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日友好關係繼續發展(1 / 2)

中日友好關係繼續發展

一九八二年至一九八五年,中日之間通過國家領導人的互訪及各種形式的友好交往,進一步加深了相互了解,在政治、經濟、科技、文化等領域的交流與合作取得了新成果。

▓兩國領導人互訪和中日關係四原則的確立

一九八二年是中日邦交正常化十周年,趙紫陽總理和鈴木首相進行了互訪。一九八二年五月底六月初,趙紫陽總理訪問日本期間,為探討兩國在已有的基礎上建立長期、穩定的友好合作關係的途徑,同鈴木首相等日本國領導人進行了友好會談。趙總理表示,中國政府珍視中日之間已經建立起來的良好關係,願意繼續努力鞏固和發展這種關係。為此,提出發展中日關係的三項原則:一、根據中日聯合聲明和中日和平友好條約,在兩國之間現存的和平友好關係的基礎上,積極發展兩國的經濟關係;二、中日經濟關係應該遵循平等互利的原則,從各自的需要和可能出發,互通有無,取長補短,不斷地向新的廣度和深度發展;三、發展這種經濟關係符合中日兩國人民的根本利益和世世代代友好下去的願望,應該是長期的、穩定的、不受國際風浪的影響。這三項原則概括起來就是:和平友好、平等互利、長期穩定。中日隔海相望,毗鄰而居,在發展經濟合作方麵有著天時、地利、人和的有利條件。希望雙方在上述三項原則的基礎上,共同努力,采取多渠道、多樣化的合作方式,擴大合作規模。中國提出的中日關係三原則得到鈴木首相和日本政府的積極響應。鈴木首相表示“全麵讚同”趙總理提出的發展中日關係的設想,並強調加強中日關係是雙方的共同使命。同年九月,鈴木首相回訪中國。鄧小平主任對鈴木首相說,中日關係概括起來講,就是兩國人民世世代代友好下去,這是我們的國策。

一九八三年十一月,胡耀邦總書記訪問日本。中曾根首相提出把中日關係三原則改為四原則,除原有的“和平友好、平等互利、長期穩定”三項外,再加上“相互信賴”這一項。胡耀邦總書記表示讚同。根據這次訪問期間雙方的商定,一九八四年成立了有中日兩國各界老中青代表參加的“中日友好二十一世紀委員會”,同年日本3000名青年訪華。翌年,中國500名青年訪日。

一九八四年三月,中曾根首相訪問中國。中曾根對中國領導人說,從兩國國情來看,如果友好相處,發展經濟合作,對雙方都有利,對世界也有利。他還表示要共同遵循四項原則,把友好合作關係世世代代發展下去。中國領導人表示,中國政府和人民願意同日本政府和人民共同努力,把中日友好合作關係推向新的高度。一九八五年四月,彭真委員長訪日。他在日本國會發表演講時強調說,中日友好在政治上和經濟上是統一的,全麵發展中日兩國的經濟關係對兩國都有利,是中日兩國人民的共同願望,同時也符合世界各國人民和一切愛好和平國家的利益。

通過兩國領導人的互訪,為中日關係四項原則的確立,為促進建立長期、穩定的中日友好合作關係作出了積極貢獻。

▓中日經濟關係的擴大與發展

這個期間,中日兩國在經濟、文化、科技等領域的交流與合作都更為活躍。

一九八一年兩國貿易額突破百億美元大關,為一九七二年建交時的10倍,約占中國對外貿易進出口總額的四分之一,居中國外貿國別的首位。一九八四年兩國貿易總額達127.28億美元,占中國對外貿易進出口總額的25.5%;一九八五年達164.4億美元,占中國對外貿易進出口總額的27.3%。據日本大藏省發表的海關統計,一九八五年中日貿易額占日本對外貿易總額的6.2%,居日本對外貿易國別的第二位。

兩國在資金合作和技術轉讓方麵取得了進展。日本政府一九七九年向中國提供第一批政府低利貸款,一九八四年提供第二批低利貸款4700億日元(約合21億美元)。一九八四年十二月,日方同意向中方提供第二批能源開發貸款約24億美元。據統計,一九七九年至一九八四年,日本在中國的合資企業僅57家,投資總額為1.1億美元,占外商在華投資總額的8.5%,而一九八五年一年內,日本在中國興辦合資企業達101家,投資總額為2.2億美元,分別占外商在中國投資件數和總額的7%和11%。中日合作開發海上油田也有了新進展,雙方簽訂了5個合同,日方投資總額為8億美元。為了促進和保障兩國的經濟合作順利開展,兩國政府於一九八三年簽訂了中日避免雙重征稅協定。中日之間日益密切的經濟合作有力地促進了各自的經濟發展,給雙方帶來了很大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