忙了通宵,曾警官燒餅吃得特別香,“對了,小芸,剛才你說的那個小鬼是什麼玩意兒呀?”
蘭芸咬著吸管,一字一頓地說道:“在泰國,有一種令人毛骨悚然的詭異巫術,叫做‘養小鬼’。”
小女警二十出頭,最喜歡聽這種離奇傳聞,插話問道:“小鬼養著幹嘛?”
“小鬼可以幫飼主行運改命,雖然這種巫術很凶險,但願意拿命來賭的人也不在少數,比如職業賭徒、詐騙犯、投機商人、演藝圈人士,或者跟誰有深仇大恨的人。”
“所以,那個背包客藏起來的嬰屍就是小鬼?”
蘭芸搖頭,“不知道,或許隻是半成品。”
小女警來了興致,“什麼半成品?”
蘭芸很有耐心地解釋道:“在泰國,降頭師會先去森林裏找一段適用的木頭,親自用刀子雕成一口小棺木,然後再去找童男或者童女,甚至是嬰兒的墳墓。找到之後,降頭師會掘開墳墓,取出屍體,讓它坐立起來,再用人體脂肪提煉而成的一種蠟燭,不間斷地燒烤屍體的下巴,直至屍體被火灼得皮開肉綻,露出脂肪層,然後讓脂肪層遇熱而溶解成屍油滴下時,以預先準備好的小棺木盛之,並加上棺蓋,前前後後念上七七四十九天,這個魂魄就能聽命而供差遣行事。”
說話間,蘭芸臉上的神情並無多大的變化,淡定從容,就像說了一件很稀鬆常見的事情。
但其他人聽了,卻覺得有些反胃。
尤其是正在吃燒餅喝豆漿的曾警官,臉色愈發的難看,恨不得把剛吃下肚的東西都嘔出來。
蘭芸咬了一口燒餅,包在嘴裏細細地嚼著,“曾警官,何正義在家養了十二隻小鬼。”
“十二隻?!也就是燒了十二具嬰屍?”曾警官實在忍不住了,捶著駕駛座的椅子,嚷嚷:“快停車!我想吐!”
小警察趕緊踩刹車。
曾警官推開車門跳下去,蹲在路邊吐得五髒六腑都在顫抖。
小女警咽了咽口水,扭頭繼續問蘭芸:“何正義給他們吃什麼呀?”
“人血。”蘭芸吐出兩個字。
小女警驚呼:“那十二隻小鬼得吃多少人血!”
“剛開始養的小鬼,每天隻需一滴的血量,但隨著小鬼慢慢長大,相同之下必需吸收的血量也就會越來越多,所以,很多時候,那些飼主都會被小鬼反噬。”
小警察聽到這兒,不由地感歎道:“那何正義也真厲害,養了十二隻還沒死。”
“他現在是,生不如死。”蘭芸看著窗外一棵被秋風席卷了所有葉子的梧桐樹,隻剩蕭條。
這棵樹,還有春天。
但何正義卻再也看不到春天了。
趕到何家,傭人領著曾警官一行人去見何正義。
在豔陽高照采光良好的正午,何正義的房間還是一片陰涼沁骨。
窗簾遮得嚴實,隻有兩盞燭光在搖曳。
小警察跟小女警不敢進屋,就守在門口等著。
曾警官和蘭芸一前一後地走了進去。
原本像個死人一樣躺在床上的何正義,突然發出一聲刺耳的尖叫。
然後,就像詐屍似的,坐了起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