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稅收大事記(2003年)
1月
1日中國調整部分進出口貨物的稅目、稅率,其中降低了3019個稅目的進口關稅稅率;進口關稅的算術平均稅率從12%降至11%,降幅為8.3%。
同日為了促進下崗失業人員再就業工作,經國務院批準,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大幅度地提高了增值稅和營業稅的起征點。
同日金融保險業的營業稅稅率按照預定計劃從6%降至5%(即1993年發布的營業稅暫行條例規定的稅率)。
7日至8日中央農村工作會議在北京召開。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國務院副總理溫家寶在會議上的講話中提出,2003年的農村稅費改革試點工作要在總結經驗、完善政策的基礎上全麵推開。
14日國家稅務總局局長金人慶在國務院新聞辦公室舉行的記者招待會上宣布:國家稅務總局2003年將擴大重點稅源監管範圍,將增值稅和消費稅“兩稅”年收入500萬元以上的增值稅納稅人、營業稅年收入100萬元以上的營業稅納稅人納入監管範圍。
15日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發出《關於營業稅若幹政策問題的通知》,對營業稅的征收範圍、稅目、計稅依據、納稅義務發生時間和納稅地點等問題作了一些重要的明確和調整。
16日中共中央、國務院發出《關於做好農業和農村工作的意見》。意見中提出,要繼續推進農村稅費改革,切實減輕農民負擔。
20日全國金稅工作會議召開,國家稅務總局副局長許善達表示,金稅工程的實施使稅務機關對企業的監管能力大大加強,可以及時發現、查處虛開案件,有效解決了犯罪分子利用增值稅發票偷騙國家稅款的問題,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大案要案明顯下降。
22日為了支持發展奧林匹克運動,確保中國順利舉辦第二十九屆奧林匹克運動會,經國務院批準,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和海關總署發出《關於第二十九屆奧運會稅收政策問題的通知》。通知中規定對於第二十九屆奧運會組委會、國際奧委會、中國奧委會和有關奧運會參與者給予多方麵的稅收優惠,涉及增值稅、消費稅、營業稅、關稅、企業所得稅等諸多稅種。
2月
12日根據中國政府參加的有關國際公約和中國的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國家稅務總局、外交部發出通知,印發《外國駐華使(領)館及其人員在華購買物品和勞務退還增值稅管理辦法》。
20日北京市地方稅務局《稅務檢查準入製度》正式執行。《稅務檢查準入製度》規定:稅官不能隨意查賬,利用工作之便任意調賬者將被調離稅收崗位。
27日為了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有關文件的精神,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發出《關於連鎖經營企業有關稅收問題的通知》。
同日國務院發布《關於取消第二批行政審批項目和改變一批行政審批項目管理方式的決定》。決定中取消的稅收方麵的審批事項主要有:城市維護建設稅審批,外商投資企業列支福利費、固定資產殘值保留、技術開發費加計扣除、計提壞賬準備金、財產轉讓收益分期計稅、接受捐贈大額非貨幣資產分期計稅、出口企業減半征收企業所得稅,中外合作經營企業固定資產按照經營期限計提折舊,城鄉信用社固定資產修理費列支,城市商業銀行稅前列支獎金比例,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雇員境外社會保險費免征個人所得稅,生產發票防偽專用品的企業資格認定。
3月
5日國務院總理朱?基在第九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五次會議上所作的政府工作報告中,提出在2003年要加強稅收征管,深化財政、稅收體製改革(特別是農村稅費改革)。會議批準了這個報告。
19日國務院總理溫家寶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部署當前工作,其中涉及稅收方麵的內容是:在全國推行農村稅費改革試點,要抓緊做好準備工作;整頓和規範市場經濟秩序,進一步打擊逃稅騙稅等違法犯罪活動。
19日和21日國務院總理溫家寶先後在國務院常務會議和國務院全體會議上就進一步加強稅收征管,打擊偷稅、逃稅、騙稅等違法犯罪活動做了部署。
20日新任國家稅務總局局長、黨組書記謝旭人同誌在中組部副部長沈躍躍同誌的陪同下來到稅務總局機關履行新的職務。謝旭人同誌曆任浙江省計經委副主任,財政部副司長、司長、部長助理、副部長、黨組成員,中國農業發展銀行行長、黨組書記,中央金融工委副書記,國家經貿委副主任、黨組副書記,是第十六屆中央候補委員。
21日國務院總理溫家寶在國務院全體會議上的講話中,就農村稅費改革試點、深化財稅製度改革、加強稅收征收管理、清理稅收優惠、規範和完善稅製、打擊偷稅、逃稅、騙稅等違法犯罪活動、加強稅收宣傳等工作作了部署。
