下當時的情景:吃過晚飯以後,一家人圍坐在火塘周圍的土台上,男人們修理工具,談論著狩獵、耕種的事兒;女人們緊張忙碌,幹著縫補、編織的活計;孩子們嬉耍好奇,貪婪地傾聽著大人的談話。

為了做些夜工,即使是在盛夏酷暑的三伏天,人們也得點起火堆,光著膀子,汗流浹背地在火邊忙碌;火堆冒著煙,盡管屋子敞開大門,屋裏還是濃煙滾滾,熏得人涕淚交流。這當然是很不舒適的。

許多許多年過去了,人們從生活經驗中得知,燃燒一根木棒有時也能把整個屋子照亮。於是火堆就逐漸被一根點燃著的木棒所代替。這樣做有很多好處,既可以減少屋子裏的濃煙,又能夠大大節省木柴。

點燃木棒也帶來新的問題。首先是這根木棒需要豎著放,放得高一點,這才能把它有限的光芒射開去,讓更多的地方照亮。另外還必須把木棒燒著的一頭朝下,斜拿著,否則它會熄滅,正像劃著的火柴必須頭朝下才能更好地燃燒起來一樣。

當然,把一根沉重的木棒拿在手中,叫它盡情地燃燒,這總不是個辦法。於是,人們又開動腦筋,發明了放置燃燒木棒的架子,解決了用人手拿木棒的問題。

舊的問題解決了,新的問題又冒了出來。木棒隻要點著就能燃燒,但並不是同樣多的光。含樹脂多的木棒燃燒起來比含樹脂少的木棒明亮得多,而且點燃時間也長。最適合用來點燃照明的木棒是鬆木,後來人們就把鬆木照明稱之為“鬆明”。

鬆木並非到處都有。怎麼辦?人們把鬆木裏的“精華”——鬆脂提取出來,用其他木棒蘸上一點,結果製成了人造鬆明。人造鬆明發出的光並不比天然鬆明差,而且使用更方便。

你知道嗎?我國東北的大興安嶺和小興安嶺一帶盛產鬆木,當地居民把鬆明叫做“明子”;在沒有電力照明的邊遠地區,現在夜晚還往往點著“明子”照亮哩!

如果是晚上出門走夜路,點著的鬆明就得拿在手裏,人們又叫它“火把”。

我國南方沒有鬆明,火把是用幹草、枯枝紮成的,上端放在鬆脂或者脂肪裏浸過。另外也可以利用毛竹,毛竹經過溪水漂洗再劈成細條,綁紮在一起就是很好的火把。火把燃燒起來火光熊熊,既明亮,又耐久。

火堆不單用來照明,而且首先是做飯、取暖的熱源,一當兩用。隻有在發明了鬆明和火把以後,人類才能夠驕傲地宣布:我們終於有了與熱源分家的專門的照明工具了!

燈的誕生

早在用火堆照明的時代,人們就已經在琢磨著怎樣改進照明的方式:一些人發明了鬆明和火把;另一些人可能在更早以前就想到,可以用更簡易的辦法來取得亮光。

大概是在烤肉的時候,有人看見動物的油脂滴到火堆上會使火燒得更旺,於是就想:能不能直接利用動物的油脂來點火照明呢?

這個想法很容易變成現實:在石製的淺碗裏盛放一些動物油脂,然後用火點著試試。結果怎麼樣?果然可以燃燒發光。就這樣,人類做成了世界上第一盞真正的燈。

最早的燈極其簡陋,光有一隻盛油的石製燈碗,沒有燈芯,點燃時冒著又濃又黑的煙,帶來的光亮卻非常有限。盡管如此,它與火堆和鬆明相比,還是最有資格稱做燈的,因為它具備了燈的雛形。

考古學家曾在法國的一個洞窟裏發掘到一盞這樣的燈,它與燧石的刮刀和鹿角的魚叉混放在一起,碗底上有一層薄薄的黑色的東西,化驗證明它是燃燒油脂留下來的灰燼。經鑒定,這是新石器時代的燈,也是直到目前為止我們已知的人類最早使用的燈。

請設想一下當時的情景吧。每當夜幕降臨,星星點點的火光便在遼闊無垠的大地上出現:有的地方燃起了火堆;有的地方點亮了鬆明;還有的地方是原始的油脂燈在閃光。黯淡的火光在濃重的夜色中吃力地閃爍著、搖曳著,這樣的夜景確實是不怎麼令人鼓舞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