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五十四 刑法部
刑法
《爾雅》曰:律,法也。
又,律法銓也,易坎卦,主法律,銓衡輕重也。
《管子》曰:正月之朔,百吏在朝,君乃出令,布憲於國,五鄉五師五屬大夫,皆受憲於君矣。
又曰:法者所以興功懼暴,律者所以定分止爭也。
又曰:凡國無法,則眾不知所為,無度則事無儀,有法不正,有度不直,則治僻,治僻則國亂,故曰:正法直度,罪殺無赦,殺戮必信,民畏而懼,武威既明,令不再行。
又曰:法者,天地之位,象四時之行,以治天下,四時之行,有寒有暑,聖人法之,故有文有武,天地之位,有前有後,有左有右,聖人法之,以建經紀,春生於左,秋殺於右,夏長於前,冬藏於後,生長之事文也,收藏之事武也,是故文事在左,武事在右,聖人法之,以行法令,以治事理也。
《申子》曰:君必有明法正義,若懸權衡以稱輕重,所以一群臣也。
又曰:堯之治也,善明法察令而已,聖君任法而不任智,任數而不任說,黃帝之治天下,置法而不變,使民而安不安,《太平禦覽》六百三十八二字無。樂其法也。
又曰:昔七十九代之君,法製不一,號令不同,然而俱王天下,何也,必當國富而粟多也。
《家語》曰:孔子初仕,為中都宰,中都,魯邑。製為養生送死之節,長幼異食,強弱異任,男女別塗,路不拾遺,器不雕偽,市不二價,行之一年,而四方諸侯皆則焉,定公謂孔子曰:學子之法,以治魯國,何如,孔子對曰:雖天下可,何但魯國而已矣。
《韓子》曰:治大國而數變法,則民苦之,是以有道之君,貴虛靜而重變法。
又曰:聖人立法,賞足以勸善,威足以勝暴,備足以必完。
又曰:釋法術而心治,堯不能正一國,使中主守法術,拙匠執規矩尺寸,則萬不失一。
又曰:董安於行石阜山中,見深澗峭如牆,深百仞,因問其鄉左右曰:人嚐有入者乎,對曰:無有,安於喟然歎曰:吾能治矣,使吾法之無赦,猶入澗之必死也,則民莫之犯,何為不治,事具水部澗篇。
又曰:越王問於大夫種曰:吾欲伐吳,可乎,對曰:可矣,君賞厚而信,罰嚴而必,君欲知之,何不試焚宮室,於是遂焚宮室,民莫救火,乃下令曰:人救火而死者,比敵死之賞,勝火而死者,比勝敵之賞,不救火,若比降北之罪,民之塗其體,被濡衣,走火者,左三千人,右三千人,此知必勝之勢也。
《文子》曰:文子問老子,法安所生,曰:法生於義,義生於眾,適合乎人心,此治之要也,法非從天下,非從地出,發於人間,及己自正。
《申子》曰:君子之所以尊者令,令不行,是無君也,故明君慎令。
《慎子》曰:堯為匹夫,不能鄰家至,西南麵而王,則令行禁止,由此觀之,賢未足以服不肖,而勢位足以屈賢也。
又曰:法之功,莫大使私不行,君之功,莫大使民不爭,今立法而行私,是與法爭,其亂甚於無法,立君而尊賢,是賢與君爭,其亂甚於無君,故有道之國,法立則私善不行,君立則賢者不尊,民一於君,斷於法,國之大道也。
又曰:故治國無其法則亂,守法而不變則衰,有法而行私,謂之不法,以力役法者,百姓也,以死守法者,有司也,以道變法者,君長也。
《漢書》曰:漢興,高祖初入關,約法三章,曰:殺人者死,傷人及盜抵罪,蠲削煩苛,兆民大說,其後四夷未附,兵革未息,三章之法,不足以禦奸,於是相國蕭何,捃摭秦法,取宜於時者作律。
又曰:杜周為廷尉,其治獄仿張湯,而善伺候,上所欲擠者,因而陷之,上所欲釋,久係待問,而微見其冤狀,客有謂周曰:君為天下決平,不修三尺法,以三尺簡書法律也。專以人主意指為獄,獄者固如是也,周曰:三尺安出哉,前主所以著為律,後主所是疏為今《太平禦覽》六三七作令。當時為是,何古之法。
又曰:時上方向文學,張湯決大獄,欲傅古議,乃請博士弟子治尚書春秋,補廷尉使,漢書五十九張湯傳作史。
平疑法,奏讞疑,事必奏,先為上分別其原,上所是,受而著讞法,廷尉挈令,揚主之明。
《東觀漢記》曰:陳寵曾祖父鹹,成哀間,以明律令,為侍禦史,王莽篡位,父子相將歸鄉裏,閉門不出入,收家中律令文書,壁藏之,以俟明王,鹹常敕戒子孫,為人議法,當依輕,雖有百金之利,無與人重比,故世謂陳氏持法寬。
範曄《後漢書》曰:鄭弘,建初初,為尚書令,舊製,尚書郎限滿,補縣長,令史報丞尉,弘奏以為台職雖尊,而酬賞甚薄,至於關選,多無樂者,謂使郎補千戶,後漢書六十三鄭弘傳作石。令史為長,帝從其議,弘前後所陳,有補益王政者,著之南宮,以為故事。