27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國務院總理溫家寶在國家稅務總局報送的《關於今年開展第十二個全國稅收宣傳月情況的報告》上批示:稅收是國家財政收入的主要來源,是國家宏觀調控的重要手段。嚴格依法治稅,是整頓和規範市場經濟秩序的重要方麵。要加強稅收法律法規和稅收政策的宣傳教育,普及稅收知識,強化稅收征管,依法打擊逃稅騙稅行為。要通過開展稅收宣傳月活動,進一步增強公民納稅意識,在全社會形成誠信納稅的良好風氣。
同日國務院發布《關於全麵推進農村稅費改革試點工作的意見》。這個文件的主要內容是:全麵推進農村稅費改革試點工作;切實做到“三個確保”;進一步調整和完善有關農業稅收政策;加強和規範農業稅及其附加征收工作;健全和完善農業稅減免製度。
4月
1日第12個全國稅收宣傳月正式拉開帷幕,今年稅收宣傳月的主題是“依法誠信納稅,共建小康社會”。作為宣傳月的第一個活動,“依法誠信納稅,共建小康社會”高層研討會在北京人民大會堂召開。
3日國務院在北京召開全國農村稅費改革試點工作電視電話會議。溫家寶總理指出,中央決定,2003年農村稅費改革試點工作在全國範圍推開,這是深化農村改革、促進農村發展的一項重大決策。全麵推開農村稅費改革試點工作,要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認真貫徹黨的十六大精神,以徹底減輕農民負擔、促進農民增收為目標,理順國家、集體和農民的分配關係,推動農村上層建築的變革,建立與社會主義市場經濟要求相適應的農業管理體製和運行機製,進一步解放和發展農村生產力。
4日國務院發出通知,印發《國務院2002年工作要點》。要點中涉及稅收方麵的內容有:第一,在全國範圍內推開農村稅費改革,認真搞好鄉鎮機構、農村教育和政府公共支出等相關配套改革。第二,深化財稅、收入分配和住房製度改革。第三,進一步開展打擊偷稅、逃稅、騙稅等違法犯罪活動。第四,積極解決出口欠退稅問題,推進出口退稅機製改革。第五,加快建立現代海關製度和海關稅收征管製度。第六,幹方百計增加財政收入。
9日為了促進軍隊轉業幹部自主擇業,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發出《關於自主擇業的軍隊轉業幹部有關稅收政策問題的通知》,規定了有關的稅收優惠政策。
14日至15日全國整頓和規範市場經濟秩序工作會議在北京召開,確定2003年整頓和規範市場經濟秩序工作的重點之一是打擊偷稅、逃稅、騙稅等違法犯罪活動。
25日為了鼓勵衛生醫療工作者做好非典型肺炎的防治工作,支持各單位做好防止疫情擴散的工作,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發出通知,規定承擔非典型肺炎防治任務的傳染病醫院、綜合醫院和疾病預防控製中心、急救中心等單位中參加非典型肺炎防治工作的第一線醫務和防疫工作者,按照地方政府規定的標準取得的非典型肺炎防治工作特殊臨時性工作補助,免征個人所得稅;單位發給個人的用於預防非典型肺炎的藥品、醫療用品和防護用品等,可以不計入個人當月的工資、薪金收入,免征個人所得稅,直至疫情結束為止。
28日為了規範鉑金交易,加強稅收管理,經國務院批準,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發出《關於鉑金及其製品稅收政策的通知》。
同日為了縮小稅法與企業會計製度之間的差異,國家稅務總局發出《關於執行<企業會計製度>需要明確的有關所得稅問題的通知》,對於企業應納稅所得額的計算作出了一些重要的調整。
29日為了鼓勵企業、個人等社會力量積極向防治非典型肺炎事業捐贈,經國務院批準,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發出通知,規定企業、個人等社會力量向各級政府民政、衛生部門捐贈用於防治非典型肺炎的現金和實物,通過中國紅十字會、中華慈善總會向防治非典型肺炎事業的捐贈,可以在繳納所得稅以前全額扣除,直至疫情結束為止。
5月
2日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發出通知,規定對於民政部、中華慈善總會、中國紅十字會和省級人民政府接受的、境外捐贈人無償捐贈的直接用於防治非典型肺炎的防護用品,診斷、治療的設備,免征關稅和進口環節的增值稅。在非典型肺炎疫情結束以前,衛生部也作為接受免稅捐贈物資的受贈單位;境外捐贈人無償向中國捐贈的直接用於防治非典型肺炎的救護車、防疫車和消毒車,免征關稅和進口環節增值稅、消費稅。
5日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發出通知,轉發經中共中央、國務院批準的《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於當前經濟發展主要情況和政策建議》。建議中涉及稅收方麵的內容有:第一,抓好全麵推開農村稅費改革試點工作。第二,對受災嚴重的地區要減免農業稅。第三,加快出口退稅進度,在財力可能的情況下適當增加出口退稅指標,並抓緊研究出口退稅機製改革,提出解決出口退稅曆史欠賬的辦法。
同日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轉發的《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於當前經濟發展主要情況和政策建議》中提出:加快出口退稅進度,在財力可能的情況下適當增加出口退稅指標,並抓緊研究出口退稅機製改革,提出解決出口退稅曆史欠賬的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