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經濟管理情況(1 / 3)

農業經濟管理情況

農業是整個國民經濟的基礎。我國有8億農民,人多地少,農業經濟管理的好壞和農村經濟發展的快慢,對於國民經濟的振興和四個現代化的實現,具有重要意義。建國初期,在勝利地完成了全國性的土地改革以後,又逐步實現了農業合作化,使廣大農民走上了社會主義道路。農民徹底翻身,生產和生活都有很大的提高。但從一九五八年開始,在人民公社化運動中一度挫傷了農民的積極性。經過一九六二年到一九六五年第一次國民經濟的調整,農村經濟開始恢複元氣。而十年動亂又把農村經濟搞死了,把農村搞窮了。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把改革的春風送到了農村,家庭聯產承包責任製取代了那種過於單一化和集中化的農村經營管理方式。農業生產以出人意料的速度蓬勃發展,連續幾年超過曆史最高水平;8億農民的社會主義生產積極性普遍高漲,許多農戶、村莊,甚至許多鄉、區、縣在短期內富裕起來;一個向專業化、商品化、現代化轉變的新高潮,正在廣大農村興起。我國農村經濟管理改革的巨大成功,引起了國際輿論的矚目,振奮了全國10億人民的精神。這為以城市為重點的整個經濟體製改革,提供了極為有利的條件。

農業經濟管理的組織體係

國家對農業經濟的管理,首要的原則是有利於農村生產力的發展,有利於農村商品經濟的發展。

一、農村經濟的行政管理組織

我國對農業經濟的管理,采取多部門、多層次的管理體係。國務院設立了中國農村發展研究中心,作為指導農村經濟體製改革和製訂各項政策的參謀、谘詢機構。國務院還設立了農牧漁業部、林業部、水利電力部、國家氣象局等部門分別對農村的經濟工作進行統籌、協調、監督、服務和行政管理。

(一)農牧漁業部。部內設立農墾、水產、農業、畜牧、鄉鎮企業、農業機械化管理、土地管理、漁政漁港等職能管理司(局)。部下還成立若幹專業總公司(公司),如海洋漁業總公司、養殖公司,直接領導浙江省舟山、遼寧省大連和山東的大型漁業企業;農墾工商總公司,直接領導新疆、黑龍江、華南、雲南等大型農墾區的全民所有製農工商聯合企業;牧工商總公司,直接領導全民所有製獸藥廠;鄉鎮企業總公司,指導全國鄉鎮企業的發展。還設立了農業技術推廣總站、植物保護總站、種子總站(公司)、畜牧獸醫總站,以及動植物檢疫、農藥鑒定、獸醫藥品監察等機構,指導和管理各地區的農業技術工作。

(二)林業部。除直接領導東北、內蒙古、雲南等大型林區的全民所有製企業外,還指導各地區的林業廳(局)的業務,貫徹執行《森林法》和管理好自然保護區,指導全國城鄉的植樹造林活動。

(三)水利電力部。除直接管理全國大型水電站的灌溉、大型河流的治理外,還指導全國農村的農田水利設施的管理和小水電站的發展,管理全國統一電網內的農村用電分配。

(四)國家氣象局。對全國的氣象台、站,實行統一分級管理,負責全國的氣象形勢分析和天氣預報。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的政府中設立農業委員會(天津市為農業食品委員會),管理農業經濟工作,或由計委、經委負責綜合管理農業經濟工作。各地根據農業經濟的不同特點,按農、林、牧、漁、水利、鄉鎮企業等專業分工,分別設立不同的廳(局),歸口管理各自的業務,縣一級也都有相應的組織。這些行政機構的職能主要是:貫徹執行黨和政府有關發展農業經濟的政策;編製本地區長遠和年度農業計劃;協調資金和支農物資的分配;製訂本地區有關農業的行政法規;指導農村專業戶和聯合體的發展,並作好產前、產後服務工作;指導農村土地管理工作,等等。

二、農業經濟管理的基層組織

對農村集體經濟的管理,我國從一九五八年開始,二十多年來實行人民公社的“政社合一”體製。這種體製雖然在農田水利和社隊企業的建立上起過一定作用,但弊病很多。它把國家基層政權組織同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合為一體,黨、政、企不分,影響基層集體經濟單位的自主權和廣大農民的生產經營積極性,也不利於按自然規律和經濟規律辦農業。一九七九年八月開始,黨和政府決定在四川、吉林、甘肅、河北、浙江、廣東、遼寧、安徽等省的少數縣和公社進行改革試點。一九八三年一月,中共中央發布《當前農村經濟政策的若幹問題》,決定逐步實行政社分設。從此,全國政社分設、建立鄉政府的工作陸續展開。到一九八四年底,全國有28個省、自治區、直轄市全部完成了建鄉工作,共建鄉84,340多個,村民委員會82.2萬個,已經實現政社分開的公社占公社總數的98.36%。

在鄉政府分開成立以後,原來的人民公社一級經濟組織,發生了很大的變化,形成了多種形式的農村基層經濟管理組織。其中農工商聯合經營是一種新的組織形式。這種新的組織形式分為三種類型:

(一)把從國營農場發展而來的農工商綜合經營的企業作為主體,同農村的經濟聯合體、專業戶進行經濟合作。這種聯合不改變所有製和隸屬關係,但將加工和銷售的部分利潤返回給提供原料的單位和農戶。也有的實行農戶入股分紅的辦法,按股份多少,分享加工和銷售利潤。這種形式在廣東、四川、貴州、浙江、河南、重慶市以及京、津、滬三大城市較為廣泛。如重慶市26個全民所有製農場同周圍2,000個生產隊聯合後,從一九七九年到一九八二年累計給生產隊返回利潤達500萬元,不僅促進了商品生產,還起到了富國、富民、富企業的作用。

