課間。
“張元,把你遊戲機借我玩玩唄!”
一堆孩子湊到了幼年肥仔德克士的身旁。
“兩塊錢,上課前還我。”
“我出三塊!先借我!……”
“我出五塊!……”
“十五塊!上午每節課下課都借我玩!”
上午一共四節課,第二節課下課時間是十五分鍾。拉斯洛夫饒有興致地看著這群孩子,不得不,看著這些這些活潑的家夥們總是能讓人覺得很舒服。
雖然他自己現在也一樣是個不點就是了。
遊戲機出租並不是德克士的主要業務,他在學時代每賺錢的大頭其實還是在班裏的那幾個富二代身上。
在代做作業這一塊,幼年的德克士可以是這所學裏水平最最高超的了——
他精通筆跡模仿,而且不隻是單純的寫出正確答案,畢竟筆跡如果完全一樣的話那很容易就會被老師發現。
在而且不僅是筆跡模仿,德克士給每個人做題時用的解題思路都不一樣,而且也不會保證完全百分百的正確率。
盡管電子作業在當時已經十分普及,不過這在各中學裏倒並不會去使用,主要還是為了讓他們不會遺忘手寫的技能。隻有到了高中之後才會有部分的電子作業。
依靠著這些技能,再加上極度低調,隻接熟人生意,當時的德克士,每日單靠著給別人寫作業就有大概50到80元的固定收入。
除此之外,德克士他家的不遠處有一個舊書店;那個舊書店挨著一個中學,有很多學生平日裏缺些零花錢就會把自己買的的漫畫、雜誌、什麼的賣到哪裏去。
這些書大都是普通的學生家長不大會給孩子們買的,而一般的學生的零花錢也不足以去買一本新書。
有了這個得獨厚的優勢,德克士每個月都會在老板那裏買上一堆的舊書,然後帶到學校裏去賣。一本書能賺差不多一到到兩塊錢。
這個生意賺的其實並不多,所以德克士並不是很常做。他買這些書大部分都是買來自己看的,因為要比去普通的書店買便宜很多。省下來的錢他可以去用來買吃的或者是累計起來買樂高玩具。
學校外有很多的吃店,德克士最愛去的是一家專賣燒烤的店鋪。他們中午一般都是在學校的食堂吃飯,當然,也可以去校外吃。食堂裏的飯菜味道相當不錯,價格實惠營養也很豐富。每個學生的飯卡裏每個月都會有450元的免費額度。
他們這些學生的活動範圍在每放學前一般都會被限製在學校以及附近的三條街以內。這幾條街的攝像頭數量眾多,覆蓋到了每一個角落;同時,到處都有巡邏的警察,以防止不法分子對這些幼童們下手。
遊戲機最終被張元,也就是德克士以15元的高價租給了一位和他噸位相仿的眼鏡胖。而且在胖子的加價下,張胖還答應了將遊戲機借給他一上午,不需要上課還給他。打動張元的最終價碼是5元,外加中午燒烤店一頓飯。
看著那名拿著遊戲機一臉興高采烈眼鏡胖,拉斯洛夫尋思著,這個名叫“遊戲機”的玩意兒估計用不了幾節課就會被老師給沒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