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族喪葬習俗
苗族家人去世後,入殮之前,家裏人要到河邊燒紙錢,俗稱“買水”。認為用此水洗屍後,靈魂方能到達祖宗處,否則祖宗將不收留而成祟鬼。買水洗屍後,家裏親屬要為其守靈.一般守靈者須以唱歌的形式訴說哀思,俗稱“哭喪”。用唱哭喪歌,敘述死者生前的經曆遺囑和哀痛,並安尉死者不要想念家人。
出殯前,巫師在要前為死者“開路”,用苗語曆數沿途各處地名,描述跋山涉水的情景以示領亡靈東向而行,使其到達祖先發祥地。靈魂“到達”後,巫師將死者父母的名字先訴亡靈,令其尋找並與之團聚,俗稱為“轉生魂”。下葬時,參加埋葬者以一石擲墳,以震動者的“回家魂”,隨親人歸去。墳地一般須有人留守,稱之“守墳魂”,苗家人認為人死後有三魂,回家魂、守墳魂、轉生魂。到第二年二月,家裏親屬帶著祭物去祭奠,祭奠時兒子排在左邊,女兒排在右邊,如此祭奠三年。
雲南威信、金平等地苗族有懸屍驅鬼習俗,人死後,將屍體置於竹編的床上,床的一端用麻繩係在房梁上,一端插入牆壁,晝夜吹蘆笙、擊鼓、跳舞,並舉行驅鬼儀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