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的經濟補償(續) 保險與改革開放
自八十年代後,中國保險業從全麵恢複到迅速發展。毫無疑問,改革開放的深入,極大地強化了全民的風險意識,拓寬了保險的服務領域,擴大了保險市場,有力地推動了中國保險業的發展。中國保險業恢複以後,帶有較強的時代特征,為中國的改革開放事業提供服務,為中國各項改革措施的順利出台保駕護航,為中國改革開放事業的成功做出了積極的貢獻。
一、保險安定社會的作用
國務院在關於恢複和發展保險業的一係列文件和決定中,要求保險公司積極開展保險業務,逐步建立中國的經濟補償製度,減少社會財富的損失,保障企業正常生產和經營,安定社會和人民生活。因此,把發展經濟,安定社會,提供經濟保障作為發展中國保險業的宗旨。中國人民保險公司恢複建製以後,認真貫徹國務院的指示精神,充分發揮保險具有的獨特的經濟補償職能,為穩定社會、人民安居樂業提供必不可少的經濟保障。圍繞深化改革、穩定社會的目標,開展了一係列保險業務活動。
根據國務院關於深化企業改革,搞活國有大中型企業的要求,中國人民保險公司努力為企業改革,特別是全民所有製大中型企業穩定經營,提供優質服務。實行企業財產保險加成承保,增設附加險,擴大保險範圍,並針對國有大中型企業資金困難的情況,采取“一次簽單,分期付費”方式,穩定企業生產經營。按照一九八二年四月頒發的中國人民保險公司《企業財產保險條款》,企業固定資產的保險金額可以按照帳麵原值確定,一旦發生保險事故,全部損失按保險金額賠償,部分損失則實足賠償。由於物價逐年上漲影響,按帳麵原值的固定資產發生全部損失,企業得到的賠款,遠不足以恢複生產。發生部分損失,保險公司支付的賠款與保險金額之比又大大超過部分損失與全部財產的帳麵原值之比,這種情況對固定資產占比重較大的國有大中型企業影響較大,針對這種情況,中國人民保險公司於一九八七年提出按固定資產帳麵原值加成確定保險金額的辦法,使固定資產保險金額趨近重置價格,並允許部分企業部分建築物按照重置價格投保,從而為企業提供足額保險。一九八九年,中國人民保險公司修訂頒發的《企業財產保險》正式列入這種承保方式。根據國際慣例,財產保險的保險期限一般都定為1年,1年期滿再進行續保;而1年期的財產保險合同,隻有在被保險人一次交清保險費後方能生效。在中國八十年代改革開放中,由於經濟環境的影響,一些企業,尤其是大中型企業流動資金出現困難,難以一次交清年保險費,但在改革環境中,又迫切希望得到保險保障。為此,中國人民保險公司根據實際情況,為企業排憂解難,支持企業改革,有針對性地采取了分期付費的靈活措施。這種辦法,受到企業,尤其是國有骨幹企業的歡迎,但造成了保險公司的利潤損失。
城鎮集體企業職工統籌養老金保險,是中國人民保險公司配合城市經濟改革,為實現城鎮集體職工老有所養,無後顧之憂,於一九八四年開辦的一種養老金保險業務。城鎮集體企業有的成立較早,已參照國營企業的勞動保險辦法建立了退休金製度,但退休職工占在職職工比重大的一些企業越來越感到單靠企業自身已無力負擔日益增長的養老費用,成立較晚的集體企業,又沒有實行退休養老製度。針對這種情況,為了穩定城鎮企業、集體企業職工隊伍,為城鎮集體企業改革排憂解難,中國人民保險公司於一九八三年開辦了城鎮集體企業職工養老保險,一九八四年四月二十六日,勞動人事部和中國人民保險公司聯合發出《關於城鎮集體企業建立養老保險製度的原則和管理的函》,指出這項業務由中國人民保險公司經營。此後,這項業務在全國陸續展開,有力地支持了城鎮集體企業在勞動人事,用工製度,下崗待業等方麵的改革。
廠長、經理意外傷害保險是中國人民保險公司於一九八八年根據當時社會改革需求開辦的,其目的是為站在改革前列,而遭受傷害的廠長、經理們提供一份特殊的保險保障,支持企業改革的深入進行。八十年代中期,中國的企業運行機製和勞動用工製度改革、調整,觸動了各方麵的利益,廠長、經理往往成為矛盾的焦點,企業中個別對改革不滿的人或被觸及到自身利益的人,伺機行凶報複企業領導,此類事件在全國各地都有發生。在福建、遼寧、四川等地陸續開辦了廠長、經理意外傷害保險,並很快在全國推廣,承保人數達萬人以上。
