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蘭酒吧門口,斯古尼走出來,他一副警惕的左顧右盼的看了一下,發現沒什麼的異常,他就放下心來,然後,向左邊的街道走去。
那是,圖書館的方向。
…………
“言哥,你要居住的地方,我們已經辦你找到了,現在要帶您去嗎?”大春哥說道。他這幾天雖然沒有做什麼事情,但他一直都在幫一言尋找合適的住處。
一言對居住地方和環境都抱有非常高的眼光,一般的居住地方,根本入不了一言的法眼。
所以,大春哥也找的很辛苦了,一言要求房間裏麵家具全套,室內幹淨清新,還要房屋西南口有一個窗口,可以看見河。
價格不要太高,盡量控製到六百左右,因為一言全副身家就有那一千多了,其中,他又給了大春哥他們幾個,每人二十金幣的補償,這作為他們為一言鞍前馬後的勞動報酬。
加上之前的十塊金幣,大春哥他們,在短短的三天內,賺了三十金幣,這對於其他人來說,是巨款了。
而因為這明耀城中的房價都不是很高,最後,大春哥托關係,最終在城西郊區找到一間僻靜的小屋,這間小屋被大春哥用關係和口才,用三百塊金幣買下。
其實,這間小屋的價值根本不值這個價,是因為這間小屋本來就是一間無人居住的地方,後來被城西老大看中了,收納手下。
原本,他隻是想以最高一百塊金幣賣出去的,但結果看見大春哥似乎很看中這間小屋,然後,他就看見了商機,一口氣提高三百,還絕無二價了。
真是,赤_裸/裸的奸商樣。
大春哥告訴一言,他認為這種條件實在是太無恥了,簡直不可以接受,其中,他還告訴一言,他可以再幫他(一言)找一個更好的地方,但在一言看見這間小屋的樣子後,微微一笑,毫無生氣的買下了,一口氣付清了所有錢。
三百對於他來說,算不上是什麼,再說,錢這種東西生不帶去,死不帶來的,留著也沒有用,當然,有總比沒有好,隻要自己開心就好。
而那個奸商一開始,還認為自己的要求是不是太高了,要不減一百,畢竟,普通人也沒有那麼多錢了,可是,當正主付錢的時候,他差點後悔死,早知再加一百了。
對於,奸商而言,錢這種東西是永遠不可能滿足的。
一言點點頭:“好,走吧。”
隨之,大春哥他們就帶著一言離開了圖書館,前往城西小河邊的小屋,而當他們走入人群中的時候,在圖書館的一處僻靜的角落後麵,露出一張陰暗的臉孔。
一個神秘兮兮的人,偷偷的眺望一眼,人群中的一言等人,直到一言他們徹底消失在人海中時,這個神秘人才露出廬山真麵目。
一顆反刺眼光芒的光頭出現,哥蘭酒吧的斯古尼,深邃的眼神,看著一言消失的方向,然後,就跟了上去。
這是一種屬於尾隨行為嗎?
可是……在斯古尼出現的那一秒,遠處的一言早就察覺到了,他和大春哥聊天,擺出一副毫不知情的模樣,讓對方跟上了,看看他的目的到底是什麼?