穩定低生育水平的重要性和艱巨性(1 / 3)

穩定低生育水平的重要性和艱巨性

1.前言:未盡的使命

建國以來,中國人口在經曆了50年代和60年代無計劃的高速增長、70年代生育水平的大幅度下降和80年代的徘徊波動,終於在世紀之交成功地完成了傳統意義上的“人口轉變”曆程,從而進入了低生育水平條件下的“後人口轉變”時期。然而,人口轉變的完成,並不意味著中國人口問題的解決,也不等於人口壓力的減輕,更不能說人口與計劃生育使命的結束。相反,低生育水平條件下的人口問題更為複雜化、多元化和隱蔽化。應該說,高生育水平下有人口問題,低生育水平下也有人口問題。高生育水平下的人口與計劃生育工作,我們尚有經驗可學,有教訓可借鑒,而低生育水平下的人口問題也是發達國家頭疼的社會經濟問題之一,多數發展中國家還沒有感受到低生育水平下的人口問題,如人口老化問題、勞動力供給短缺問題、社會保障問題、外來移民等問題,以及由人口問題引發的家庭關係、社會關係和社會心理等問題。作為目前世界上人口最多的發展中國家,中國的人口問題具有普遍性,但更具有中國特色的特殊性。由於人口再生產自身的發展規律,盡管育齡婦女的生育水平降到更替水平以下,中國人口數量仍然要繼續增長至少35年,總人口還要增加3億左右,即還要增長25%左右。令人擔憂的是,中國的人口轉變並非完全靠社會經濟的發展實現的自然轉變,在低生育水平的背後仍然有強大的反彈勢能,任何外部環境的變化都可能引發生育水平的波動。回顧發達國家的人口轉變曆史,在生育水平降到更替水平以下若幹年後轉而回升到更替水平以上的現象並不罕見。

我們旨在估計未來中國人口的發展趨勢,分析不利於生育水平穩定的若幹因素,意在說明下世紀上半葉,特別是2010年以前人口與計劃生育工作的重要性和艱巨性。

2.21世紀前50年人口態勢前瞻

2.1.人口預測模型

我們的預測模型為多區域分孩次遞進人口發展模型。控製變量為總和孩次遞進生育率(TPPR,簡稱總和遞進生育率),表示平均每個婦女預期終生生育子女數。同時我們也計算總和生育率(TFR)。

采用區域模型是為了分城鄉預測。我國人口和計劃生育政策具有城鄉二元性,人口本身的特征也具有二元結構的特點。分城鄉的預測模型可以從結構上實現對城鄉二元人口的政策模擬。此外,區域預測還可以對城鄉間人口遷移的變化進行量化描述,以便控製人口城市化速度對未來人口結構和人口發展的影響。

分孩次遞進模型是目前最適應我國人口政策模擬測算的先進模型之一。模型把未生育但正待生育第一孩、已生一孩但正待生育第二孩、已生二孩但正待生育第三孩……的婦女區分開,對各孩次生育水平的表示獨立但可鏈接,避免了傳統方法對搶生或遲生等不平穩現象帶來的計算偏差。當然,對於長期的預測來說,采用分孩次遞進模型的結果與采用總和生育率法的預測結果差別不大,但從各孩次生育率的角度看,它更符合政策的控製機理。

2.2.人口預測的參數

按照多區域分孩次遞進人口發展模型的要求,我們必須首先確定未來的生育水平、死亡水平和人口遷移等參數。

死亡水平。死亡率的預測通過平均期望壽命按經驗規律變化而得到。以四普1990年數據編製的分性別、分城鄉壽命表為基礎,參照世界各國壽命增長規律,並結合中國人口變化的曆史規律,在經驗公式基礎上給定有關的死亡參數。