為緩解社會總需求與總供給的矛盾,引導社會購買力分流。中國人民保險公司大力發展各種分散性保險業務,並針對通貨膨脹影響,人壽保險業務實行利差返還。一九八二年,中國人民保險公司恢複辦理國內人身保險業務時,由於當時尚未形成金融市場,投資環境較差,保險公司所收的人身保險資金絕大多數存入銀行,按居民定期儲蓄利率計算。自一九八五年後,銀行幾次調高居民儲蓄利率,保險公司也隨之調高人壽保險的預定利率。一九八八年,中國出現較嚴重的通貨膨脹,人民銀行再次調高居民儲蓄利率,並開辦了保值儲蓄。在這種情況下,少數地區人壽保險大量退保,為穩定人壽保險業務,維護被保險人利益,減輕部分退保金對商品市場的壓力,緩解社會總需求與總供給的矛盾,中國人民保險公司決定,一方麵把人壽保險的預定利率提高到年複利.8%,另一方麵實行利差返還辦法,即由於銀行儲蓄利率高於人壽保險預定利率而使保險公司獲得的利益,保險公司將返還給被保險人。
二、保險與新技術的推廣運用
科學技術是第一生產力。中國實行改革開放的目的就是要依靠科學技術力量,進一步解放社會生產力,促進國民經濟的增長。八十年代初,中共中央提出在本世紀末實現國民經濟翻兩番的宏偉目標,並把發展科學技術放到經濟發展戰略的首要位置。但科學技術的開發與應用往往不可避免地伴有某種風險,在新技術的推廣運用過程中,人們因為不了解也會產生一些顧慮。例如,擔心新技術不成熟,投資難以收回,操作難以掌握,容易發生物損和人身傷害事故等,從而影響到新技術的推廣運用。尤其是一些高精尖的科技項目,開發與應用的周期長,投資多,見效慢,風險大,如何調動科技人員和生產經營管理人員開發應用新技術的積極性,消除他們的後顧之憂,使新技術的開發應用更好更快,其中很重要的方麵就是降低新技術開發應用的各種風險,增強各方麵人員對開發應用新技術的安全感,使他們能夠放心從事新技術的開發、應用與推廣。保險可以為新技術的開發、應用與推廣起到保駕護航的經濟補償作用。中國人民保險公司自一九八○年恢複以後,根據對開發、應用與推廣新技術提出的需求,積極參與,搞好配套服務,先後開發了一係列與之相關的險種。例如:石油與天然氣勘探及開發是一種高技術、高投資、高難度、高風險的作業項目,特別是海上勘探和開發作業,不僅風險大,而且極為集中,在作業過程中任何一次事故的發生,對石油開發作業人來說都可能是難以估計的損失,甚至是災難性的。為配合中國石油勘探部門與外國石油公司合作勘探和開發中國海洋石油與天然氣資源,解除石油勘探作業人的後顧之憂。中國人民保險公司於一九八○年起開始承保石油與天然氣勘探及開發作業中的各項保險業務,包括鑽井平台,供應船舶等的物質損失保險以及控製井噴費用保險、滲漏汙染保險和第三者責任保險等。一九八二年國務院批準成立了中國海洋石油總公司,由該公司專門負責來中國的外國石油公司在中國已劃定的近海水域進行勘探和合作項目,中國人民保險公司和中國海洋石油總公司密切配合,積極主動地為中國石油部門和外國石油公司的勘探作業提供保險保障,同時擴大保障範圍,把承保險種拓寬10多種。一九八四年,中國人民保險公司同7個國家的12個石油開發作業集團的23家石油公司簽訂了保險合同,承保在中國石油開發中的財產保險、第三者綜合責任保險、井噴保險、油滲保險、貨物運輸保險、鑽井船和供應船一切險、勞工保險等18種風險。中國人民保險公司還同中外合作雙方就一些技術複雜的大型工程的問題達成了協議,如雲南羅布革水電站工程,珠海銀灣發展項目工程等。一九八五年中國政府公布了南方10省區對外開放,外國石油公司可合作勘探開發陸地開放區域的石油與天然氣資源。一九八六年,中國人民保險公司又增辦了陸地石油與天然氣的勘探及開發保險項目,進一步拓寬了石油保險的範圍。中國人民保險公司不僅參與海上陸地石油開發,核電站保險、造船保險、建築工程保險、衛星發射保險等高科技領域的技術開發,以及應用業務保險項目,而且為科技興農,支持農業技術改革,開辦了甘庶含糖量保險、地膜棉花保險、水稻發芽率保險,農業貸款保險、瘦肉型生豬保險、蔬菜大棚技術保險等業務,支持中國農業走科技發展的道路。結合防災防損工作,保險業還為生產經營的安全技術研究開發、推廣、應用服務,譬如:一九九○年,中國人民保險公司上海市分公司與上海第七棉紡廠共同研製成功XLF90—5型無火花細紗落紗小機電源滑動裝置,解決了棉紡行業落紗過程中長期存在的爆火花引發火險的技術難題,該裝置獲得了國家專利。天津市分公司與天津港務局共同研製成功了6個防雨損設施,在港口投入生產使用後,確保了大量進出口貨物免受海潮及暴雨災害的襲擊。山東省分公司成功地研製開發了FD—A型風動倒垛機,消除了棉花加工行業中長期存在的火災隱患。此外,保險業還為廣大科技人員提供了各種人身意外傷害保險和醫療保險,在一定程度上增強了他們的安全感,使他們能夠專心致誌地在開發、應用與推廣新技術中發揮自己的才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