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章 秘件被盜(3 / 3)

福爾摩斯:“鑰匙上的指紋與女屍拇指和食指的指紋完全相同。”

米力:“這麼說被害者是自己把門鎖上自殺的?!”

福爾摩斯:“正是這種情形,像這種案件,實在是用不著我這個名偵探來偵破。”

漢高閱讀了這篇文章後,很生氣地認為,這位大名鼎鼎世界唯一權威的偵探福爾摩斯會用如此錯誤的證據來判斷這件案子,我相信他絕對不會這樣的。

究竟這篇文章錯誤判斷在什麼地方呢?

單身女郎與金發男子

在一個白雪紛飛的冬夜,京西路68號的房門裏有一位單身女郎被人殺害,行凶時間大約為當夜十一點左右。

警方一到現場就展開了深入的調查,發現現場的房間中,瓦斯爐被火烘得紅紅的,室內熱得讓人直流汗,電燈依然亮著,然而緊閉的窗子卻隻掩上了半邊的窗簾。

這時被害人住所附近的居民,一個年輕人向警方提供了目擊證據如下:

昨晚十一點左右,我曾目擊凶案發生,雖然我的房間離現場有二十米,但發現凶手是個金發男子,戴著黑邊眼鏡,並且還蓄著胡子。

警方根據他提供的線索,逮捕了死者的一位金發男朋友。

在法庭上,這位金發嫌疑人的律師很有把握地為他辯護,並質問目擊者:“年輕人,案發當時你是偶然在窗子旁看到了這個凶手,是嗎?”

“是的,因為對麵的窗子是透明的,而且那天晚上她的窗簾又是半掩的,所以我才能從二十米外清楚地看見凶手的臉。”

這時,律師很肯定地說:“法官大人,這位年輕人所說的都是謊話,也就是犯了偽證罪。以我的判斷,他的嫌疑最大,因為他在行凶後,才把被害人家裏的窗簾拉開逃走的。還給警方提供假口供,企圖掩蓋自己的罪行。”

結果,經過審查,證明了律師的推斷是正確的,你知道律師是怎樣推斷的嗎?

電梯內的凶殺案

著名畫家王永因車禍傷愈後隻能以輪椅代步。雖然他的畫很值錢,但他從來不賣,隻送給朋友或慈善機構。王永的住宅是一幢五層樓高的獨立洋房。為了方便,他安裝了專用電梯。正好近來他的弟弟王遠失業,王永就叫他來做助手,還可照顧自己的起居生活。兄弟倆相處得不錯。

有一天,王永的同學林方來探望他。林方也是一個坐輪椅的人,他這次帶來了慈善機關的朱先生一起,準備與王永再商討是否可以捐助一家醫院的事情。

當林方和朱先生進門時,王遠主動地接待了他們,請他們在樓下大廳坐下後,王遠就用對講機與樓上的王永通話,要求帶客人上五樓畫室,但是王永堅持下樓與客人見麵。

這時,我們看到電梯在四樓停了一下,然後就下來了。電梯一到樓下,自動門就打開了。可王永竟然死在狹窄的電梯內;他的後頸被一把銳利的短劍刺穿,在短劍的劍柄上係著一條粗橡膠繩子。

王遠走進電梯內,把王永的屍體和輪椅一起推出來,為他把了一下脈,脈搏已經停止了跳動。

“奇怪,難道四樓的畫室還有其他人?”

“除了電梯之外,還有沒有其他的電梯?”林方及朱先生詢問王遠。

“嗯,還有一個緊急用的回旋梯,如果凶手真的在樓上,那麼要逮捕他,就如同探囊取物了。”

“那麼我們現在分成兩批來進行搜查。”

坐輪椅的林方乘電梯上去。林方到了四樓,一個人影也沒看見。他溜了一眼王永的畫室,圖畫淩亂地散在地上;就在這時候,王遠也氣喘籲籲地從回旋梯上來了。

朱先生利用畫室的電話通知了警察,隨後也跟著王遠,鑽入電梯的縱洞內。過了一會兒,隻有他一個人從裏頭鑽了出來,手腳、褲子都沾滿了灰塵。

現場中四樓畫室的窗子,都鑲上了鐵窗,所以凶手根本沒辦法從窗口逃出。王永是坐電梯下樓時遇害的,電梯由四樓到一樓,都沒有停止過,凶手不可能避開三個人的視線逃走。

這時候,林方忽然想到,他剛才乘坐電梯時,看到電梯的頂板上有一個氣孔。

“哦,原來是這個樣子,我確定凶手絕對是他弟弟王遠。他在我們來訪之前,就先做好了手腳,待會兒警察來了之後,我們就把他逮住交給警方。”

你知道這是為什麼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