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哥仨就這樣有說有笑地走下山後從反恐大隊東側的小側門回到了駐地大院子內。正巧,這時穿著一身軍官常服的戴國旭指導員正從林蔭道上的另一頭迎麵走來。我們仨一見到有幹部經過就立即停止了說笑侃山,三個人就自然走成了一路縱隊並以標準的齊步姿勢在指導員身旁擦肩而過……
“你仨,給我回來!”而哥幾個還沒走出去多遠,身後的指導員就黑著臉又把我們叫了過去,“知道你們犯了什麼錯誤嗎?”
麵對指導員喝問,我們三個就隻是麵麵相覷而一頭霧水 。而此刻的我,心中又有些不自然的想:難道是剛才哥幾個胡侃得太歡了,就被指導員聽到了一點東西——也不會吧,武警部隊裏好像沒有規定不許和女兵處對象這一條吧?
邊這樣想著,我們三個就以立正姿勢站在這裏發愣。而麵前的指導員見我們是如此的反應臉色就變得更黑了;就好像我們都欠了他錢似的,“中國人民解放軍內務條令的第五章、第七十七條是如何規定的?誰能給我說一遍?”
這時我和歐陽擎天由於太心虛了,一時腦袋發木就沒有在記憶中找出這個第七十七條的內容到底是什麼?不過大勇還算機靈,想都沒多想就立正高喊道:“報告指導員,我知道!”
“那就說一遍給我聽聽。”
“是!由我回答,中國人民解放軍內務條令的第五章——禮節,第七十七條 軍人在下列時機和場合的禮節規定是:(一)每日第一次遇見首長或者上級時應當敬禮,首長、上級應當還禮:(二)軍人進見首長時……”
當禹大勇一字不差的把這個內務條令中的第七十七條高聲朗讀出來時,我就算是徹底的茅塞頓開了!這可真是欲加之罪何患無辭啊,哥現在都開始懷疑,是不是指導員今天剛被家裏的嫂子罵完出來的?——難道,忘記一次敬禮也算是錯誤嗎?
等禹大勇朗讀完畢之後,指導員就一臉差強人意地掃視著我們三個,“奧——原來你們都知道啊!那既然知道為什麼還會犯呢?你說說你們,低級不低級?”
我們被損得無言以對,而更不能頂撞幹部,這隻能是自個兒在心裏認倒黴了。總之我估計這下一步的安排應該比較“傳統”化了,八九不離十的,應該就是罰我們把這一條規定抄寫個一二百遍,然後規定我們在熄燈之前交上去。
可是這一次我猜錯了!眼前的指導員損完了一頓我們仨後就繼續賣起了官司,“嗯……今天我是剛串休回來,所以就不想為難你們了。這樣吧……”指導員邊說著就開始環顧起周圍的訓練場大院,最後把眼光定在了此刻距離我們約300米遠的那個訓練反劫機專用的大客機身上,就指著它說:“你們看見那個飛機前軲轆沒有?現在以最快的衝刺速度過去拍一下輪胎,然後再以最快的鴨子拐動作給我衝回來。我給你們30秒的時間,如果回不來,那就再來三趟!——現在你們三個統一聽我的口令啊,預備——開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