(二)將集體經濟企業以鄉為單位組成農工商聯合公司。它既是經濟聯合組織,又是經濟管理機構。這種形式主要由於許多社隊企業規模小、人員少,無法獨立進行經營管理和購銷活動,需要組建聯合機構進行統一管理,才能促進商品經濟的發展。如四川省的廣漢、新都縣,以鄉成立農工商聯合公司,下設農業、工業、商業3個專業公司,農業公司負責農業生產和技術服務;工業公司負責全鄉社隊企業生產;商業公司負責全鄉的商業購銷和完成國家的收購調撥任務。

(三)把一種或幾種農產品的生產、加工、銷售結合起來,組成“產供銷一條龍”,實行農工商聯合經營,按合同形式將縣、社、隊管理的企業聯合起來。實現的利潤按照參加單位提供的產品、勞力、土地、資金、設備進行分配。如四川省邛崍縣就建立了茶葉、釀酒、造紙、林工商等專業公司,統一管理產供銷業務。

總之,在基層政、社分開後,從以行政手段管理為主,開始轉向用經濟辦法進行管理。

三、家庭聯產承包責任製

聯產承包責任製,是我國農民通過長期實踐找到的一種新的經營管理形式。它既能克服人民公社過於單一化和過分集中化的弊病,又能充分發揮農村合作經濟的優越性。

我國農村實行的聯產承包責任製,形式是多種多樣的。從承包和分配的方式看,可以分為包產和包幹兩類,即包產到組、到戶、到勞;包幹到組、到戶、到勞。包產到戶與包幹到戶統稱為家庭聯產承包責任製。這兩種承包責任製的區別是:包產到戶是生產隊把生產任務包到戶,根據超產或減產的相同百分比獎賠勞動工分。由於仍采取勞動工分計算報酬,以及某些農田作業是由生產隊統一組織進行的,生產隊仍然是統一經營、統一核算、統一分配單位。農戶收入的多少,除取決於他完成承包任務的好壞外,還受集體經濟好壞的製約。包幹到戶則廢除了勞動工分,承包戶向生產隊包上交國家的任務(包括交納國家農業稅,完成國家各項農副產品收購、派購任務),還要包交納大隊提成(包括大、小隊幹部,民辦教師,鄉村醫生的補貼,照顧軍烈屬、五保戶等必要開支)、交納生產隊積累的提留,其餘產品則全部歸承包戶所有。群眾把這種分配方式概括為:“保證國家的,留足集體的,剩下都是自己的。”

從一九七九年以來各地聯產承包責任製的發展情況看,包產的方式逐步演變為包幹的方式。到一九八四年底,全國實行包幹到戶的農戶占全部農戶總數的96.6%,已成為我國農村基層經營管理的基本形式,成為農村合作經濟的一個新的層次。

“包幹到戶”有兩個顯著的特征。一是所有權與經營管理權分開,土地及部分大型生產資料仍屬集體,農戶承包負責自主經營。二是集體統一經營與承包戶分散經營相結合,宜統則統,該分則分。全國各地區一般在尊重承包戶自主權的前提下,統一組織完成國家收購、派購任務;統一進行農田水利建設規劃和實施;統一管理大型農機具和公用的水利設施;統一抗災、救災;統一推廣較為重大的科學技術項目;統一提取公積金、公益金;統一管理農村的計劃生育等。盡管分散經營和統一經營的形式,還需不斷完善、發展,但上述統一經營管理的幾個方麵,都是以土地公有製為前提,通過合同在國家計劃指導下發展生產,各承包戶共同為壯大農村集體經濟提供積累。因此,這些關係的總和集中反映了我國農業社會主義生產關係的本質特征,是區分社會主義集體經濟和個體經濟的分水嶺。由此可見,“包幹到戶”不是改變社會主義集體經濟的性質,而是克服了過分集中的經營管理弊端,擴大了農戶因地、因時製宜的自主權,把堅持社會主義方向和調動農民積極性有機地結合起來,以促進農業高速度發展。

四、國營農場經營管理的改革

農村的家庭聯產承包責任製,不僅象磁鐵一樣吸引了億萬農民群眾,而且也衝擊著我國全民所有製農業企業(即國營農場)沿襲了幾十年的經營管理模式。

長期以來,國家對國營農場的管理,采取生產統一計劃、產品統購包銷、財務統收統支、個人收入平均分配的辦法。這種政企不分、一律平均的管理製度,嚴重束縛了職工的積極性和國營農場的活力。

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以後,國務院批準農墾係統實行財務包幹,擴大農場自主權。一九七九年八月,農墾部發布了《國營農場工作條例》,規定農場對生產隊實行“定、包、獎”製度,把各項生產指標包給生產隊,年終按完成情況計獎。這種辦法曾有利於調動生產隊的積極性,開始扭轉了全係統的虧損局麵,但還是局限在生產隊統一經營的範圍內,職工吃生產隊“大鍋飯”的問題還沒有解決。因此,一九八二年,國營農場的生產責任製由聯產到隊、到組,發展到聯產到戶、到勞,出現了以職工家庭為基本單位,實行“合同生產,係列服務,定額上交,自負盈虧”的家庭農場責任製。

“合同生產”,即通過合同把基本生產資料的長期使用權從農場轉移到職工家庭,國家任務也隨之以合同形式落實下去,把家庭農場的生產經營活動納入國家計劃的軌道。職工家庭在保證完成國家任務條件下,根據市場需要和自然經濟條件,充分利用土地,合理安排種植;在統一規劃下,自主地開發荒山、荒地、水麵等自然資源,建立起家庭經營層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