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10章 愛恨不如遺忘(1 / 2)

本來是很累了,可是真正的躺下了之後,蕭梨若偏偏又睡不著了。她靜靜的躺在床上,卻是睜著眼睛發呆。屋裏大多的燭火都已經吹滅了,隻有床前還留著盞燈,散發著淡淡的光暈。

她忽然想起今夜見到燕如歌那一刻的場景,那一瞬間真的是滿心的驚愕,隻是不及細想,這時才真正的什麼都想起來。那個男人竟然是如此的陌生,仿佛真的隻有一麵之緣。這對自身的靈魂而言自然是可以理解的,畢竟她和燕如歌真的隻見過一麵而已。

可是原主不一樣,雖然沒有夫妻之實,到底有夫妻之名,也認識了很久。何況“她”的心裏眼裏都是他,似乎生命的全部意義就是隨著他而流轉,那樣的深愛,那樣的銘心刻骨,即便“她”的靈魂已經從這個身體裏麵消逝了,卻也留下了些記憶,而且,“她”發自骨子裏的那些情感,她竟然感同身受一般。

可是偏偏“她”卻把燕如歌的容顏忘得一幹二淨,好像曾經真的從未相識過。那樣深的遺忘,真的讓她覺得驚訝。或許那真的才是“她”的選擇吧!

愛的反義從來都是不是恨,因為愛和恨都需要感情,所以“她”徹徹底底的遺忘了他,因為不愛了便隻有遺忘、放下才是解脫。生前的那些深深執念都禁錮著“她”,始終也讓她無從解脫,可是,身死之後,“她”卻做到了。

或許是好事情,以其恨意滔天,倒是真的不如遺忘。隻是,“她”能做到,可是自己的呢?也真的可以做到嗎?即便已經不愛,可是恨卻鏤入靈魂深處,是否也能找到解脫?真正的放下?

不,她做不到的,真的做不到的,因為她不是“她”。

過往種種又翻湧上來,她想起了很多過去的事情。那裏麵包括著她,包括著陳茵。她們認識的時候年歲還很小,是啊!那麼小,不過是七八歲的年紀。那個時候兩家是故交,父親和陳叔叔是很好的朋友。

不過在她和陳茵認識之前,兩家人是不住在同一個城市的。直到那一年,陳叔叔一家才搬到了那個城市居住,之後兩家人就常來常往了,自然而然的,她和陳茵也就相識了,然後成了好朋友。

然後她們上同一所小學,上同一所中學,一直形影不離,別人都說她們是雙胞胎吧!也正是因為她和陳茵曾經那麼好,陳茵也才會知道她獼猴桃過敏。這樣的事情她自然不會隨意告訴人,父母那裏也是諱莫如深,因為家庭的關係,父母也擔心別人會她起什麼壞心,一個不小心就因此著了別人的道。

到了高一那年,陳叔叔生意上失敗了,欠下了巨債,陳叔叔受不了這樣的打擊便跳樓自殺了。之後陳家的生活便是一落千丈,陳茵也從高高在上的大小姐變成了貧民窟再普通的一個小姑娘,或者比那還不如,因為總是有無數的債主找上門去,陳家一日都不得安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