《說文》曰:科,程也,程,品也,十發為程,十程為寸。
楊雄劇秦美新論曰:金科玉條,科條謂所施也,律金玉,當珍之。
《鹽鐵論》曰:昔秦法繁於秋荼,而密於凝脂,然上下相趨,奸偽萌生。
又曰:夫善言天者,合之於人,善言古者,考之於今,二尺四寸之律,古今一也。
《風俗通》曰:咎陶謨虞,始造律,蕭何成九章,此關諸百王,不易之道也,時所製曰令,漢書著於甲令,夫吏者治也,當先自正,然後正人,故文書下如律令,言當承憲履繩動,不失律令也。
王隱《晉書》曰:荀勖與賈充,共定律令,班下施用,各加祿賜。
【詩】周庾信正旦上司憲詩曰:詰旦啟門欄,繁辭擁筆端,蒼鷹下獄吏,獬豸飾刑官,司朝引玉節,盟載捧珠盤,孟門久失路,扶搖忽上摶,棲烏還得府,棄馬複歸欄,榮華名義重,慮薄報恩難,枚乘還起疾,貢禹遂彈冠,方乘蓮葉劍,未用竹根丹,一知懸象法,誰思垂釣竿。
【賦】晉傅鹹明意賦曰:侍禦史傅鹹,奉詔治獄,作賦用明意雲,舍控款以彌載,令棲遲以淹留,吏砥身以存公,古有死而無柔,彼背正以從邪,我沒世而是尤,敷腎腸以為效兮,豈文飾之足脩,感恩輸命,心口自滅,加我數年,竭力效節,春秋既不吾與,日月忽其不屈,周道兮如砥,言人兮是由,材曲兮枉橈,朽木兮難抽。
晉傅玄釋法篇曰:釋法任情,奸佞在下,多疑少決,譬執腐索,以禦奔馬,專任刑名,民不聊生,通儒達道,政乃升平,浩浩大海,百川歸之,洋洋聖化,九服仰之,春風暢物,秋霜肅殺,同則相濟,異若胡越。
【讚】梁昭明太子爾雅製法則讚曰:惟斯法則,信如四時,嚴此刑政,刑輕罪疑,霜威已振,民不敢欺。
後漢李尤鞠城銘曰:員鞠方牆,仿象陰陽,法月衡對,二六相當,建長立平,其列有常,不以親疏,不有阿私,端心平意,莫怨其非,鞠政由然,況乎執機。
【令】魏陳王曹植黃初五年令曰:夫遠不可知者天也,近不可知者人也,傳曰:知人則哲,堯猶病諸,諺曰:人心不同,若其麵焉,唯女子與小人為難養也,近之則不遜,遠之則怨,詩雲,憂心悄悄,慍於群小,自世間人,或受寵而背恩,或無故而叛,本集叛上有入字。違顧左右,曠然無信,大嚼者咋斷其舌,右手執斧,左手執鉞文館詞林六百九十五二字無。傷夷,一身之中,尚有不可信,況於人乎,唯無深瑕潛釁,隱過匿愆,乃可以為人,諺曰:穀千駑,不如養一驢,文館詞林作驥。又曰:穀駑養虎,大無益也,乃知韓昭使藏弊袴,良有以也,使臣有三品,有可以仁義化者,有可以恩惠驅者,不足以導之,則當以刑罰使之,刑罰複不足以率之,則明所以不畜,故唐堯至仁,不能容無益之子,湯武至聖,不能養無益之臣,九折臂知為良醫,吾知所以待下矣,諸吏各敬爾在位,孤推一□之平,功之宜賞,於疏必與,罪之宜戮,在親不赦,此令之行,有若皎日,於戲群司,其覽之哉。
又黃初六年令曰:身輕於鴻毛,而謗重於泰山,賴蒙帝主天地之仁,違百寮之典議,赦三千之首戾,反我舊居,襲我初服,雲雨之施,焉有量哉,孤以何功,而納斯貺,富而不吝,寵至不驕者,則周公其人也,孤小人爾,深更以榮為戚,何者,將恐簡易之尤,出於細微,脫爾之愆,一朝複露也,故欲修吾往業,守吾初誌,欲使皇帝恩在摩天,使孤心常存入地,將以全陛下厚德,究孤犬馬之年,此難能也,然固欲行眾之難,詩曰:德輶如毛,鮮克舉之,此之自九六八頁一一行禁止二字起,至此止,宋本缺,據明本補。謂。
【難】漢張敞議入穀贖罪,蕭望之難曰:國兵在外,軍以夏發,隴西以北,安定以西,吏民並給轉輸,田事頗廢,素無餘積,雖羌虜以破,來春必乏,窮僻之處,買無所得,縣官穀度不足以振之,原令諸有罪非盜受財殺人及犯法不得赦者,得以差入穀,此八郡贖罪,務益致穀,以豫備百姓之急,事下有司,望之與少府李疆議,以為民含陰陽之氣,有仁義欲利之心,在教化之所助,雖堯在上,不能去民欲利之心,而能令其欲利不勝其好義也,雖桀在上,不能去民好義之心,能令其好義不勝其欲利也,故堯桀之分,在於義利而已,導民不可不慎也,今欲令民量粟以贖罪,如此則富者得生,貧者獨死,是貧富異刑,而法不一也,人情貧窮,父兄囚執,聞出財得以生活,為人子弟者,將不顧死亡之患,敗亂之行,以赴財利,求親戚一人得生,十人以死,如此,伯夷之行壞,公綽之名滅,政教一傾,雖有周召之佐,恐不能複,古者藏於民,不足則取,有餘則予,詩曰:爰及矜人,哀此鰥寡,上惠下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