遷移。國家統計局公布的數據顯示,1990年─1998年的中國城鎮人口比例平均每年增加0.46%左右。國家計委等有關機構的研究成果認為,我國城鎮人口比例在2010年將達到40%,2020年將達到50%,而到下世紀中期,城鎮人口將至少超過60%。從中國人口城市化的發展曆史看,這種估計是比較恰當的。本預測在國家統計局的有關數據和上述有關部門估計的基礎上,結合未來中國社會經濟發展規劃的要求並參照世界各國的城市化發展的經驗,給定有關城鄉遷移的參數。

由於中國國際遷移人口數量相對人口總數較少,可忽略不計。

生育。生育率的變化和調節按如下方案:在現行政策基礎上,允許雙方都是獨生子女的夫婦生育二孩。

中國的獨生子女大量出現於80年代初以後,現在這些獨生子女陸續開始陸入法定婚育年齡。如果允許他們生育二孩,那麼從現在開始將有越來越多雙方都是獨生子女的夫婦在此政策範圍內。從獨生子女的年齡結構看,這一生育政策的微調,不會引起生育水平的大幅波動,但仍然會對人口與計劃生育工作造成不小的衝擊。

根據上述各種假設,我們得出了下世紀前50年中國人口發展趨勢的預測結果,見表1。

表1:2000-2050年中國人口發展趨勢預測(有雙獨可以生育二孩的微調)

同時,為了比較說明“獨生子女之間結婚可以生育二孩”調整所帶來的後果,我們也做了另外一套預測方案和結果,即假設不進行“獨生子女之間結婚可以生育二孩”調整條件下的人口發展趨勢,見表2。

2.3.對兩種預測方案的比較說明

如果不進行“獨生子女可以生育二孩”的調整(我們稱為“方案1”)而維持1998年城鄉各自的生育率不變。那麼,隨著城市化的進程,全國育齡婦女的總和生育率仍將呈下降趨勢。總和生育率將從目前的1.86逐漸下降,到2010年達到1.84,2030年達到1.74,而到2050年會達到1.66,見表2。

到2000年底,全國總人口大約為12.7億,實現“九五”人口計劃沒有問題。按此方案,總人口在未來35年間仍要逐年增加。2010年將達到13.66億左右,2014年可能會突破14億,2020年將達到14.5億左右,直到2034年前後達到約為14.9億的高峰後開始減少。從2014年到下世紀中期,我國人口將保持在14億以上,到2050年約為14.25億。

如果在在現行政策基礎上,允許雙方都是獨生子女的夫婦生育二孩(我們稱為“方案2”)。那麼,全國總和生育率將從現在的1.86左右逐漸增加,到2010年達到2.00,以後再逐年下降,2050年回落到1.8左右。由於全國城鄉獨生子女比例有限,這種生育政策的局部調整預計不會對全國總人口造成重大影響。預測結果顯示,方案2與方案1的結果在近30年內差別不大。人口數量高峰將推遲到2040年前後,屆時總人口約為15.5億,比方案1大約多6千萬人。然而,從遠期看,方案1和方案2的差別非常顯著。到下世紀中葉,方案2條件下的總人口將比方案1條件下的總人口多1億,見表1和表2。

表2:2000-2050年中國人口發展趨勢預測(假設沒有雙獨可以生育二孩的微調)

我們認為,90年代中國人口轉變實現了階段性的突破後,以地方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的形式進行“獨生子女之間結婚可以生育二孩”的調整,是及時和英明之舉,因為:

70年代以前出生的獨生子女比例很小,80年代初開始大量出現的獨生子女現在才開始進入法定婚育期,目前尚無太多的待生二孩的獨生子女婦女“堆積”。因此,如果從現在就開始執行此政策不會引起生育水平的大幅度波動。相反,如果在2005年後做這種調整,堆積可生而未生婦女數量會逐漸增加,可能在開始實行的頭幾年出現生育水平突然上升的堆積問題。

這一調整的另一高明之處在於它是以地方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而不是以全國性的計劃生育政策的形式進行的微調。這樣做至少有兩點好處。首先,人們不會覺得計劃生育政策要變;其次,不做全國性的統一規定,不進行大肆宣傳,使這種調整有先有後,由調整帶來的生育在時間和空間上分布均勻,不至於出現搶生的堆積現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